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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要不要跟我做些快乐的事

    “真奇怪,我为什么会共鸣到爱之法则呢?”

    “还抽到了【爱神】。”

    黎行云纳闷。

    “你忘了吗?”秦重说。

    黎行云低头看他。

    被她锁喉的秦重收起玩闹的笑意,点了点面前的虚空,“你六岁的时候,在海边,把一个溺水的小朋友拖上了自己的救生圈,救了他一命。”

    “真的?有这回事?”黎行云回想了一下,对这件事没印象。

    “嗯,被你救了的人怕被家里人骂,要求你保密,你答应了。结果人家家长怪你带人去海边玩,再也不让那个小朋友跟你一起玩了。”

    “......这也看不出有什么爱吧?”黎行云说。

    “这不友爱吗?”秦重说。

    黎行云歪了歪头,不置可否。

    秦重:“至于亲人之爱,你从小到大对武棣的爱护多如牛毛。”

    黎行云啧了一声,“别提他,晦气。”

    “就算是被骗,当初的感情却是真的。”秦重说。

    黎行云扭头看着远方。

    “还有黎家,你这次救了所有亲人,不算爱?”

    黎行云啧了一声,“可这也不是我得到爱呀?”

    “哦?真的吗?”秦重冲她比了心。

    黎行云愣了一下,看向状态栏。那里11颗红心紧紧挨在一起,排成一排。

    前三颗分别来自爸爸、哥哥和小叔。

    好吧。

    这确实算有些亲人之爱。

    黎行云盯着第四颗,这颗来自秦重。

    原来她跟秦重之间的好感已经相互100%了。

    黎行云不着痕迹看他一眼。

    秦重冲她挑眉,“怎样?”

    “没,比我想的多一点。”黎行云说。

    第五颗、第六颗分别来自太宇、太冬。

    黎行云很欣慰,她也很喜欢两只猫。

    第七、八、九、十、十一颗心,则分别来自香铃、象芋、宴青、楠花、芙蕾。

    黎行云本以为自己对她们没什么感觉,原来好感已经100%了!

    黎行云微微皱眉,难道:“难道是我对自己感情的觉察太不敏锐了,才没发现别人的爱吗?”

    秦重点了点头,“我已经发现了。你的话,一定要摆在面前,说一千次一万次,看千千万万次,你才能看到别人的爱。”

    “就像一个榆木疙瘩。”

    黎行云猛地收紧胳膊,“你说谁榆木疙瘩?你全家都是榆木疙瘩。”

    “这我不否认。”秦重任她勒,笑着说。

    “......”黎行云放开他,“你家人知道你这么说他们吗?”

    “说实话,他们不知道我这么说。但有人这么当面说过我父亲。”秦重笑笑站直,目光像透过她在看谁。

    “......”黎行云扯了扯嘴角。

    黎行云想了想,拿出之前黎宇楼给的那套【狼的传说】套装中的帽子,用升星秘法试了一下。

    “能行!”

    黎行云怔愣了会儿,鼻尖突然一酸,眼眶也有些发热,嗓子眼儿有些堵。

    黎宇楼那么快就给她凑了一套【饿狼传说】,真是因为父爱。

    这一点,不是她一个人偷偷自以为是。

    黎行云深吸一口气,眨眨眼驱散眼中的些微水汽。

    “你看,这不就凑齐两件了?”秦重说。

    黎行云抬头看他。

    秦重对她笑笑,俊脸上只有诚挚,没有借机嘲笑她的感动。

    “我不打算用你的权杖。”她说。

    “为什么?”秦重挑眉。

    “万一升级过程中,把权杖吞掉了怎么办?权杖是你们的定情之物,必须好好保存。更何况,那可是神使权杖!傻子才会把它喂给天赋。”

    黎行云认真无比:“宇宙生灵这么多,肯定还能再找到别的充满爱的东西。你不许,我也不许,这么轻慢它。”

    “好~”秦重盯着她手里的帽子,“那你怎么不珍重你父亲给的装备?”

    黎行云:“这套装备有七件。帽子、皮甲、手套、裤子、鞋子、法杖、水晶球。”

    “帽子因为我装着太阳神之眼,戴不了。平时都是闲置,倒不如给它找点用处。把父爱变成我天赋的养料,就当爸爸的爱无时无刻陪着我了。就算被吞,不还有其余六件?”

