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小虫次元空间内,那棵已长到十几米高、郁郁葱葱的长生青木本体猛然炸开,化作漫天青雾。
正在树下继续学习《女仆的自我修养》的水灵儿赶紧飘出老远,生怕手里的书本被毁坏。
长生青木的本源如同一颗种子,在刘轩体内开始生根——
不,不是一颗,是千万颗。
漫天青雾又化作无数细如发丝的青色根须,从次元空间里蔓延出来,沿着经脉、血管、骨骼、肌肉、脏器,无孔不入地渗透进刘轩体内。
疼。
不是刀割的疼,不是火烧的疼,是一种从内部被撑开的疼——
像有人用无数根针同时扎进骨髓,然后每一根针都在膨胀,把骨头从里面撑裂。
刘轩咬紧牙关,一声没吭。
额头青筋暴起,汗水和血混在一起从毛孔里渗出来,军服后背瞬间湿透。
他在心里骂了一句——
水灵儿你说长生青木不会像玄元重水那样碾压,它是治愈规则,不摧毁。
这他妈还不如把老子毁了算求!
看出刘轩不对劲,赵文秀吓了一跳:“轩!”
她伸手去扶,碰到刘轩手臂的瞬间滚烫,像摸在一块烧红的铁上。
“别碰。”
刘轩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没事,两分钟就好。“
赵文秀缩回了手,看着刘轩浑身颤抖、汗如雨下,却死死咬着牙不出声,心疼得要命,却不敢再碰他。
两分钟。
她数着秒。每一秒都像一年。
青色根须扎进经脉壁——那些被战神I型撕裂的微裂缝,被根须强行撑开,然后灌入青色生机。经脉壁在撕裂和修复之间反复交替,每交替一次,就比之前更厚、更韧。
青色根须扎进肝脏——淤血被青木生机化解,受损的肝细胞以十倍速度再生,新生的肝脏组织比原来的更致密、更坚韧。
青色根须扎进心脏——瓣膜修复,心肌加固,心跳从紊乱重新变得有力。
青色根须扎进骨骼——骨密度急剧增加,骨骼表面浮现出一层极淡的青色纹路,像玉化的石头。
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两分钟。
两分钟后,刘轩体内的青色根须全部融入了身体组织,再也分不清哪些是原本的,哪些是长生青木的。
丹田中那颗源丹的颜色变了——不再是黑白太极两色,而是黑白带青,像一颗裹了青色糖衣的阿尔卑斯棒棒糖。
刘轩缓缓睁开眼。
第一感觉——轻。
身体里那个黑洞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充盈感,像干裂的土地终于浇透了水。经脉里源力奔涌,比以前更浑厚、更绵长,每一条经脉都像从泥管换成了钢管,源力流过去毫无阻滞。
第二感觉——强。
他握了握拳,指骨发出清脆的咔咔声。力量从拳头传到前臂、上臂、肩膀、躯干,整条力链畅通无阻,没有一丝泄漏。以前催动源力,总有一部分会从经脉的微裂缝中散逸出去,就像水管漏水,压力永远到不了最大。
现在——不漏了,一丝一毫都不漏。
水灵儿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带着一丝难以置信:
“主人……经脉容量扩大三倍,韧性提升五倍以上。全身伤势完全修复,脏器强度远超常人。
而且——源力运转效率接近百分之百,没有任何散逸。这在理论上不可能。”
“长生青木是治愈规则,治愈的本质是保全。不漏一滴水,不散一丝气,生机不绝——这不就是它最根本的特性?”
水灵儿沉默了一瞬:“主人,东瀛女皇记忆里有信息,这种体质古籍中有记载。道家叫无漏真体,佛家叫金刚不坏身——当然,那是传说。你离那个层次还远,但方向对了。”
“东瀛人真恶心,就他妈喜欢偷学咱们的文化!”刘轩吐槽道。
“无漏真体?太文绉绉了。叫不漏体。简单,好记。”
水灵儿无语了两秒:“……你开心就好。”
刘轩又想了想,忽然嘿嘿一笑:“水灵儿,你说我这不漏体,最厉害的地方在哪?”
“源力不散,生机不绝,恢复力极强。“
“不对,最厉害的是——我的口水,都比张神医的药高一个档次。”
水灵儿:“……”
“你想想,长生青木本源跟我完全融合了,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带着治愈规则。
唾液里含微量青木生机,止血化瘀、加速愈合,比张老神医的药丸强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主人,小虫说你说得都对。”
系统小虫已经开始偷奸耍滑了,以往提纯进化完毕,还会给个提示和警告啥的。
现在?直接传话这么敷衍?
没时间去管小虫的变化,刘轩如今兴奋得很。
看来,他的思路是对的。
这规则至宝不会无缘无故被自己吸收进小虫的空间,肯定是有作用的。
既然当初那东瀛女皇都能融合,自己为什么不能?
“更厉害的还是我的血。一滴血里的青木生机,够把一个濒死之人从鬼门关拉回来。说我是唐僧肉,在座的各位谁敢反对?”
看着兴奋到忘形的刘轩,水灵儿张大了小嘴,一言不发。
她有时候真搞不懂,主人明明疼得要命却一声不吭,怎么一好了就开始满嘴跑火车。
刘轩笑了笑,收起了亢奋。
他攥紧拳头,感受着体内澎湃的源力——
经脉里黑白青交织的源力如江河奔涌,每一缕都比融合前粗了数倍,运转起来毫无滞涩,像全新铺设的高速公路。
他一拳轰在墙垛上。
“砰!”
水泥碎屑飞溅,墙垛上一块两百斤的巨石飞出城外,在尸群里犁出一条血胡同。
“谁特么在破坏城墙,找死啊!”不远处一个军官朝这边怒吼。
“不好意思,下次注意。”刘轩笑着冲军官摆了摆手。
赵文秀也吓了一跳,扭头看他——然后愣住了。
刘轩的脸色变了。
不是之前那种死人般的惨白,而是透着一层淡淡的青润光泽,像上好的玉。眼底的混浊散了个干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闪着青芒的瞳孔。
怪渗人的。
“你——“赵文秀嘴巴张了张,“好了?”
“好了。”
“真好了?”
刘轩活动了一下手腕,咔咔两声脆响:“比以前还好。”
赵文秀盯着他看了三秒,忽然低声骂了一句:“混蛋。”
“啊?”
“你知不知道刚才——”她声音发抖,没说下去。
那两分钟她数着秒过的,每一秒都在想他是不是要死了。
这种恐惧比任何尸人都可怕,因为她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看着自己的爱人慢慢死去。
“让文秀姐担心了。”刘轩拍了拍身上的灰。
“先干活,账回头算,你要几次都可以。”
赵文秀俏脸一红,深吸一口气,不想再和这个没正行的家伙说话,只是重新握紧了手中的“破军”长枪。
刘轩扭头看向城外。
尸潮还在涌,号角还在响,城墙上的枪声越来越稀。
但他不慌了——身体不慌,心就不慌。
他抽出太极剑,感受着那股前所未有的充盈力量,嘴角微微翘起。
该他上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