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八十二章 蜂为耕耘花作米

    锦书附和地笑了一下,反而想哭,躲到柜台后开了酒坛封泥。她仿佛见一缕木樨花的香魂从坛中悠悠升起,带着柔曼的舞姿,在半空里盘旋。好酒不是没有见过,她已不会大惊小怪了。斟上一盏尝来,酒劲并不凶狠,淡得几乎不能叫酒,却留得满口生香,仿佛成千上万朵金黄色的木樨花将最美好的一刻芳华吐于坛中,星星点点掺杂了各色野花,有的她能认出来,有的却让她迷惑。滇地的花,她不能完全辨别。

    是桂花蜜酿的酒么?与纯米酒很是不同,她猜不准封存的年头,似乎也有个十几年了。蜜蜂所采酿的蜜源虽可人为控制,也难免混入附近各种野花之蜜。能将木樨花香提纯到这等地步,也是不易了,故此杯中之酿也能算得上好酒了。她浅酌之后,忽然眼睛一亮,陡然一饮而尽,站起来,仿佛变了个人。

    斜刺里递过来一只盏,守云不知何时到了柜台前,道:“我也要尝尝,是何等酒,让你眉飞色舞。”

    她有眉飞色舞?她把酒坛藏到了身后:“你须说出蜜酒的来历酿法,才许喝。”

    岂能难倒守云?他略想了想,概而言之,这蜜酒作法古已有之,据传两千余年以前便有,起初是人们在猿猴聚居的低洼处发现一种美酒,由吃剩的各种果子天然发酵而成,甘美醇厚,以“猿酒”名之。由此得启发,仿造试制出了蜜酒。

    “凡作酒醴须曲,而葡萄、蜜等酒独不用曲。”他说。

    说起葡萄,锦书是明白的。高献之灭掉石国,带回的几名酒工已泄露了不传之秘。这蜜酒与葡萄酒一般,不需酒曲。但葡萄酒连米也不用,蜜酒却是以蜜、米与水为原料酿成的。

    “如此说,要得好蜜酒,蜜须纯,水务净,米要新。”她若有所思,将酒坛交了出来。木樨清酿只是满足了她的猎奇心,并不值当为它醉。

    “你想好用哪一种蜜了么?”守云慢慢斟了酒问她。他明白她,总不会一直消沉下去,找着了最想做的事,她就能起死回生。

    “你会养蜂么?”她答非所问。

    “这么贪心?居然妄想控制花蜜的品质……”他笑着,很是欣慰了。

    “不,还是先找到最好的水。”她摩拳擦掌,“南诏最好的水在哪里?”

    “最好的”,口气一下气大了起来嘛。守云未答,竹楼外忽有一串马蹄声迫近。自到南诏,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听过如此铿锵急切的马蹄了,活生生要将土地踏破似的。他们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忆起了一个人来。

    马蹄声在竹楼外停下,一声长嘶惊得锦书险些绊塌墙根的酒坛山。

    “宜春侯。”守云下了定论。

    “无心!他不会又逃家了吧?”锦书绕出了柜台,跑下竹楼。

    “请问主人在吗?”骑马者站在门外高声问。

    锦书跑到门前猛然停下。这个声音并不是无心的。她拉绳点燃了楼前路灯,看到一条健壮的身影立在火下,一身麦色腱子肉,浑身上下几乎没穿什么,只有一条裹腰布遮羞,头发披散着,整齐地捋到脑后去。

    “请问腊县县衙怎么走?”来人看见出来的是姑娘家,也不羞愧回避,大大方方地问路,用的是白蛮话。

    锦书砰一声关上了竹门。来腊县至今,她也算见过世面,当地再奔放再穷的蛮人也没他节省。她都替他不好意思。

    “请问腊县县衙怎么走?”门外半光着的大小伙子改用汉话问路,比方才更客气了。

    守云也听得声音不是宜春侯,要出门揖客,无奈锦书抵住了门。

    “客人衣着很不庄重,不可以进酒馆。”她苦了脸,那条破破烂烂的围腰布在她脑海脑海中一晃而过,她觉得自己抓住了什么。围腰布在火光里闪着锦绣华光,图案华美,只是肮脏不堪,还被扯成碎条状。

    “那是……无心的披风!”不等守云反应,她重新打开门冲了下去。

    “这块布哪来的!快说!”她气势逼人,指着来客的围腰布,将对方骇倒,连连后退,几乎以为她要打劫他身上唯一的行头。

    “是是一位小兄弟送给我的……”他朝身后指。

    一匹神骏的高头大马从夜色里走到她眼前,她一眼就认出,是无心的汗血马。昔日威风凛凛端坐鞍上的少年不见踪影。

    “马主人何在!”她又对来客发急,若他有衣服,她便要上前揪住衣领了。

    “在……在马上。”来人感觉锦书的眼光凶巴巴,落在皮肤上刷刷凉,不禁打了个寒噤。

    锦书放目望去,马背上是驮了件东西,需仔细辨认才能看出是个趴着的人。她先松一口气,起码面前的光膀客不是杀人劫马的盗匪。要奔上前确认马背上的是否是无心,那人却张开手臂一拦。

    “他得了疫病,不能接近……”

    守云已从竹楼出来了,听着锦书与来客有来有回地交涉,疾步绕过对峙的二人来到马前,将脸冲下趴在鞍上的人翻过来。马上的少年双目紧闭,口唇灰白,正是无心。

    锦书绕过客人要上前帮着抬人,被守云举手制止,不准近前,让她用袖子掩住口鼻,远远退开。邪从口鼻而入,离病人太近,气息相接,也会被染上。

    他们所居住的竹楼堪比行院,有的是房间,赶紧收拾出来,安顿下无心。

    守云打开针包,为无心施针。锦书在院中烧水,看见来客依旧光溜溜地晃来晃去,东看看西摸摸,总是碍眼,便趁水未滚的空隙扯下蜡染花布门帘让他披上。

    来客倒不觉得尴尬,只是看锦书一脸受不了的样子,才勉为其难把花布搭在肩膀上。这种料子给当地小姑娘裁百褶短裙还差不多,被他袈裟似的一披,配上底下一条华贵破烂的围腰布,更叫人哭笑不得。

    “你叫什么名字?”锦书问他。

    “阿丢。”他说,怕锦书不明白,还补充,“就是走丢的意思。”他便说,便又一次拿手指将头发向脑后捋去,像个讲究体面的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