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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开张第一案

    <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2137/469572137/469572159/20180816223214/"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盛京驿的街道布局为井字形,东西南北各为主路,以西市最为繁华,东巷最差。据说在四条路的交错中心处真的有一眼水质清澈的水井,井口的青石上刻着飞鸽衔信和骏马飞蹄的图案,当年正是因为发现此井,金朝才在此建立驿站。

    只是盛京驿内水源丰富,遍布水井,有些百姓还在自家的院落前后各打一眼水井,传说的水井谁也没有见过,仅仅是存在传说里。

    富奕诺和秋子谦从慕容府出来,在西市的望月楼填饱肚子,听了一曲关外特色的小曲儿,轻松地行走在树叶阴翳的街道上,走向位于东巷的警察署。

    两人的脸上都挂着笑意,尤其是喜爱玩闹的秋子谦,他欢快地挥动着双手:“我真要谢谢那个被嫉妒冲昏头脑的程岚若,多亏了她,我的计划才如此顺利。”

    “计划?”富奕诺放缓了脚步,迟疑地看着他。

    “是呀!”秋子谦眨动着多情的桃花眼,狡黠地说道,“嘿嘿,你以慕容飞白未婚妻的身份住进慕容府,我怎能放心?我早就打算好了,我要和你一同住进慕容府,保护你。”

    “啊?”富奕诺心头一惊,刚才在慕容府,她以姐姐自居,压制程岚若。程岚若气急败坏地将火苗烧向秋子谦,更是别有用心地夸奖他是天底下第一帅的探长,更是好心地将他留在慕容府居住。

    他不但没有拒绝,反而痛快地应下,在离开前,还和程岚若说了好多玩笑话,原来他早就藏了和她一同住进慕容府的心思。

    “子谦!”富奕诺心疼地看着他,不知道应该是欢喜还是忧虑。今天慕容飞白不在府内,并不算是开始。若是以后,慕容飞白,她,秋子谦,程岚若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他们四人复杂的关系,该如何相处?

    慕容飞白会不会逼迫与她同房,给她脸色,他如何能接受?

    她重重叹了口气,心情纠结沉闷。她揉搓着双手,斜斜的光穿过茂密的树冠映在她的掌心,跃动在困住命运的手纹里,生生拨开了一道亮光。那亮光仿佛隔断命运的横纹,将她完整的掌纹拦腰劈开,形成了断掌。

    古人传言:男子断掌掌兵,女子断掌克夫,如果传言真的灵验,慕容飞白会是下一个她相克的人?

    她默默地跟在秋子谦的身后,将那道亮光死死地攥在手里,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经过隐晦的巷口,两人终于绕到了盛京驿的东巷。东巷的人丁明显少于西市,道路两旁的店铺都是棺材铺,寿衣行,绢花店,阴阳眼等等,整条巷子都沉浸着瘆人的气息。

    盛京驿的警察署就在东巷的巷子口,门口的架子上放着一面陈旧的鸣冤鼓,想来这里曾经是旧朝的衙门。

    鸣冤鼓的对面是块空地,空地上有一个用松木和碎石搭成的台子。台子上摆放着巨大的香炉,香炉的旁边是一排整齐的刀架,刀架上的大刀银光闪闪,刀把上系着打绺的璎珞,陈旧的璎珞上飞满了密密麻麻的苍蝇,恶心的苍蝇贪婪地吸允着璎珞上殷殷的红。

    “想必这里,和老皇城的菜市口一样,是杀人的法场。”秋子谦笃定地说道,“难怪一提东巷,百姓避讳不暇。衙门口对着法场,估计这条巷子的黄土里都撒满了血,谁愿意走?”

    富奕诺闻着浓郁的血气,眉宇间凝着郎朗的英气,她转向鸣冤鼓,说:“旁人不走的路,才更与众不同。走,今后,这里就是我们惩恶扬善的地方。”

    “好!”秋子谦大声地应过,满身正气地跟上她的脚步。两人并肩迈进了寒酸的警察署。

    警察署的大厅是旧朝的大堂,大堂的后院是警察署长的办公场所,偏房里堆放着凌乱的卷宗和杂物。

    经过交谈得知,警察署长姓朱,是一位眼光毒辣,精明能干的中年瘦子。他年轻时是慕容军的小队长,跟着老帅去山里围剿土匪,瘸了一条腿,走路有些跛脚,老帅念他有功,回家种田可惜,便许了他衙门的差事,他便成了盛京驿的县太爷。共和之后,盛京驿的衙门跟着风改成了警察署,他由县太爷变成了警察署长。称谓变了,衙门未变,他的差事也没有变。

    警察署人不多,除了朱署长,还有一名叫海安的警察,平时出了事情,朱署长可以请示老帅,调兵甲查案。

    这里毕竟是慕容军的地盘,慕容帅才是这里的天,县太爷也好,警察署长也好,都是摆设。

    而现在,盛京驿的天就是慕容少帅——慕容飞白。

    朱署长对富奕诺和秋子谦亮明的身份毫无怀疑,他热情的态度,让两人有些措手不及。富奕诺甚至对他的办案能力产生了怀疑,试问世间哪有如此轻信陌生人话的警察署长?

