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妹妹,”上官云淑突然凑了过来,“这是你家的仆从,能不能让给姐姐我啊?”
叶真真尴尬的笑了笑,解释道:“上官小姐,在下实在担不起这声妹妹。倘若此人真是我家仆从倒也没什么,只不过他是我的一个朋友。”
上官云淑听了,拿起酒杯饮了一口,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妹妹不愿意就割爱便罢了,何故以什么朋友之名来搪塞我。我分明听到他喊你主人,你难道当我是个傻的不成?”
这个上官云淑的性子,怎么与上官夏珩差了这么远,真是十分难缠。叶蓁蓁偷偷看着上官夏珩,希望他说两句话来劝劝他这妹妹,可他却像个没事人似的,跟二哥哥聊的倒欢。
“上官小姐,我实在没有必要骗你。六年之前,我曾遭歹人挟持,幸得这位公子相救。此后我二人便相互扶持,他虽称我一声主人,但我却为把他当作家中奴仆,实则以朋友之礼相待。”
上官云淑听了半信半疑的问道:“此话当真?”
叶蓁蓁面不改色的答道:“小女子所言不虚,这时上官公子也略知一二。小姐若是不信,大可以问问他。”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上官云淑便不得不信了。她十分惋惜地叹了口气,觉得这么一个美男子,放这个地方实在是可惜了。
叶俊文不知在跟上官夏珩说些什么,大约也是写书面学问上的事。叶蓁蓁见四下无人,对绿衣招了招手,小声说道:“你去帮我打听一下,就刚刚一直跟我过不去的姑娘,到底有什么毛病?”
绿衣听了,忙点头去了。她家小姐嘴上还真是不饶人,不过这个姑娘,确实十分奇怪,为何非要从她家小姐过不去呢?
不一会儿,绿衣便回来了,她覆在叶蓁蓁耳边,低语道:“那是唐姑娘,他是县丞的女儿,平日里惯会贬低别人,来讨好九小姐。”
不过是县丞的女儿,又不是县令的女儿,还敢摆这么大的谱。她想踩着叶蓁蓁,来讨好九小姐,这个主意她可是打错了。
绿衣有些着急的对叶蓁蓁说道:“小姐,你快快想着怎么作诗啊?不然一会儿,这位唐姑娘又要刁难你了。”
“作诗?”叶蓁蓁笑道,“你觉得你家小姐这玩意吗?”
“若是不会,小姐还不快去请了叶公子来,替小姐坐上一首?”
叶蓁蓁小手一挥,爽快地说道:“不必了,我自由打算。”
她一个堂堂现代人,还怕做几首诗不成,说起来,还不都是现成的吗?
“宿主,”系统君幽幽的声音,从叶蓁蓁脑海中传来,“你这属于作弊行为,并不可取。”
“什么嘛,你看他们都这样欺负我了,难道你不想让我啪啪打他们脸?”
系统君想了想,打脸这件事还是乐趣多多啊。至于抄袭,那他暂时就不追究了。
“宿主,你想要什么诗?我在系统里帮你好好搜一搜,保准叫你技惊四座。”
叶蓁蓁真看着中间摆的那几坛子花,思考了片刻,说道:“就那芍药花,我觉得甚好。”
系统君几乎瞬间就搜索了出来,他在心中默念一句,叶蓁蓁便在纸上写上一句。若是旁人看来,也会觉得叶蓁蓁独自所作。
“大妹妹,”叶俊文不知什么时候凑了过来,“妹妹的字写的真好看,倒是别有一番自己的风骨在里头。写字最怕仿形而无神韵,我觉得妹妹的小楷写的真是极好。”
叶蓁蓁可是很少听到这样的赞赏了,而且还是举人老爷当年夸她的,也不免她苦练了这些年。
“二哥哥,你只会夸我写的字好吗?难道我诗做的就不好?”
叶俊文只是模模糊糊看了一行,他听了叶蓁蓁的话,便拿起来凑近去,仔细看着。
“好诗啊,好诗,这可是写那芍药花的?”叶俊文看了更是满口称赞,“当真是哥哥小瞧了妹妹,看来妹妹的才学是丝毫不亚于我啊。”
“二哥哥,你说什么呢?”叶蓁蓁微微红了脸,拉了拉叶俊文的衣袖,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了。
“哥哥做学学问,学的是如何为官,如何便利百姓。我这不过女孩子间逗趣的玩意儿,哥哥真是惯会取笑我。”
叶俊文一笑,宛若清风拂面:“妹妹不必过谦,哥哥,哥哥若是有福,寻到像妹妹这样有才学的女子,能相伴一生,该多好。”
叶蓁蓁听了,仿佛明白了什么,她偷偷凑到二哥哥身边,小声问道:“哥哥喜欢的女子,也是其善诗词歌赋吗?”
“哪有,”叶俊文突然红了脸,“哥哥还没有心上人,只不过倾慕这般的女子罢了。”
叶俊文喜欢有才情的女子,叶真真这诗是抄的,但是她觉得,这顺平县中也没有能达到此水平的女子。看来,今日的结局要让白氏失望了。
两人正聊着九小姐的丫鬟,突然拍了拍手,场上一下子便安静了下来。九小姐笑着站起来说道:“想必各位妹妹的诗已经做成了,咱们场上有两位公子,他们才学甚佳,不如让他们评判一下可好?”
两位公子,自然说的是上官夏珩和叶俊文了。那丫鬟端了个盘子,将个小姐的诗作都收了上来。他先是交给了上官夏珩,等上官夏珩,一一翻看后又交给了叶俊文。
“上官公子,叶公子,”九小姐笑着问道,“可有结果了?”
上官夏珩点了点头,说道:“还是请叶兄先说吧。”
叶俊文站了起来,拿出了一张纸,说道:“应当是舍妹这首,最佳。”
“不可能!”叶俊文刚想把这首诗读出来,那位姓唐的姑娘突然站出来反驳道,“她怎么可能是最佳,定是你护着你妹妹,才会这么说的!”
“唐家妹妹,不可胡言乱语!”九小姐这时候,是真的有些恼怒了。这个唐春晚,怎么会敢当中说一个举子的不是!
没想到,上官夏珩听了,突然开口道:“小可不才,也觉得叶小姐的诗作,应为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