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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惊心动魄的劫持(一)

    <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6747/507506747/507506752/20200804144002/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秋子谦睡得正香,富奕诺怕打扰他,便蹑手蹑脚地从客房里出来,她打算去慕容飞白的卧房里坐坐,刚好可以帮他收拾一下衣物。

    她刚走出客房,便看到丫环春香拎着沉重的竹筐从程岚若居住的客房里出来。

    春香是慕容府的老人儿,比慕容飞白在慕容府的时间还要长,她长着一对小眼睛,额头宽大,说话时,嗓门很大,走起路来风风火火,性情泼辣,是典型的关外女子。

    她平日里很少做打扫客房的细活,更很少进程岚若的客房。

    程岚若来慕容府小住,带来的都是程家的丫环,她的性子刁蛮,慕容府的下人,除了哑伯都离得她很远,生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后来,程老病重,程岚若在慕容府住的时间不长,便不带程家的丫环了。春香平日里做事稳重,又是府内的老人儿,被哑伯分到程岚若的客房,照顾她的起居。

    这些天,程家出了大事,程岚若很少在慕容府留宿,再加上正是春暖花开的时节,家家户户都在晾晒衣物,整理衣柜,勤快的春香也将程岚若客房里的被褥拿出来晾晒。

    她见到富奕诺很热情,用平日里大嗓门,问候道:“奕诺千金好。”

    “你也好。”富奕诺为人宽厚,尤其对下人更是毫无千金的架子,她同样热情地回了一句。

    她在慕容府的口碑很好,大家都喜欢她。

    春香也非常喜欢这位慕容府未来的女主人,她抱着竹筐,顺手将竹筐里的布料塞了进去:“我正在给岚若小姐收拾东西,等有空了,我再去给您收拾一下。”

    富奕诺摆手:“不必了,我只是在府内暂住,带来的衣服并不多。冬天的衣服已经被水香苑的伙计拿走,托运回老皇城了。”她想起慕容飞白许下的承诺,等一切尘埃落定,他们可以手挽着手回老皇城。

    等待这一天,她已经等着太久,她的嘴角闪过一丝苦意。

    “哦。”春香爽朗地笑,她羡慕地看着富奕诺白皙的肌肤,“水香苑的胭脂真好,就是价钱贵了些。”她憨憨地笑,腾出一只手摸着自己的脸蛋,“我们下人哪里用得起啊!”

    富奕诺看着她,她的脸上铺着白底的胭脂底儿,鼻梁的两侧涂着淡粉色的胭脂,从胭脂的香气和细腻的肌肤来看,鼻梁两侧的胭脂是水香苑里的一等胭脂,价钱不便宜,白底的胭脂就差了些,味道更是差了许多,几乎全部被掩盖在一等胭脂的香气里,如果她猜的不多,白底胭脂应该是关外常见的野芍药胭脂。

    不过,这就奇怪了,春香刚刚还说水香苑的胭脂价钱贵,以她丫环的工钱来看,她的确买不起。

    那她怎么会拥有一等胭脂,抹在脸上呢?

    “这胭脂?”富奕诺不解地问出心底的疑惑。

    春香微笑,黑溜溜的眸子乱转,应道:“我哪里买得起水香苑的胭脂,这盒胭脂是岚若小姐和我交换的。”

    “交换?”富奕诺费解,她看着春香眼角粗糙的胭脂粉,很快地想到了另外一个细节,她故意走近了几步,仔细地闻着两种胭脂的香气。

    水香苑的胭脂香气太重,掩盖了野芍药胭脂的香气,她的嗅觉带着灵敏的记忆,她要寻找熟悉的味道。

    谁知道春香放下了手里的竹筐,她从怀里掏出一盒包装精美的胭脂,盒子上印着水香苑的名字,她解释了富奕诺的疑问:“嘿嘿,奕诺千金不要生气,你也知道岚若小姐的心思,她喜欢少帅,在奕诺千金没来府内的时候,我们都还以为少帅会迎娶岚若小姐,岚若小姐的脾气和程家的霸道,世人皆知,我们下人背地里都提心吊胆呢。还好,奕诺千金到了,奕诺千金和少帅才是天生一对。岚若小姐对奕诺千金自然是怀恨在心,表面上她对你笑里藏刀,藏着小心思,背地里的心思更多了。你好心送她的胭脂,她都不喜欢。”她垫了垫手心的胭脂盒。

    富奕诺心知肚明,这是程岚若软磨硬泡和她厚着脸皮要来的,原来她送给了春香。

    “这是岚若给你的?”

