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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你学半年,我学半天

    “都对……全对……”

    林夫子喃喃道。

    王瑞生、朱小宝和李大阳等人一脸欲哭无泪。

    不是……何家这个小孙子,之前真的是个傻子啊!

    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聪明了?!

    聪明得让人害怕!

    林夫子把卷子往桌子边上一扔,目光灼灼地看着何明风:“明风,你照这个进度,只怕不出一年!”

    “就能去另一个学堂学习了。”

    林夫子顿了顿:“就是郑彦所在的学堂。”

    王瑞生等人更是傻眼了。

    他们本想以何明风跟不上他们的进度,让这傻子自己知难而退。

    他们才不想和傻子一起念书。

    没想到……到头来……他们才是真真正正的傻子!

    “一年?”

    何明风愣了一下。

    “这么久?”

    他等不起这么久。

    “你……你……”

    李大阳指着何明风,气得脸都白了:“开蒙本该要念三年!”

    丫的,这何明风在这里装什么大尾巴狼!

    就显得他能是吧!

    “一年太久了,夫子。”

    何明风不理会李大阳,看向林夫子开口道:“给学生一个月时间。”

    “学生一定把开蒙的内容都学完。”

    王瑞生、朱小宝等人闻言都石化了,木着一张张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一个月?!

    这何明风是疯了吧!!

    别人要学三年,他学一年也不满足,竟然扬言学一个月就够了?!

    那他们这些学三年的算什么?

    那不是彻头彻尾的大傻子吗?!

    林夫子知道有才华的人都有些恃才傲物。

    于是温言笑道:“明风啊,你也太小看开蒙所学的东西了。”

    “也许你认字很是厉害,可是开蒙可不仅仅是认字儿这么简单。”

    “还要会写字。”

    “这还不算是最难的,最难的,是要吃透书上所写的内容。”

    林夫子说道:“像《三字经》,里面有许多要解释的内容和典故。”

    “可不是你单单认识个字儿就完了。”

    何明风也没有反驳林夫子,他点点头:“夫子说的是。”

    “不过夫子能不能答应学生,一个月后来考一下学生?”

    “若是学生达到了去郑彦他们学堂念书的水平,能不能让学生过去?”

    “行啊!”

    这个林夫子倒是没有拒绝:“这个好说,若是你能达到要求,为师自会让你过去跟着另一伙人念书。”

    “不过要是达不到要求,你须得静下心思,好好在这里开蒙沉淀。”

    “没问题。”

    何明风当即拍拍胸脯,答应了下来。

    跟何明风说完话,林夫子只觉得自己像如沐春风。

    然后一转头,看到木木呆呆的另外几个人。

    他本来觉得朱小宝和丁才算是比较聪慧的学生了,也有心培养他们走科举之路。

    但是现在和何明风一对比……

    呃,怪惨烈的。

    “咱们继续来学习吧。”

    ……

    何明风跟着林夫子上课,但他并没有完全跟随林夫子的进度。

    因为这个进度对他来说着实慢了。

    何明风就自己在课堂上一遍背书,一遍用右手食指沾了水。

    在一旁的桌子上一直写写画画。

    对现代人来说,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许多繁体字可能之前都没见过。

    但就是莫名其妙地认识它是什么字。

    所以何明风认字认得相当顺利。

    可是写出来又是另一回事了。

    繁体字和简体字不一样,他得好好记一下这些繁体字怎么写。

    一上午过去了,何明风把千字文背了三分之一。

    许多字也都会写了。

    上午半天的开蒙很快就结束了。

    王瑞生几个人收拾东西的时候,何明风还在一旁念念有词。

    几个人顿时心情复杂起来,往外走的时候都开始躲着何明风了。

    这家伙让人觉得卷的可怕!

    等开蒙班的其他人都走了,只剩下何明风自己了。

    所以等中午休息吃饭的时候,郑彦来找何明风,就看到何明风这副模样。

    桌子上摊开一本书,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书上的字儿。

    左手举着一个豆包往嘴里送。

    右手食指沾了水,在桌子上面写写画画。

    写完一个就拿起一旁的抹布把水擦掉。

    再写下一个。

    郑彦定睛一看。

    那抹布除了四周还是干的,中间都已经湿透了。

    郑彦连忙悄悄地把家里刚送来的食盒打开,把食盒往何明风身边放了放。

    闻着饭菜的香气,念了一上午书的郑彦忍不住肚子开始咕咕叫起来。

    但是……何明风就像是没闻到似的,甚至还还在喃喃自语。

    “原来这个字是这么写的……”

    “明风!你干啥呢!”

    没有馋到何明风,郑彦顿时觉得而有些挫败,终于开口说话了。

    何明风听到郑彦的声音,抬头一看,顿时有些惊讶:“咦?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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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胖子更郁闷了,一脸委屈巴巴:“我都站在你旁边半天了!!”

    丫的,这小子竟然完全没有看到他!

    过分,真过分!

    想到这里,郑彦立刻把食盒一收:“本来想喊你一起吃饭来着。”

    “看你也不饿,那我还是自己去吃吧!”

    “别别别!!”

    就在小胖子收食盒的一瞬间,何明风看到了里面浓油赤酱颤巍巍的红烧肉。

    还冒着热气。

    红烧肉啊!

    他都多久没吃上过了!

    “郑彦,你坐。”

    何明风立刻挪挪屁股,给郑彦腾出来一个座位,笑嘻嘻地凑上来。

    “我来尝尝你们酒楼的手艺!”

    说着何明风快准狠地一筷子抄起一块红烧肉!

    红烧肉入口的那一刻。

    认字儿这件事就立刻被何明风抛到脑后去了。

    太香了!

    虽然小胖子家酒楼这个手艺还有进步的余地。

    但是对于他现在这种太久没有油水的身体来说,每一口都已经是致命诱惑了。

    看着何明风吃的满嘴流油,郑彦也急了。

    “你丫的,给我留点啊!”

    何明风也把家里人包的豆包拿了出来,分享给了郑彦。

    两个人抢着吃饭,就是比一个人吃饭要香。

    两个人迅速就把带来的东西全都吃没了。

    郑彦看了看何明风摊开的书。

    原来是千字文。

    嘿嘿,他早就学过了。

    说着郑彦拍了拍胸脯,指了指桌子上面的千字文:“这书上的字儿我都认得,你有什么不会的,尽管来问我。”

    何明风摇摇头:“我今天上午跟林夫子学了,都认得了。”

    “啥?”

    郑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脸震惊地看着何明风。

    “你不是说你不咋认字吗?这才上学第一天啊!”

    “这些字你怎么才学了一上午就突然都认识了?”

    想当年,《千字文》他可是学了整整半年啊!

    何明风无辜地眨了眨眼睛:“刚刚我请林夫子从头念了一遍,我就都记住了。”

    郑彦:“……”

    郑彦抬手指着何明风:“你……”

    “你是不是想气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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