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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章 林海雪踪

    腊月,长白山封山了。大雪一场接一场,把山沟沟、树杈杈都填得满满当当,北风一刮,雪粒子打在脸上像针扎。草北屯的老少爷们儿都猫在热炕头上,只有猎人的心,还惦着山里的野物。

    腊月二十三,小年。曹大林起了个大早,从炕柜里翻出那件油光发亮的狗皮袄,又找出父亲留下的靰鞡鞋。春桃还在被窝里,睡眼惺忪地问:“这大冷天的,干啥去?”

    “进山,”曹大林往鞋里絮乌拉草,“昨儿听吴炮手说,北沟子那边有野猪蹄印,一窝呢。”

    春桃坐起来:“这天进山?不要命了?”

    “就是这天,野猪才出来找食儿,”曹大林笑了,“雪厚,它们跑不快。再说了,快过年了,打头野猪回来,咱屯里也好分分肉,过个肥年。”

    春桃知道劝不住,起身给他烙饼。玉米面掺白面,摊得薄薄的,卷上咸菜条,用油纸包好,塞进曹大林的帆布挎包。又往军用水壶里灌满烧开晾温的姜糖水。

    “小心点,”她给丈夫系上围脖,“早去早回。”

    “知道。”

    曹大林背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这是去年托郑队长从民兵连借的,交了押金,办了持枪证。枪擦了又擦,枪油味儿直往鼻子里钻。他拎起帆布包出了门,天还黑着,星星冻得发抖。

    合作社门口,已经有几个人等着了。吴炮手蹲在墙根抽烟,烟头的红光在黑暗里一闪一闪。他今年六十二了,是屯里最老的猎人,打猎的本事是祖传的。旁边站着刘二愣子,二十三岁,愣头青一个,但力气大,肯吃苦。还有曲小梅,渔村来的姑娘,非要跟着进山开开眼。

    “大林来了,”吴炮手掐灭烟头站起来,“人都齐了。”

    曹大林看看曲小梅:“小梅,你真要去?山里冷,路难走。”

    “去,”曲小梅很坚决,“我爹说了,渔村的闺女不能娇气。再说了,我也得学学山里的事,往后合作社山海联盟,不能光懂海不懂山。”

    曹大林点点头:“那行。跟紧点,别掉队。”

    四人出发时,东边天才刚泛鱼肚白。雪地反着微光,能看清道。曹大林打头,吴炮手断后,刘二愣子和曲小梅在中间,排成一列往北山走。

    雪太深,一脚踩下去,没到大腿根。得把腿拔出来,再往前迈,走一步喘三口气。走了不到二里地,曲小梅就累得呼哧带喘。

    “歇…歇会儿,”她扶着棵树,“这比赶海累多了。”

    “赶海是平的,这是坡,”吴炮手笑了,“闺女,这才刚开始。咱们得走到北沟子,还有七八里呢。”

    歇了五分钟,继续走。曹大林教曲小梅怎么走省力:“踩前人的脚印,别自己开路。脚抬高点,往前趟,别往后蹬。”

    又走了三里地,天亮了。太阳出来,照在雪地上,刺得人睁不开眼。曹大林从挎包里掏出副墨镜戴上——茶色的,玻璃镜片,是王经理从县里捎来的稀罕物。

    “给我也戴戴,”刘二愣子凑过来。

    “去去去,就一副,”曹大林推开他,“你年轻,眼睛抗造。”

    到了北沟子,已经上午九点多。这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山沟,两边是陡坡,沟底平坦,长满了桦树和椴树。雪地上干干净净,只有风吹过的波纹。

    “不对啊,”吴炮手皱眉,“昨儿我来踩点儿,明明有蹄印。”

    四人分散开找。曹大林蹲下身,扒开表层的浮雪,仔细看下面的雪层。雪是分层的,每场雪的密度、颜色都不一样。他看了一会儿,指着一处:“这儿有印子,被新雪盖住了。”

    吴炮手过来看,点头:“是野猪蹄印,前两天的。咱们顺着找。”

    野猪的蹄印很有特点:两个大趾印在前面,两个小趾印在后面,像分开的梅花。雪地里,蹄印虽然被新雪覆盖,但仔细看还能看出凹陷的轮廓。

    他们顺着蹄印往沟里走。走了约莫一里地,蹄印突然乱了——有奔跑的痕迹,有打滚的痕迹,还有…血迹。

    “打起来了,”吴炮手经验老到,“要么是猪群内斗,要么是遇到狼了。”

    曹大林蹲下看血迹,已经冻成了黑红色的冰碴子。他捏起一点闻了闻:“是野猪血,不超过两天。”

    正说着,刘二愣子喊起来:“这儿!这儿有死猪!”

