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诗雅10月4号才第一次见到姜森。10月8号晚上,姜森就想要她。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感情,甚至何诗雅都不记得姜森几几年出生的了?好像是96年,亦或是97年?她不知道他的星...我坐在出租屋的窗边,盯着手机屏幕发呆。窗外是城市边缘一片灰蒙蒙的夜色,远处零星几栋高楼还亮着灯,像被遗忘在暗处的孤岛。手机屏幕幽幽泛着光,映出我浮肿的眼袋和干裂的嘴唇。凌晨一点十七分,微信对话框里最后一条消息停在三个小时之前——“稿子改完了,编辑说再压一压节奏,明天上午十点前交终稿”。我盯着那行字,手指悬在键盘上方,迟迟按不下去。胃里空得发酸,桌上泡面桶歪斜着,汤已经凉透,浮着一层半凝固的油花。我伸手摸了摸额头,皮肤冰凉,可后颈却黏腻腻地渗着汗。体温计就躺在茶几上,玻璃管里的水银柱静止在34.8c的位置,像一道判决书。药店老板说的话还在耳边:“你这不是发烧,是体温调节中枢乱了。布洛芬吃了反而压制产热,人虚脱了,头晕是身体在喊停。”我苦笑了一下,把体温计倒过来甩了甩,水银纹丝不动——它已经懒得动了,跟我一样。手机突然震动,屏幕亮起,是林晚发来的语音。我没点开,只看着那个小小的波形图跳动,像一颗微弱但执拗的心跳。我们认识三年零四个月,她是我唯一没删掉的责编。不是因为关系多近,而是因为她从不催稿,也不夸我写得好,每次提意见都像在修一台老式收音机:拧一颗螺丝,调一档频率,声音嘶哑时,她会说“这句像天线接触不良”,写得太满时,她会说“这儿信号过载了,得留白”。我点开语音,她声音很轻,背景有细微的键盘敲击声:“来财,你第一章结尾那句‘第一次知道……’卡得太狠了。读者问是不是系统故障,还是作者断片了。你得接上——不是解释,是让读者自己尝到那个‘第一次’的味道。”我闭上眼,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昨早地铁站口的情景。寒风卷着碎雪往脖子里钻,我裹紧洗得发白的羽绒服,低头刷手机查稿费到账记录。刚点开银行APP,余光扫见对面玻璃幕墙上自己的倒影:头发蓬乱,围巾歪斜,左耳耳机线耷拉在胸前,像一条将死的蛇。而就在那倒影旁边,一个穿驼色大衣的女人正抬手整理耳畔碎发。她戴一只银杏叶形状的耳钉,在冷光下闪了一下。我下意识抬头,她也正望过来。没有笑,只是眼神停顿了半秒,像两束光在空中轻轻碰了一下,随即各自移开。她转身走进写字楼旋转门,大衣下摆扬起一道利落的弧线;我继续低头看手机,屏幕上显示“到账:¥3,200.00”,备注栏写着“《来财》第二章稿酬(税后)”。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大学时文学社办朗诵会,我读自己写的短篇,念到结尾处嗓子发紧,临时编了句“原来人最怕的不是穷,是穷得理直气壮”。台下哄笑,只有坐在第三排的林晚没笑,她托着腮,笔尖在笔记本上划出一道长长的、未完成的横线。我重新打开文档,光标在“第一次知道……”后面疯狂闪烁。手指悬在回车键上方,迟迟落不下去。窗外不知谁家提前放了烟花,“砰”的一声闷响,震得窗玻璃嗡嗡颤动。我猛地抬头,看见对面楼顶有个男人正举着手机拍夜空,镜头晃动,烟花在取景框里炸成一团模糊的金红。他拍完立刻低头看屏幕,嘴角微扬,像是刚捕获了什么确凿无疑的证据。我忽然明白了。所谓“第一次知道”,从来不是知识层面的顿悟,而是身体先于大脑记住的震颤。就像此刻我指尖发麻、舌尖发苦、太阳穴突突跳动——这些都不是布洛芬的副作用,是三年来第一次,我的身体在替我拒绝某种惯性。我关掉银行APP,点开备忘录新建一页,标题打上《来财·补丁》,然后敲下第一行字:——第一次知道,低烧不是病,是体温计在替你撒谎。手指落下,键盘发出清脆的咔哒声。