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827章 明清对“长幼有序”的不同理解

    【#闺蜜嫁进自己家#】

    画面一转,一女子抱着个肉乎乎的娃娃,无奈地站在床边。

    镜头一转,她那刚把自己闺蜜娶回家的亲弟弟,正和新晋弟媳头挨着头,舒舒服服窝在床上,一人捧着个手机,玩得那叫一个投入。

    女子抱着娃,默默吐槽:“我闺蜜嫁给我弟后,他俩躺平刷手机,我抱着他俩的娃当免费劳动力!”

    ~~~~~~

    评论区:

    这是你闺蜜家,不是你家。

    追评:

    “你成编外人员了。”

    “闺蜜:你什么时候从我家搬出去?”

    “闺蜜:不好好带就离开我家。”

    左手教闺蜜对付邪恶婆婆 右手教亲妈惩治懒惰儿媳。

    追评:

    “以前教闺蜜对付婆婆的心眼子,全用在你妈身上了。”

    “婆婆:敢问阁下师承何门?看着有些眼熟!”

    “闺蜜:哈哈,我的好闺蜜,您的好女儿教我的!”

    闺蜜:我又有了。

    你:我听见了……

    你闺蜜以后就可以说以后多来我家住,不要那么客气,把这里当自己家就行。

    你父母赚的钱给了你闺蜜彩礼,你的彩礼又到了你闺蜜的手上,你还在这里傻呼呼的抱孩子。

    每年还得包红包,看孩子,还给孩子买东西。

    你闺蜜都知道从身边人下手,你怎么就学不会呢?

    追评:

    “可能闺蜜是独生女。”

    “她爸。”

    “去找闺蜜老爸,让闺蜜叫妈妈。”

    “太恶毒了!”

    教闺蜜对男朋友的那点心机,全用你弟身上了。

    追评:

    “你这招式,我怎么听我姐说过?”

    “闺蜜:这就是你姐教我的!”

    闺蜜:好好带娃,你这盆早晚泼出去的水!

    闺蜜:你快嫁了吧,那个屋我要收拾给孩子做书房。

    往好处想,这个孩子有你一半血统 ,也算是闺蜜为你生下一子了。

    ~~~~

    大明,永乐年间。

    “这不是寻常得很吗?亲上加亲,再好不过!”有人望着天幕感慨。

    古代普通人家的女儿,往来玩伴本就有限。

    无非是邻居、同村、亲戚家,或是常来常往的熟人家女儿。

    她们从小一处玩耍、一同绣花、说尽体己话,如同后世所言之闺蜜。

    而且这般情谊,往往比后世的闺蜜之情还要深厚。

    这般知根知底的人家,互相通婚再正常不过。

    众人看了只觉寻常,半点不奇怪。

    就连姐姐在家中带娃,众人也不觉得有何不妥。

    未出嫁的女儿,本就要帮着家中料理家务,侍奉父母,顺带帮母亲照看晚辈。

    给嫂子、弟媳搭把手带孩子,都是分内之事。

    更何况天幕里这姑娘是长姐。

    长姐如母,帮弟弟带娃,合情合理。

    若是这姐姐已经出嫁,还留在娘家给弟弟带娃,才叫奇怪。

    女子一出嫁,便是婆家的人。

    身份、责任、义务全在夫家。

    要侍奉公婆、照料丈夫、养育自己的儿女。

    她既没有义务,也不应该在娘家帮弟弟带孩子。

    娘家遇急事,力所能及搭把手便罢了。

    若是一味帮衬,成了后世所说的“扶弟魔”,那在大明可是要被人看不起的。

    《大明律》规定:女子嫁妆是私产,夫家不得强占。

    用自己嫁妆贴补弟弟,律法不管。

    但若是敢私自侵吞夫家共同财产,甚至偷盗、哄骗拿去给弟弟,那便是违法。

    轻了杖责、徒流、财产没官。

    若是涉及田宅大项,按盗卖官私田宅论罪,刑罚更重。

    道德上更是如此。

    适度帮衬弟弟,是手足情深,是贤良。

    可若成了无底线的“扶弟魔”,只会让娘家被邻里耻笑、被乡人指指点点,半点体面不留。

    哪会像后世那样,反倒有人羡慕“我怎么没有这样的姐姐”。

    话归正题,有人看着天幕里那对躺平的小夫妻,忍不住吐槽:

    “要说稀奇,也确实稀奇。”

    “这弟弟、弟媳也太懒了!”

    “小两口在床上玩手机,反倒叫姐姐抱着孩子当苦力!”

    旁边有个孩童仰着脑袋,一脸天真问道:

    “姐姐还没嫁人,弟弟就可以娶妻吗?”

    “前些天我惹恼了姐姐,她说要一辈子不嫁,叫我一辈子打光棍!”

