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菲,有人找!”伍德黑尔莎马术中心。刘一菲正在练习长枪,耳边适时响起工作人员的声音。找她?以往这个时间,应该很少会有人打扰她训练。再者说,除了杰森·里德偶尔安...刘一菲的声音像一缕温软的春水,顺着听筒漫进陈愈耳中:“你今天……是不是又没好好吃饭?”陈愈正靠在酒店床头,膝盖上摊着剧本,手指无意识摩挲着纸页边缘。窗外纽约初秋的夜风微凉,窗帘被掀开一角,露出远处零星灯火。他抬手揉了揉左肋下方——那里还隐隐发烫,是下午被广告牌边角刮破的皮肉,化妆师用遮瑕膏盖了三层,可每次深呼吸,还是能尝到一点铁锈味的腥气。“吃了。”他轻声说,嗓音比白天沙哑许多,像砂纸磨过旧木,“盒饭,鸡腿,青菜,米饭——全扒光了。”电话那头传来一声短促的笑,随即压低:“骗人。你连盒饭盒都懒得拆封,上次我视频看你拍《少年的你》,剩半盒冷饭在桌上,筷子横着搁在盖子上,跟摆灵位似的。”陈愈怔了怔,忽然低笑出声。笑声刚起,肋下猛地一抽,他下意识屏住呼吸,喉结滚动两下才缓过来。可这细微的停顿,还是被刘一菲捕捉到了。“Chan?”她声音骤然绷紧,“你受伤了?”“没有。”他立刻接话,语气平稳得近乎刻意,“就是……撞了一下。诺兰说,亚瑟第一次挨打,得让观众听见骨头缝里漏出来的闷响,不是‘啪’,是‘噗’——像湿报纸裹着砖头砸在地上。”刘一菲沉默了几秒,再开口时,声音里已没了玩笑,只剩一种沉静的、不容置疑的力道:“明天中午十二点,我飞纽约。带药膏,冰袋,还有你最爱吃的云吞面——我让师傅凌晨三点和面,手擀的皮,虾仁剁三遍,猪油渣炒葱花淋在汤上。”陈愈想说不必,可舌尖抵住上颚,没发出声。他望着天花板,灯光在眼底晕开一小片暖黄。手机屏幕映出他自己的脸——眼下青灰,唇色偏淡,可瞳孔深处却亮得惊人,像两簇烧在废墟里的火。“好。”他终于说,“但别住酒店。”“嗯?”“住我这儿。”他顿了顿,声音放得更缓,“隔壁套房,我让制片主任留着。你来那天,我把房卡放在前台,写你名字。”电话那头传来极轻的吸气声,接着是布料窸窣的摩擦音,像是她把手机换到另一只耳朵,又或是把脸埋进了掌心。几秒钟后,她的声音重新响起,带着点鼻音,却异常清晰:“我答应你。但有个条件。”“你说。”“下次挨打之前——”她顿了顿,每个字都像用指甲轻轻刮过他耳膜,“提前五秒,眨一下左眼。”陈愈笑了。这次没忍住,牵动肋下伤口,眉头微蹙,可笑意却从眼尾一路蔓延至嘴角,真实得毫无防备。“成交。”挂断电话,他没立刻放下手机。屏幕暗下去,映出自己模糊的轮廓:眉骨高,下颌线利,眼下两道浅浅的褶皱,像被岁月压过的折痕。他盯着那影子看了很久,直到指尖发凉。然后他坐直,翻开剧本第十七页——那是亚瑟第三次拜访心理医生的戏。剧本上用红笔密密圈出一句台词:“他们说我笑得太假……可没人问我,是谁教我笑的。”他拿起铅笔,在旁边空白处写下一行小字:**不是学来的。是被迫长出来的。**笔尖用力,纸背微微凸起。这时,敲门声响起。不急不缓,三下。陈愈合上剧本,走过去开门。门外站着诺兰,手里拎着两个纸袋,一股浓郁的咖啡香混着烤面包的焦甜气息扑面而来。“知道你不会下楼。”诺兰把袋子递进来,目光扫过陈愈裸露的手腕——那里有一道细长的红痕,是下午被广告牌金属支架擦伤的,“还知道你肯定没吃晚饭。”陈愈接过袋子,没客气。他闻了闻,是蓝山咖啡配法棍三明治,夹的是烟熏火腿和酸黄瓜。“谢了。”诺兰没进门,倚在门框上,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走廊顶灯在他镜片上投下一小片反光,遮住了眼神,只留下轮廓分明的下颌。