    跑过去一看,一头半大的野猪倒在雪窝里,脖子被咬断了,肚子被掏空,内脏没了,只剩个空壳。伤口边缘不整齐,是撕咬的痕迹。

    “是狼,”吴炮手肯定地说,“狼咬脖子,掏内脏。熊是拍,是挠,不会咬得这么齐整。”

    曲小梅第一次见这场面,脸白了,但没吐,强忍着。

    曹大林检查了死猪周围的脚印——除了野猪蹄印,还有狼的脚印:比狗脚印大,脚趾分开,步幅长。

    “狼群不小,”他站起来,“至少有四五只。它们吃了这头猪,应该还在附近。”

    话音刚落,远处传来“嗷呜——”的叫声,悠长凄厉。

    “说曹操曹操到,”吴炮手把枪从肩上摘下来,“准备。”

    四人背靠背站成圈,枪口对外。狼叫声越来越近,从四面八方传来。曹大林数了数,至少六只。

    “别慌,”他低声说,“狼怕火,怕响。二愣子,你把那棵枯树点了。”

    刘二愣子掏出火柴——红头的,防潮的。他扒开枯树根下的雪,露出干树皮,划了三根火柴才点着。火苗蹿起来,舔着枯树枝,噼啪作响。

    狼群在三十米外停下了。能看见它们灰褐色的身影在树后晃动,绿莹莹的眼睛盯着这边。

    领头的是一只大公狼,肩高得有小半人高,左耳朵缺了一块,是打架留下的伤疤。它盯着火堆,低吼着,但不敢上前。

    僵持了大约十分钟。狼群不退,他们也不敢动。

    “这么僵着不是事儿,”吴炮手说,“咱们得走。”

    “怎么走?”曲小梅声音发颤,“它们跟着咋办?”

    曹大林想了想:“二愣子,你和小梅举着火把,慢慢往后退。吴叔,咱俩断后,枪上膛,它们敢上前就开枪。”

    他们砍了两根胳膊粗的树枝,缠上破布,浇上随身带的煤油——打猎必备,防身用的。点着了,火把呼呼作响。

    刘二愣子和曲小梅举着火把,一步步往沟外退。曹大林和吴炮手端着枪,跟着退。狼群跟着移动,但始终保持着二三十米的距离。

    退了一里多地,出了北沟子,狼群停在了沟口,不再跟了。

    “它们的地盘就到这儿,”吴炮手松了口气,“再往外,是别的狼群的地盘,它们不敢越界。”

    四人不敢停留,继续往回走。走了三里地,才敢坐下歇口气。

    “白跑一趟,”刘二愣子懊恼,“猪让狼吃了,咱们啥也没捞着。”

    “没白跑,”曹大林说,“至少知道北沟子有狼群,往后打猎得避开。再说了,”他看看曲小梅,“小梅见了世面,往后说起山里的事,不是光听别人说了。”

    曲小梅这会儿缓过来了,笑了笑:“曹哥,吴叔,谢谢你们护着我。”

    “谢啥,”吴炮手摆摆手,“山里人,互相照应是本分。”

    歇够了,继续往回走。路过一片柞树林时,曹大林忽然停下,示意大家别出声。

    “听。”

    树林深处,传来“咔嚓咔嚓”的声音,像是树枝被折断。

    吴炮手竖起耳朵听了听:“是熊瞎子。冬天不冬眠,在找食儿。”

    “能打不?”刘二愣子来劲了。

    “不能,”曹大林摇头,“熊是保护动物,打了犯法。再说了,就咱们这几杆枪,打熊不够看。熊皮厚,一枪打不透,它冲过来,咱们都得交代。”

    他们绕开柞树林,走另一条路。太阳偏西了,得在天黑前出山。

    走到一处背风的山坡时,曹大林又停下了。这次他蹲下身,仔细看雪地。

    “有货。”

    雪地上,有一串小脚印,像梅花,但比狼脚印小,比狗脚印秀气。

    “是狐狸,”吴炮手一眼认出,“看这步幅,不小,得是只老狐狸。”

    狐狸的脚印很有特点:四个脚趾印呈一条直线,后面拖着条尾巴扫过的痕迹。这串脚印从山坡上下来,钻进了一片灌木丛。

    “打不打?”刘二愣子问。

    曹大林想了想:“打。狐狸皮值钱,过年能给春桃做条围脖。”