    “原来如此。”秦重想了想,递给她一条闪闪发光的金腰带。

    这是一条女式腰带。

    由许多细小的金丝编织而成,每一条金丝都暗合某种魔纹,各色宝石点缀期间,大多数黎行云都叫不出来名字,但看其色泽、澄澈,必然价值不菲,还有许多细小的流苏垂坠,一眼看上去,华丽无比。

    “这是?”黎行云问。

    “试试。”秦重摸了摸鼻子,罕见地透出一丝羞涩。

    黎行云狐疑地用腰带一试,竟也可行。她眼眸一转,看向秦重,等他的解释。

    “就像你说的,充满爱的东西多的是,不止一个权杖。”秦重罕见地跟她说话,没看她眼睛。

    黎行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满脸稀奇,“看你的样子,这腰带背后肯定有特别的故事,你真舍得?”

    “嗯。”秦重顿了一下,终于把眼睛看向她,对她眨了下右眼,“放心好了,腰带背后那件事我还有别的纪念品。”

    黎行云点点头,收下了。

    “那现在就缺一件代表友谊的了。”

    黎行云开始回忆自己手上是否有朋友赠予之物。

    “好像没有。”

    秦重抱着手想了一下,“我有个提议。”

    “什么?”

    “可以试试你从海神那里钓来的天赋技能。”秦重说。

    黎行云立即翻出【塞壬之歌】的光团。蓝色和玫瑰色交织的光在她手里缓慢流动闪耀。

    “说起来,我升级【钓鱼佬】和【升星秘技】都是为了吞噬这天赋技能。”

    黎行云说着用升星秘技试了一下。

    “竟然可行!”

    黎行云惊呆了,“为什么呀?这个东西是我钓来的呀,为什么会充满友爱?”

    秦重抿了抿唇,咬牙说:“我只是隐约听说过埃斯梅跟涅帕斯友情甚笃,双方甚至互赠了一个天赋技能。我看到这个技能的光,就想验证一下,没想到是真的!”

    “哼,还好你钓回来了。”秦重恶狠狠盯着那团光,“就用这个,把它吞了!化为你成长的养料,海神配唱个屁的歌。”

    黎行云看他一眼。

    果然,秦重不爽海神的根源在前面那位爱神身上。

    如果爱神跟海神的友谊曾好到互赠天赋技能,那海神对她的种种忍让倒也解释得清了。

    她这替身,好像占了前爱神不少便宜啊。

    黎行云幽幽叹了一口气。

    只是她好像把海神得罪得不轻,以后只怕没有这样的好事了。

    想归想,黎行云手上拿着三样充满爱的物品,找了个无人的地方,让秦重帮忙护法,便使用了升星秘技。

    脑海里,两篇【爱神】合二为一,发出耀眼的玫瑰色光芒席卷全身,除了玫瑰色,她什么都看不到了。

    冥冥之中,黎行云仿佛听见了很多人的欢笑、哭泣、怒吼、诉说......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最后化为一道清晰的声音。

    “你叫什么名字?”青年的声音近在咫尺。

    这声音过于熟悉,黎行云直觉是很信任的人,但一时没想起来是谁,便没立即回答,抬眼去看说话的人。

    眼前的玫瑰色渐渐淡去。

    “我叫涅帕斯,你叫什么?”

    青年的脸猛然清晰起来,一个金发蓝眼的青年正弯腰看她,雌雄莫辨的脸上满是好奇和真诚。

    黎行云还是第一次见海神露出如此清澈见底的眼神,愣了一下。

    “我叫埃斯梅。”黎行云感觉到自己的嘴巴在动,猛然捂住了嘴。

    “埃斯梅,你好呀~我们前后脚诞生于同一片海,不过我比你早一点,见证了你的整个诞生过程,理应是哥哥......”青年的嘴巴一张一合。

    她眨眨眼。

    什么情况?

    涅帕斯不是海神吗?

    她现在的视角,就是爱神埃斯梅诞生之初?

    唔,这不是她的记忆,应该是天赋升级时,爱之法则把爱神的记忆展示给她看。

    为什么呢?

    莫非法则之力把前任的记忆,当做传承在神类天赋升级时展示给后来者,就像工作交接?

    为什么呢,这之中隐藏着什么秘密?