    不过也好,她和秋子谦此行的目的之一就是帮助盛京驿建立完善的法义体制,日后,一步步地做吧,她接过朱署长亲自倒的热茶。

    朱署长不停地称呼富奕诺为少夫人。这让秋子谦非常不悦又不爽,他端起冒着热气的小茶碗,拉长浓郁的京腔调子提醒:“奕诺还没有和慕容飞白成亲,这少夫人似乎叫得早了些。”

    朱署长摇晃着脑袋,挤着三角眼:“秋探长此话不对。少夫人与少帅已经互换了生辰庚帖,连媒人都是万岁爷的叔叔——郑亲王亲自登门说下的,这婚事还不是早晚的事?少夫人在老皇城是赫赫有名的奕诺千金,我们少帅也是仪表堂堂的年少英豪,这真是世间的一桩美事啊!少夫人——”他欠着身子,拖着残腿,卑微地给富奕诺添了半杯热茶,“少夫人放心,水香苑的生意,我会派人专门去守护,绝对不会有人上门捣乱,扰了您的清净。”

    “哦!”富奕诺抿着红唇,心中暗道好笑。朱署长跟老皇城里那位位高权重的警察署长的手段真是不相上下。难道天底下的警察署长都是一群趋炎附势,见风使舵的货色?

    她微微晃动着小茶碗,含着笑意,拒绝道:“朱署长,警察署本就人手不多,水香苑只是胭脂水粉的生意,来往的客人都是女子家,不必如此照顾。还有,秋探长说得对,我和慕容飞白只是订婚,郑亲王做媒,更要讲究规矩,你还是叫我奕诺为好。”

    “这?”朱署长转动着黑幽的眼珠子,偷瞄着富奕诺和秋子谦一本正经的神态,急忙不停地点头:“好,好,少夫人,不,奕诺——千金。您说什么,就是什么。我照做就是,照做就是。”

    富奕诺和秋子谦不经意地眼神交汇,此番在盛京驿,比在老皇城还要如鱼得水,这正是他们所希望的。

    一切都是按照他们预期的计划顺利进行,秋子谦随口问起盛京驿的风土人情。

    朱署长半虚半实地奉承着二人,言多必失,从他的话里话外依稀地听出一些关于盛京驿的事情。盛京驿表面繁荣,实际上各家的生意都大不如前,尤其是近半年,来盛京驿讨生活的生意人走了大半,贩马的集市也由十日一集改成了半月一集。

    黑道上的兄弟都哀声怨道,纷纷要喊着转回奉天。不过,他们只是嘴上喊喊而已,不会真正离开盛京驿,毕竟他们做的生意都见不得光,离开盛京驿,他们更难生存。

    秋子谦费解:“不对啊,朱署长。我和奕诺一路走来,西市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各家的铺子里都挤满了买东西,吃饭的人。这生意还算下滑吗?”

    朱署长摆手:“唉,西市的生意都是清水生意,盛京驿有慕容军守护,百姓过太平日子,哪里会受影响?我指的是——。”他眯着狡猾的三角眼,用手指蘸着小茶碗里的茶水,在桌案上稳稳地写下一个鬼字。

    “鬼市?”秋子谦说出了口。鬼市只是泛泛之称,起初,兴起于老皇城。身逢乱世,哪个大户人家不出几个败家子?家族败落,败家子们无法生存,便拿着祖辈的老物件儿换些银子过活。当然,还有各路来历不明的货主和买家。毕竟不是光彩的事情,都不约而同地选在夜里交易。

    一到天黑,货主和买家都主动地戴上面具,只问货和价,不问人,更不问来历。后来,前来混饭吃的人越来越多,成了真正的集市。

    集市在子时起,鸡鸣时休,被称为鬼市。再后来,鬼市上不仅仅交易老物件儿,更是交易白天集市上看不到的东西,其中不乏有枪支弹药,烟土洋药,甚至女人和孩子,鬼市成了黑市,成了黑色交易的极乐世界,小小的盛京驿也有鬼市?

    朱署长嘿嘿地咧着嘴,露出发黄的门牙:“对,就是鬼市。我们关内有句老话儿,匪过如梳,兵过如篦。盛京驿发迹于前朝,有匪又有兵,那慕容家,程家,桂家都是驿兵出身,无权无势,哪来钱财养兵?哪来的钱财繁荣盛京驿?还是慕容老帅的先辈聪明啊!奉天城里随便拽出来一个留长辫子的人,都和皇族沾亲带故,家里的传家宝堆满了库房,败家子不愁没有饭吃,都拿传家宝换银子。而奉天城衙门大,官员多,做起事来畏手畏脚,风险大。买主的生意也不好做,咱盛京驿就不一样了。这里本就是驿站,民风开放,没有太多的约束,他们自然都愿意来盛京驿开市,一来二去,鬼市越来越大,盛京驿越来越好,慕容军也变得强大。”

    “原来如此!”秋子谦微微点头,想来老奸巨猾的朱署长以为大家都是同路人,才会滔滔不绝的说出实情。再说,鬼市是盛京驿内人人皆知的事,也算不上什么秘密,因此,他对于鬼市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或是厌恶,或是惊讶的情绪。

    富奕诺却坐不住了,她想到老皇城报纸对慕容军的吹捧,对慕容飞白的崇拜,眼里满是厌恶,靠如此的生意发迹,算什么义军?算什么豪杰?她对慕容飞白的印象降到了冰点,更添了几分鄙夷。

    阴凉的大厅内一时冷了场,朱署长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硬挤着尴尬的笑,拖着残腿,颤颤巍巍地站起身,他刚想讲几句奉迎的话缓解一下气氛。

    突然,外面传来慌乱的喊声:“不好了,不好了,杏园又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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