    他让三人在原地等着,自己端着枪,顺着脚印慢慢靠近灌木丛。雪地消音,走得再轻也有“咯吱”声。离灌木丛还有二十米时,他停下了。

    狐狸警惕性高,再靠近就该惊了。

    他单膝跪地,端起枪。五六式的标尺调到一百米——这个距离,子弹下坠不大,能打准。他瞄准灌木丛边缘,那里有几根枯草在动。

    等。

    风停了,树林里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曹大林屏住呼吸,食指轻轻搭在扳机上。

    “哗啦——”一只红狐狸从灌木丛里钻出来,火红的皮毛在雪地里格外扎眼。它站在雪地上,竖起耳朵听动静,尖嘴巴一张一合,呵出白气。

    曹大林稳住枪,瞄准狐狸的肩胛骨——那儿是心脏位置,一枪毙命,不伤皮子。

    “砰!”

    枪声在山谷里炸开,惊起一群乌鸦。狐狸应声倒地,在雪地上扑腾了两下,不动了。

    曹大林没急着过去,又等了等——有时候猎物会装死。确认狐狸真死了,他才起身走过去。

    是只公狐狸,毛色油亮,个头不小。子弹从肩胛骨进去,从另一侧出来,打了个对穿,血染红了雪地。

    “好枪法!”吴炮手走过来,竖起大拇指,“一枪毙命,皮子完整。这张皮子,熟好了能卖五十块。”

    刘二愣子兴奋地拎起狐狸:“曹哥,你真行!”

    曲小梅看着狐狸,眼神复杂:“挺好看的…可惜了。”

    “山里规矩,”曹大林说,“打老不打小,打公不打母。这只狐狸年纪不小了,毛色这么好,是山里的精灵。咱们取了它的皮,是它的造化。但取了,就得用上,不能糟蹋。”

    他拿出刀子,开始剥皮。刀是父亲留下的猎刀,钢口好,用了三十年还锋利。他从狐狸下巴开始划,沿着肚皮中线一直划到尾巴根,手法娴熟,不伤一点皮肉。

    “看好了,”他边剥边教,“剥皮要趁热,凉了皮肉粘连,不好剥。刀要快,手要稳,顺着皮肉之间的筋膜走。”

    皮剥下来了,完整的一张,血淋淋的。曹大林用雪擦干净皮子内侧的碎肉,卷起来,用绳子扎好,塞进挎包。狐狸肉他没要——狐狸肉骚,不好吃,留给山里的其他野物。

    继续往回走。太阳快落山了,天边染成了橘红色。路过一片松林时,他们又有了发现——雪地上有野鸡的脚印,还有野鸡刨食的坑。

    “下套子,”吴炮手说,“明天来收,能逮着几只。”

    他从背包里掏出几个钢丝套——自己做的,一头是活扣,一头绑在树上。套子下在野鸡常走的路径上,离地一拳高,野鸡钻进去就被套住脖子。

    下了五个套子,做了记号。四人这才加快脚步,往山外赶。

    出山时,天已经黑透了。草北屯的灯光远远地亮着,像散落的星星。走到屯口,看见春桃打着电筒在等。

    “咋才回来?”春桃迎上来,“担心死我了。”

    “碰上点事儿,”曹大林把狐狸皮递给她,“给,过年做条围脖。”

    春桃接过皮子,摸了摸:“真软和。没伤着吧?”

    “没有。”

    回到家,曹大林把枪仔细擦了一遍,上了油,收进柜子。春桃已经把饭菜热好了:酸菜炖粉条,贴饼子,还有一壶烫好的烧酒。

    吃饭时,曹大林说了今天的经历:狼群、死猪、狐狸…春桃听得心惊肉跳。

    “往后别去了,”她说,“太险。”

    “得去,”曹大林喝了口酒,“山里的事,得有人懂。咱们这代人要是不进山了,下代人就更不懂了。山里的规矩,山里的本事,不能断。”

    夜里,曹大林躺在炕上,腰疼得睡不着。他想起父亲的话:“打猎的人,腰没有好的。雪里趴,山里钻,年轻时不觉得,老了全找回来。”

    窗外的风呼呼地刮,卷起雪粒子打在窗户纸上,沙沙响。

    他听着风声,慢慢睡着了。梦里,还是那片山,那片雪,那杆枪。

    而山,永远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