“莎珑刚才给我发消息。”他忽然说,“她说,你演完那场狂笑,她走出摄影棚时,右手小指一直不受控制地抖,抖了整整七分钟。”陈愈撕开三明治包装,咬了一口。火腿咸香,酸黄瓜脆爽,法棍外皮酥得掉渣。他嚼得很慢,咽下后才抬头:“她抖什么?”“抖你眼里那种……空。”诺兰的声音很轻,像怕惊扰什么,“她说,那不是演技空,是灵魂被掏空之后,里面灌满了风。风一吹,就呜呜响。”陈愈没说话,只是把咖啡杯递过去。诺兰接了,喝了一大口,热气氤氲在他镜片上。“亚瑟的日记本,我看了。”诺兰忽然说,“第一页写着:‘妈妈说,我生下来就会笑。’最后一页写着:‘今天,我终于学会哭。’中间三百二十七页,全是涂黑的。”陈愈垂眸,手指无意识摩挲着咖啡杯沿。杯壁滚烫,热度顺着指尖爬上来,烫得他指腹微微发麻。“你知道最讽刺的是什么吗?”诺兰望着他,“亚瑟以为自己在写日记。其实他写的,是遗书。”陈愈抬起眼。走廊灯光落在他瞳孔里,像两枚冷却的炭火。诺兰把空杯子还给他,转身要走,又停住:“对了,制片方刚发来消息。原定下周去阿卡姆州立医院取景,现在取消了。”陈愈动作一顿:“为什么?”“因为——”诺兰侧过身,镜片后的目光锐利如刀,“他们查到,真正的阿卡姆医院,早在七年前就被市政府以‘安全隐患’为由封了。新址在布鲁克林,装修得像五星酒店。而我们想要的那种气味……霉斑、消毒水、陈年尿骚、还有病人偷偷藏在床垫下的烂苹果味——”他顿了顿,一字一顿:“只有老阿卡姆的地下室,还活着。”陈愈缓缓点头。他早该想到。前一世电影里那个镜头——亚瑟蜷缩在锈蚀铁梯尽头,头顶水滴答落下,滴在泛黄病历本上,洇开墨迹如血。那不是搭景,是实拍。诺兰向来如此,要真实的腐烂,不要精致的赝品。“我明天去探路。”陈愈说。“不。”诺兰摇头,“今晚就去。”陈愈挑眉。“十一点半。”诺兰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黄铜钥匙,递过来,“老院长的遗孀,今早签了授权书。她只要求一件事——”他盯着陈愈的眼睛,“你必须穿亚瑟的衣服进去。不是戏服,是那件洗得发灰、腋下磨出毛边的衬衫。”陈愈接过钥匙。黄铜冰凉,棱角硌着掌心。“为什么?”诺兰笑了笑,那笑容里有种近乎残酷的温柔:“她说,只有真正穿着亚瑟衣服的人,才能听见地下室墙里,那些没被带走的哭声。”门关上后,陈愈站在原地没动。钥匙静静躺在掌心,像一块沉甸甸的墓碑。他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楼下街道空旷,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很瘦,像一根随时会折断的竹枝。他解开了衬衫最上面两颗扣子,露出锁骨下方一道浅褐色的旧疤——那是前世车祸留下的,重生后竟没消失。他用指尖按了按,微微刺痛。手机屏幕忽然亮起,是刘一菲发来的消息,只有一张图:一只白皙的手,掌心朝上,静静躺着一枚小小的、银光闪闪的耳钉。耳钉造型极简,是一枚微缩的、正在坠落的蝙蝠。文字框里跟着一行字:【我买了。等你回来,亲手给我戴。】陈愈盯着那枚耳钉看了很久。窗外,一辆警车呼啸而过,红蓝光芒瞬间扫过他半边脸颊,又迅速隐没于黑暗。他慢慢攥紧手掌,钥匙的棱角深深陷进皮肉,带来一阵尖锐而清醒的痛感。楼下不知谁家窗户飘出一段钢琴声,弹的是肖邦的《雨滴》前奏——缓慢,重复,固执地敲打着同一个音符,像某种不肯停歇的叩问。陈愈闭上眼。雨滴声里,他听见了亚瑟在笑。那笑声起初很轻,像羽毛拂过耳畔。接着越来越响。最后变成一片无边无际的、震耳欲聋的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