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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互怼

    <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2137/469572137/469572159/20180816223214/"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屋内忽然间安静下来,董大娘像拍着刚刚来到世上的婴儿一样抚慰着躁动不安的董昌,她哼着关外的小调儿,点头地应道:“是啊。他又跳湖了。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躺在湖边,浑身湿透了,手里抓着草叶子,嘴唇青紫,嘴里吐着白沫子。当时,他紧闭着双眼,我怎么喊他,他也不醒,给我吓得半死。后来,实在没有办法,我请了东巷的神婆过来。神婆也费了好大的气力,才在第二天将他唤醒。”

    “你是说,他昏迷了两天两夜?”慕容飞白侧目,谨慎地问道,“除了嘴唇青紫,口吐白沫,还有其他的症状吗?”

    董大娘从怀里掏出棉布帕子小心翼翼地擦拭董昌满是口水的嘴角,低声地应道:“对啊,他昏迷了两天两夜。神婆说了,他被女鬼缠上了身,勾走了他的三魂三魄。幸亏神婆神通广大,借了一条命,下了阴间,才在小鬼的手里将他的魂魄追回来。为了怕他的魂魄再被小鬼勾走,还特意给他喂下了公鸡血定了魂。他当时不仅口吐白沫,嘴唇青紫,醒来之后,还说耳朵疼,总是听到轰隆隆的声音,除此之外,脑子也昏昏沉沉,在炕上躺了好多天,神婆说被小鬼勾走的灵魂还没适应阳间的日子,不能去阴气重的地方,也不能接近有晦气的病人,我精心侍奉了他好多天,他才彻底好的。只是这疯病?”

    董大娘再次落泪:“大夫说了,疯病就怕刺激,而且病过一次,再犯病时会更重。他的疯病不会好了。怎么办?怎么办?我省吃俭用地省下了银子,就为了给他娶媳妇。他现在病得重,连我都认不出来,我如何给他娶媳妇?董家的香火?呜呜……我死之后,有什么脸面去见他爹。罪过啊,罪过啊!”她的口里不停地念叨着听不清的咒语,浑身颤抖得失去了气力。

    董昌仿佛感受到她的悲伤,竟然安静地睡着了。屋外的阳光已经偏向落日的西方,温暖的光照在阴冷昏暗的屋内,打在一对悲情的母子身上,那样的伤感,那样的刺眼,那样的扎心。

    天地间的大爱,莫过于父母对儿女的爱,无论是为儿子苦苦操劳的董大娘和还是为女儿费尽苦心的钱老板,他们都有相同的身份,为人父母。

    无论他们有多么微小,他们的肩膀上永远承担着对儿女责任,他们都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儿女的幸福。

    这份大爱无怨无悔,无欲无求,是那般的纯粹,纯粹里裹着最温暖的心。

    富奕诺默默地看着眼神幽深的慕容飞白,他去过老皇城,自然听说过裴家败走江南的消息。他若真的是锦*书,他可以不在乎她,他可以不认秋子谦,他可以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但是,他应该如何面对每日沉浸在痛苦和悲伤中的裴伯父,裴伯母呢?

    他是他们唯一的血脉,他是他们引以为傲的儿子,他真的变成了冷血无情的人?他真的将过去忘记得一干二净?他真的……

    富奕诺在那张熟悉的脸上没有找到任何熟悉的神色和情感,只有无尽的清冷,冷得几乎让她相信:从此世上没有世家公子裴锦*书,只有军阀冷少——慕容飞白。

    董大娘继续哼着小曲,她弯着背,蹉跎的背影映在昏暗的墙面,屋内回旋着董昌均匀的呼噜声。

    慕容飞白一言不发地走到门外,秋子谦也跟在后面。富奕诺偷偷留下了三块银元,离开了充满悲伤的屋子。

    三人离开董家,来到了西市最热闹的地方。

    “福星楼?”秋子谦看着高悬的牌匾,落落地问道,“我们去吃饭?”

    慕容飞白不屑地咧过嘴角,迈上福星楼宽大的台阶,玩味地说道:“我们当然要去吃饭。都说富家富可敌国,我今天真是涨了见识。奕诺千金生就菩萨心肠,到处散银子。既然你那么有钱,不如请我们吃一顿福星楼?”

    富奕诺轻蔑地扫过福星楼,满不在乎地应下:“你还真说对了,我们富家的名号远播万里,别说一顿了,如果你愿意,请你吃一辈子软饭也行。”她故意拉起长调,将软饭二字咬得极重,她跟在秋子谦的后面,端起奕诺千金的架势,在伶俐的伙计招呼下,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入福星楼。

    慕容飞白的嘴角微微翘起,眼里闪过浓浓的深情,吃软饭?他看着富奕诺的背影,吃软饭又如何?他早晚连她也一起吃了。想到昨夜香糯的吻,柔软的唇,他的笑意更浓了。

    他迈着稳健的步子,洒脱地走进福星楼。

    福星楼是盛京驿知名的饭店,后厨的厨子都是饭店的老板出高价从奉天各个没落的王府里请来的,连水案和帮厨的厨娘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福星楼里菜都是极具有关外特色的美食,远近闻名,客源滚滚。