    众人听得哈哈大笑。

    “你姐姐那是吓你呢!”

    “咱大明的律法、礼法,从没说过,姐姐不嫁,弟弟就不能娶妻。”

    有人补充道:“我倒是听说,北地有些地方,姐姐未嫁、弟弟先娶的,弟弟会给姐姐备一份厚礼赔个情,也算周全。”

    孩童苦着脸:“厚礼?可我的压岁钱,全叫姐姐帮我存着娶媳妇了……我上哪儿备厚礼去?”

    童言无忌,引得周围一片哄笑。

    谁也没觉得,姐姐未嫁、弟弟先娶,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姐不嫁,弟不婚”,啥样的朝代才会有这样奇葩的规矩呢?

    ~~~

    清朝。

    光绪年间。

    顺天府,大兴县。

    “姐姐还没成婚,弟弟怎么就能先娶妻?这不合规矩啊!”

    不少人眉头紧锁,满脸不解。

    清代民间,有一句俗谚:

    “姐不嫁,弟不婚;哥不娶,弟不先。”

    这话追根溯源,不过是《朱子家礼》里一句:“长幼有序”。

    同样一句话,放在明朝,便是最迂腐守旧的老学究,也只解作:当尊敬兄姐,婚事以长幼为序,更显体面。

    从没有解读成“姐姐不嫁,弟弟便绝不能娶”的死理。

    可到了清朝,这四个字被硬生生拧成了铁律:兄未娶,则弟不得娶;姐未嫁,则弟不得婚。

    谁敢违逆,就等着被宗族训斥、邻里耻笑。

    一顶“乱了纲常、败坏门风”的帽子扣下来,全家都抬不起头。

    民间更是越传越玄乎,说弟妹先婚,会冲克兄姐姻缘、败落家运、乃至断子绝孙。

    这规矩,北方最严,最死硬。

    南方沿海虽然也讲这套,但懂得钻漏洞。

    弟弟先娶妻,便给兄姐备上厚礼,办个仪式赔礼,弟媳恭敬磕头,也算圆了场面。

    虽然也要被说一句“不懂事、坏规矩”,但不会被算作大逆不道。

    说到底,离清朝统治中心越近、清朝管控越强的地方,礼教规矩便越死,对人的束缚也越重。

    是以清代之时,北方礼教森严,远胜于南方。

    可如今,却反过来了。

    旧时的老理旧俗,反倒在南方某些地区守得更牢,北方反倒淡薄许多。

    虽然天幕现世已久,但许多清朝人依旧改不了骨子里的观念,看见天幕里这般情景,仍是下意识觉得:

    姐姐未嫁,弟弟怎能先娶妻?

    李老实摸了摸脑后的猪尾巴辫子,叹道:“后世的日子,哪能跟咱们一样。”

    旁人纷纷点头,苦笑不已。

    后世的光景,他们做梦也不敢想。

    忽然李老实压低声音,问左右:“你们准备蓄发吗?”

    当今皇上光绪虽然朝政不济,终究是下了准许蓄发的旨意。

    只是为了两边都不得罪,光绪对外口径分得极清。

    对汉臣,便说准允蓄发、恢复衣冠。

    对满臣,则说允许蓄的是后世短发,并非恢复明朝衣冠。

    这般两头安抚,满臣们即便心里不痛快,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张老歪嗤笑一声:“你有钱交税?”

    李老实一愣:“什么税?皇上只说准许蓄发,没提收税啊!”

    张老歪冷笑一声,“我那在县衙当差的二舅说了,县太爷已经定下,蓄发税一两,良民税一两。”

    “啥?蓄发还要交税?!”

    “这有什么稀奇?前明收辽饷是为了打咱们大清,咱大清都立国两百多年了,辽饷不还照样在收?”

    “那良民税又是个什么名目?”

    “县太爷说了,外头反贼多是长发,咱们一蓄发,便分不清良民反贼,要想证明是良民,便交税。”

    李老实脸色一白:“……这辫子虽丑,我还是留着吧。”

    张老歪立刻笑他:“皇上都下旨准许蓄发了,你还留着辫子?莫不是想抗旨造反?”

    “老老实实交二两银子吧,不然,便按违背皇命办你。”

    李老实苦着脸:“我上哪儿找二两银子去?”

    张老歪朝远处一努嘴:“喏,街口那家银号,县太爷新开的,专管放贷。”

    “只要你是本地户籍,找个保人,有没有抵押都能借。”

    李老实迟疑片刻,低声道:“我若是还不上……”

    话虽没说完,眼底那点想跑路的心思却藏不住。

    张老歪一眼看穿他的念头,嗤笑一声:“邻近几县都是一个规矩,你还能飞天遁地不成?”

    李老实顿时噎在当场,张了张嘴,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