这声音让我想起小时候老家的搪瓷缸,盛满热水后搁在木桌上,缸底与桌面摩擦,也会发出相似的、略带滞涩的轻响。那时我总蹲在桌边听,等那声音渐渐弱下去,等水面浮起的热气散尽,等缸壁变得温吞——就像现在,我等着那个虚假的“正常体温”慢慢蒸发,露出底下真实而滚烫的质地。我起身去厨房烧水。电水壶呜呜作响,蒸汽从壶嘴喷出,在冷空气中迅速凝成白雾,又消散。我盯着那团转瞬即逝的白,忽然想起林晚上周发来的邮件附件,标题是《读者留言精选(非付费墙)》,里面有一条被加粗置顶:“主角为什么总在便利店买关东煮?他明明连泡面都要算清每包差价。”我回复说:“因为他不敢进超市。超市太大,货架太高,推购物车的声音太响,会让他想起小时候跟母亲在粮油店排队,母亲攥着他手腕的手心全是汗,而柜台后面的男人一边称米一边用尺子量她的袖口——说袖口太长,不合规矩。”邮件发出去三分钟,林晚回了两个字:“懂了。”现在我站在水壶前,看蒸汽越来越稀薄,终于变成一缕若有似无的青烟。我伸手试了试壶身温度,滚烫。这温度让我安心——至少还有东西是真实发热的。回到电脑前,我删掉刚才那行字,重写:——第一次知道,人不是被生活压垮的,是被自己反复校准的“正常”压垮的。比如把36.5c当成铁律,把八千字日更当成呼吸,把编辑不催稿当成恩赐,把读者说“看不懂”当成失败——可谁规定过,故事必须被看懂?就像没人规定,人必须一直暖着。我停顿片刻,喝了一大口刚烧开的水。烫得舌根发麻,眼泪瞬间涌上来。我眨眨眼,让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不落下,像在练习一种失重状态。手机又震了一下。这次是微信公众号后台提醒:《来财》第一章阅读完成率78.3%,高于同类新书均值12.6%;但转发率仅2.1%,创平台历史新低。我点进去看用户评论区,最新一条是:“主角好丧啊,但奇怪的是,我居然想看他继续丧下去。”我笑了笑,把这条截图发给林晚,附言:“你看,他们要的不是解药,是共犯。”她秒回:“所以别急着交代‘第一次知道’是什么。让读者自己在第三章结尾,摸到自己手腕内侧,试试那里是不是也凉得反常。”我盯着这句话看了很久。窗外烟花又起,这次是连串的,噼啪声密集如雨。我数到第七响时,听见楼下传来熟悉的刹车声——是那辆蓝色小货车,每天凌晨两点十分准时停在巷口,卸下成箱的关东煮原料。老板老陈总是一边搬货一边哼走调的《甜蜜蜜》,烟头在黑暗里明明灭灭,像一颗不肯坠落的星。我抓起外套下楼。楼道感应灯坏了,我摸黑往下走,指尖蹭过斑驳的墙皮,触感粗粝。走到二楼转角,听见上面住户家传来婴儿啼哭,一声比一声急,中间夹杂着女人疲惫的哄劝:“宝宝不哭……妈妈在……妈妈没走远……”那声音飘下来,竟和我记忆里母亲在粮店柜台后的低语叠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更轻,哪个更沉。推开单元门,冷风劈头盖脸砸过来。老陈正弯腰掀货车后厢板,呵出的白气在路灯下翻腾。“哟,来财?”他直起身,摘掉沾着面粉的手套,朝我笑,“今儿怎么这个点儿下来?”“想吃萝卜。”我说。他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从车厢里拎出个鼓鼓囊囊的编织袋:“萝卜?我这儿萝卜堆成山!你挑个大的!”他哗啦抖开袋子,冻得硬邦邦的白萝卜滚出来几个,表皮带着泥,须根蜷曲如枯枝。我蹲下身,捡起一个最沉的。它沉甸甸地压在我掌心,冰冷坚硬,表面粗糙的纹路硌着皮肤。我忽然想起小时候母亲总把萝卜切片晒干,挂在竹竿上,风一吹,那些半透明的薄片就互相碰撞,发出细碎如铃的声响。她说那是“萝卜在唱歌”。“陈叔,”我抬头问他,“你信不信,人身上有些地方,一辈子都捂不热?”老陈正往保温箱里码鱼丸,闻言手顿了顿,扭头看我一眼。他眼角的皱纹很深,像被岁月犁过的田垄。“信啊。”他说,“我老婆临走前半个月,脚心都是凉的。医生说脉象弱,我偏不信,天天用艾草熏,拿白酒搓——没用。