    跑堂的伙计将三人引到一间名为千山绝景的雅间,雅间的门口隔着一座漫天飞雪,千山绝壁的玉屏风。玉屏风的后面是整洁的木桌,木桌下配着四个圆凳。

    雅间内明亮通风,窗外风景独好,可以清楚地看到福星楼院内的花园,花园的中央,高悬着一把圆润的大茶壶,大茶壶半悬在空中,从大茶壶茶嘴里流出汩汩的水柱,倒灌在地面上圆形的水池里。

    从远望去,见茶壶,听水声,是难得的妙景。

    仔细一瞧,才发觉,从茶壶嘴里流出的水柱就是大茶壶的支点,设计者巧妙运用了视觉上的误差,设计出精彩绝伦的美景。

    “没想到小小的盛京驿还有如此的美景。”秋子谦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的茶壶喷泉,赞不绝口。

    慕容飞白接过跑堂伙计送来净手的帕子,擦过双手之后,淡淡地说道:“盛京驿虽小,却是五脏俱全。老皇城有什么,盛京驿就有什么,不过,盛京驿有的东西,老皇城里未必有!比如,眼前的茶壶。”

    “别那么自信,老皇城里有紫禁城,紫禁城里住着小皇帝。”富奕诺就是见不惯他飞扬跋扈的模样。

    慕容飞白不气不恼,反而暧昧地走在她面前,贴在她的耳边,吹着热气,他霸气地说道:“你若是想当娘娘,我倒是可以考虑争一争这,天下!”

    “你……”富奕诺惊讶地长大了嘴,虽然知道是玩笑话,听得还挺舒服。

    她没有在针锋相对,只是巧妙地避开他的骚扰,坐到秋子谦的身边:“我还想多活几年,娘娘就免了吧。”她豪气地伸展着双手,活动着筋骨,放松了多日以来的疲惫,高喊一声,“伙计,把你家拿手的菜都上来,记住要最好的。慕容飞白请客。”

    跑堂伙计差点没站稳,他端着装有湿帕子的托盘,愣愣地站在门口,好半天才缓过神儿,盛京驿谁不知道慕容飞白这四个字,可是,盛京驿,谁敢在西市大呼小叫这四个字呢?

    他偷偷瞄了一眼神色深沉,一身戎装的慕容飞白,又看了看骨子里透着灵气的富奕诺,还有英俊帅气的秋子谦,重重地出了一口气:“哦……小的明白了,小的马上去准备。”

    西市是盛京驿最繁华的地方,也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慕容飞白和奕诺千金的婚事被传得沸沸扬扬,奕诺千金和秋家少爷同来盛京驿调查杏园女尸案的消息自然也像无处不在的秋风一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然,关于三人之间不清不楚的关系,流言更是传得神乎其神,还加入了香艳的戏文。福星楼每日迎来送往,跑堂伙计自然也是耳熏目染。

    他出了雅间,大气不敢出地直奔账房去找掌柜,一边走着,还一边抽打着耳光,真是不长眼,试问整个盛京驿还能找出如此出类拔萃的三个人吗?他早该认出来的,差点闯出祸事,他战战兢兢地禀告了千山绝景里的尊贵客人。

    福星楼的掌柜听了之后,急忙满脸惶恐的站立,他亲自跟在后厨,嘱咐厨子做了金字菜品。

    火热的厨房热火朝天,每一道菜都由掌柜的亲手呈上。

    慕容飞白指着滑嫩的红蘑丁,暧昧地说道:“还以为会吃到免费的晚餐,原来奕诺千金不喜欢吃软饭的男人,故意给了我表现的机会。快吃,这是刚从山上采来的,新鲜可口,又美味。”

    富奕诺满足地品尝着软糯柔韧的红蘑丁,连连点头,“慕容飞白,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这里是你的地盘,我若付钱请你吃饭,岂不让你没有面子?你不是最看中面子吗?”

    慕容飞白白了她一眼,夹起一条林蛙腿咬着嘴里:“面子重要,银子也重要,林蛙腿再瘦也是肉,我出门从来不带钱,这顿饭只能由你掏钱。”

    “你……”富奕诺差点没噎到,这是什么道理?这是什么混账的少帅?还自诩是盛京驿的王,不过是混吃混喝的小混子。她狠狠地咬着肥嫩的红烧肉,挑起柳眉,“吃吧,使劲吃,希望你将软饭吃到底。”

    “好,这算不算承诺?奕诺千金一言,长着飞毛腿的律令也追不上。”慕容飞白的心情大好,冷峻的眉宇间露出少有的展颜。

    两人一唱一和地互怼,完全没有在乎另外一位食客——秋子谦的感受。

    秋子谦也自觉,不管谁付账,也轮不到他付账,他只管吃就好了,所以他一直在闷头大吃,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天下第一帅的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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