    春香满脸不高兴地摇头:“不是给的,是换的。”

    “换?”富奕诺听出了问题。

    春香略带抱怨地说道:“岚若小姐真是小气的千金小姐,她不喜欢奕诺千金送的胭脂,便提出给我。我当然开心了,可是,她又说,不能做赔本的买卖,她要和我交换。所以啊,我用野芍药胭脂,眉粉,还有一对绣好的枕顶儿和她交换了这盒胭脂,算起来啊,我还亏了。那枕顶儿是我去年绣的,娘亲还说要拿着枕顶儿找媒人提亲呢。”她挑着粗粗的眉,露出明媚的笑容。

    富奕诺也露出了浅浅的梨涡,无论在关外还是关内,女子的绣工总是找媒人提亲最好的说辞。

    她见识过江南绣娘的绣品,那真是栩栩如生,神来之针,单单是一根细细的羽毛就有十几种深浅不一的过渡颜色。

    关外的绣品没有江南绣品的精细,却有更加鲜明的特色。

    或许这里是白山黑土的世界,冬日的严寒占据半年的时间,连绣品也透出大山,大河的气息,关外的绣品有强烈的颜色对比。

    大红,大绿,总是那么显眼,占据了绣品的颜色。

    她在警察署时,还听绢花店的老板娘说过,在关外,女孩七八岁便开始学女红,最开始绣的就是枕顶儿,父母会将女儿缝制的枕顶儿收好,等到女儿长大的时候拿出来给媒人看,还会夸奖女儿手儿巧,聪明能干,这是最有力的说辞。

    看春香的样子,也到了成亲的年龄,她自然是心疼那对枕顶儿的。

    程岚若果然小气,从她的手里要走了胭脂,反手又从春香的手里换了枕顶儿,富奕诺也觉得她的性子的确难以琢磨。

    照理来说,程家在盛京驿是有名的大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到了程老和程熙英父子联手的年代,程家的荣耀甚至超过了慕容家。

    程岚若是程老唯一的女儿,是程熙英唯一的妹妹。即使在寻常人家,宠爱唯一的女儿也是常见的,更何况是程家?程岚若自从出生,衣食住行自然都是最好的,她怎么会有小气的个性?

    而且程岚若从小被送到奉天城里的女校读书,在女校读书的女子中不乏前朝王爷家的格格和富家千金。

    周围都是上层社会的朋友,心眼儿却像针孔一样小,如此小家子气,真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富奕诺看着春香。

    春香又开始了抱怨:“岚若小姐也真是奇怪,她吃的,用的,穿的,一切都是好的。可是,我发现,她竟然还用了从我手里换来的野芍药胭脂。”

    “她用了野芍药胭脂?”富奕诺吃惊。

    “是啊。”春香弯下身子,从竹筐里拿出了一个做工粗糙的盒子,“你看,我给她的时候是满的,现在盒子空了,一定是她用过了。她的房间只有我打扫,我从未见过她扔掉盒子里的胭脂,一定是自己用了。”

    “哦?”富奕诺警觉地接过盒子,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她非常确定,这味道和暗道里闻到的味道是相同的,难道……她的心里有不好的预感。

    “这个盒子可以给我吗?”她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

    春香满不在乎地将盒子递给富奕诺:“已经是空盒子,我也正想着扔掉呢。”

    “谢谢。”富奕诺心情沉重地接过盒子。

    这时,竹篮里的一个绢布的蝴蝶结又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是……”她抬起手臂。

    “哦。”春香低下头,从竹篮里拿出蝴蝶结,原来蝴蝶结的材质是轻薄的绸缎,这是程岚若经常戴的款式,或许是她不小心撞到了什么,蝴蝶结的边缘泛起了褶皱,起了毛边儿。

    以她的性格,她爱面子,是不会再戴的。

    “我今天为岚若小姐整理衣物,这都是岚若小姐不要的东西,蝴蝶结破了,她让我扔掉。”春香老实地回答。

    “给我瞧瞧。”富奕诺突然想到了一个关键的线索,惊人的一幕在她的脑海中闪过,她手心里紧紧握着胭脂盒,震惊得心跳加速。

    她又简单地和春香寒暄了几句,将蝴蝶结也要了过来,她将蝴蝶结和胭脂盒装入了随身携带的证物袋,兴致勃勃地走向慕容飞白的卧房。

    走到一半的时候,她停了下来,又退回到程岚若的客房。

    她屏住呼吸,轻轻地推门而入。

    她径直撞入了一个坚硬的胸口,还没有看清那人的容貌,她便失去了意识。

    慕容府里安静如初,两个黑影轻车熟路地绕开了所有的卫兵,走了最寂静,最偏僻的小路,他们在后院的小门偷偷地溜走。

    另一个黑影则潜入了慕容飞白的书房,在特殊的盒子里,留下了一封印有樱花图案的密函。

    秋子谦依然在沉睡,他和富奕诺谁也不知道,那杯梨水里被有心人加了沉睡的药粉。

    直到夕阳西下,直到慕容飞白像疯子一样找寻富奕诺的下落,秋子谦才晕晕沉沉地醒过来。

    他醒来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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