    黎行云耐下性子,集中精力记下眼前发生的一切。

    “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涅帕斯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黎行云看看他又看看自己。

    两人都赤条条的。

    黎行云受惊一般想从随身背包里掏出衣服,但她感应不到随身背包了。

    大约是身处记忆的缘故。

    她甚至不能控制这具身体,只能以一个寄生灵的形式,从埃斯梅的第一视角,看她看到的一切,感受她感受到的一切。

    微咸的海风吹在身上并不冷,只是各处都凉飕飕的。黎行云很不习惯。

    埃斯梅却不觉羞涩,她大大方方打量涅帕斯的身体,目光在他胸前细腰以及鱼尾重点停留,发出意味不明的轻笑。

    黎行云刚开始,还不明白她盯着涅帕斯身前的鱼鳍看什么,过了三秒才反应过来,男人在那个部位该长什么器官。

    黎行云:还好还好,人鱼那个地方长了鱼鳍遮住了。

    “你长得倒也不赖,要不要跟我做些快乐的事?”埃斯梅说。

    黎行云:!!!

    不是,姐姐你不愧是爱神,诞生之初明明该天真浪漫,你却脑袋纯黄。

    你邀请海神......干嘛呢?干嘛呢!

    万一海神响应了邀请,怎么办?

    她岂不是要看活春......还是跟人鱼!黎行云想想都觉得刺激得头皮发麻。

    “什么快乐的事?”涅帕斯却不明白她在说什么,眼神清澈而诚恳地发问。

    涅帕斯又咯咯笑了一阵,并不解释。

    但黎行云在她脑子里啊,能看到她脑子里闪过的一百零八种姿势。

    黎行云看得小脸通黄。

    还好还好,海神只会玛卡巴卡。

    埃斯梅以一种极优美的姿态站起来。

    “......”黎行云希望她能快点找衣服穿上。

    下一秒,埃斯梅仿佛也觉得光着不像样,扭头看向诞生的贝壳。在她注视中,贝壳发出一阵玫瑰光芒,变成一身点缀着珍珠贝壳的白纱衣和一条金丝编织镶宝石的金腰带——就是刚才秦重拿出来的那条。

    纱衣落在埃斯梅身上。

    她穿戴整齐,便翩然起飞。

    “诶,你去哪儿?”涅帕斯在海面上喊她。

    “不知道,我想到处看看。”埃斯梅头也不回地回答。

    “那你还回来吗?”涅帕斯问。

    “不知道,如果你告诉我这是哪片海,也许我会来。”

    “红海。”

    埃斯梅飞走了。

    涅帕斯并未跟着她一起走。

    黎行云跟着埃斯梅,见识她一路好奇宝宝一样,所有爱与欲之事,皆能引起她的兴趣。

    黎行云随她一起偷听过新婚夫妇的墙角,旁观两个情人互诉衷肠,在万物复苏的季节在大草原上闲逛,看过相爱的人生离死别,见过夫妻情感穷途末路,也瞧过无数露水情缘......

    埃斯梅到处玩四处闹,只要见到派对就必定要去凑热闹,一路拈花惹草招蜂引蝶。所有见到她的神和人,皆被她的魅力折服。

    当然不是没有人想把她占为己有,每当有谁违背了埃斯梅的意愿强迫她,她就会化身为狂暴女战神,把神打个半死,或把凡人送给死神。

    她就这么玩着闹着,宇宙万灵皆吻了上来。她因此力量壮大,在神域占据了一席之地,成为举足轻重的十二主神之一。

    她与诸神关系也好。海神是她可以互赠天赋的兄长,火神是她最大方的追求者,连最威严的太阳神也视她为最可靠的晚辈赠送太阳神目。

    这天,埃斯梅去火神殿找他拿翻新的自由号,看到一个美丽的小龙人在给火神当学徒。

    黎行云一看那小龙人如花一样俊美精致的五官,便认了出来,这是少年版秦重。

    不过,现在的他即便是人形,依旧长着犄角、尾巴和翅膀。头上的名字,也还叫赫珥。

    但埃斯梅却是第一次见他——之前那次在荒山野岭的真正第一次相遇,埃斯梅早忘记了。

    埃斯梅只一眼就被迷住了。

    黎行云听到埃斯梅在心里说:“看啊,这令世间所有人与物都为之失色的容貌......若不能得到他,神生还有什么趣?”

    “小美龙,你叫什么名字?”埃斯梅抓住火神去偏殿取东西的时机,问他。

    火神是个善妒的家伙,绝不能让他看到自己跟别人搭讪,否则,火神就会找人家的麻烦。

    小美龙赫珥却眼都不抬一下,根本不理埃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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