后来我才想明白,不是脚凉,是心先歇了。”他拍拍我的肩,动作很轻:“你小子最近脸色不好,别熬太狠。钱是赚不完的,命就一条。”我点点头,抱着萝卜往回走。巷子里风更大了,刮得脸颊生疼。我低头看怀里的萝卜,它安静地躺着,像一块沉默的石头,又像一句尚未出口的诺言。上楼时,我在四楼缓步台停下,掏出手机。相册里有一张旧照:大学文学社合影,我站在后排角落,表情僵硬,而林晚就站在我斜前方,微微侧着头,目光似乎正越过人群,落在我身上。照片右下角时间戳显示:2019年10月17日。那天社长宣布解散社团,理由是“新媒体冲击下,纯文学已无生存空间”。散场时没人说话,只有风吹动宣传栏上的海报纸,哗啦作响。我转身离开,走了十几步,听见身后有人喊我名字。回头看见林晚追上来,递给我一个牛皮纸信封。“稿子退回来了。”她说,“但编辑批注写了三页纸。我觉得……你该看看。”信封里是打印稿,密密麻麻的红字批注爬满纸背,几乎盖住原文。最末一页空白处,她用蓝笔写了行小字:“他们说你写得太冷。可我觉得,冷才是你最热的部分。”我把照片设为锁屏壁纸。屏幕暗下去,又亮起,映出我瞳孔里微小的光点。回到屋里,我把萝卜放进水槽,拧开水龙头。水流哗哗冲刷着泥垢,露出底下莹润的玉白色。我盯着它看了很久,直到水漫过手背,刺骨的凉意顺着血管往上爬。这时手机又震了一下,是银行短信:“【XX银行】您尾号****账户于02:47收到转账¥15,000.00,附言:《来财》影视改编意向金(预付)”。我盯着那串数字,没有狂喜,只觉得荒诞。十五万,够付半年房租,买二十箱泡面,或者……买一张飞云南的机票。母亲去年住院时说过,那边气候好,四季如春,萝卜长得尤其甜。我关掉水龙头,擦干手,打开文档。光标仍在“第一次知道……”后面跳动,像一颗不肯安分的心。我深吸一口气,敲下新的句子:——第一次知道,当世界要求你发热时,保持低温,才是最危险的叛逆。写完,我按下保存,顺手把文档命名为《来财·第三章·低温叛逆》。窗外,凌晨三点的城市正缓慢苏醒,远处高架桥上已有车灯划破黑暗,一道,又一道,像缝合夜幕的银线。我起身拉开抽屉,取出一支用了三年的黑色签字笔。笔帽拔开时发出轻微的“咔”声,墨囊里还剩小半管蓝墨水,在晨光熹微中泛着幽微的光。我把它放在键盘旁边,离回车键三厘米。然后我打开微博,发布一条新动态:“正在写第三章。这一章里,主角终于走进了超市。他推着购物车,经过琳琅满目的货架,最终停在冷藏柜前。柜门玻璃映出他的脸,苍白,疲惫,但眼睛亮得吓人。他伸手,取出一盒牛奶——不是为了喝,只是为了确认,那扇玻璃,能不能照见他真实的体温。”发送。三秒后,点赞数跳到17。我关掉页面,端起桌上早已凉透的泡面,挑起一根面条送进嘴里。它软塌塌的,毫无弹性,吸饱了冷汤,味道寡淡。可我慢慢嚼着,咽下去时,喉结上下滚动,像在吞咽某种确凿无疑的、不可辩驳的真实。我忽然想起昨夜在地铁站遇见的那个戴银杏耳钉的女人。她走进写字楼前,左手无名指上有一道极淡的戒痕,像被时光轻轻咬了一口。而我的右手食指根部,常年压着键盘,留下一道浅浅的、几乎看不见的印子——那是另一种戒痕,由无数个深夜和清晨共同刻下。烟花彻底停了。城市陷入一种更深的寂静,仿佛所有喧嚣都沉淀为地壳深处的微震。我打开窗户,让冷空气灌进来。风拂过面颊,带来远处面包房刚出炉的麦香,混合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属于初春泥土的腥气。我坐回电脑前,手指落在键盘上。这一次,我没有看屏幕,只是感受着指尖下塑料键帽的微凉触感,听着自己呼吸声渐渐平稳,听见血液在耳道里奔流,像一条终于找到河道的河。光标依旧在跳动。我敲下第三章的第一个字。不是“他”,不是“我”,也不是“那天”。是一个“冷”字。它孤零零地站在屏幕中央,像一枚钉入时间的楔子,又像一个尚未愈合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