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杀!杀!”终于。大军推进到了血腥高地、菲顿诸城邦,因萨帝国接壤的拐角处。埃里克一方,率领着2万哥布林,1万狼人,2千鹰人,2万王都军俘虏,1万雄鹰军。再加上从血腥高地上收拢的马贼和新兵,共计六万余人。而因萨帝国则由加布德昆公爵率领十万余因萨士卒,对垒在边境处。双方挑了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在野外展开了一场激烈大战。自从获悉了埃里克一刀斩灭朱金的战报后,加布德公爵便死活不同意阵前斗将一事。只愿意开展大战,决一胜负。加布德昆身为公爵,实力最低只有四阶,但埃里克也没办法越过十万大军斩首对方。首先这就不符合米德尔斯大陆的传统。其次加布德昆身边,自然也有专人保护,那些扈从,未必没有五阶的实力。保不齐六阶都是有的。埃里克若是冒然孤军深入,说不得自己反倒要形神俱灭。在米德尔斯大陆,战争的胜负往往由士卒们决定。由底层人相互厮杀而分。双方主帅是轻易不会犯险的。尤其当主帅还是贵族的时候。所谓贵族,那就是一个個小国王。类似于“御驾亲征”的效果。埃里克怎么说也是男爵,自然要遵守这份传统。故而别说加布德昆身边有护卫,即便没有,埃里克也只能是干着急,拿对方没什么法子。这条不成文的规矩,看似在局势对自己有利时化为桎梏。可所谓风水轮流转,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春风得意呢?万一将来他的儿子托尔陷入了劣势,会不会就因今日他埃里克遵守了规矩,因萨俘虏了托尔后也会留其一命呢?所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说来说去还是那条亘古不变的铁律——在米德尔斯大陆,只有贵族才算人。双方大军对撞的瞬间,死亡就像瘟疫般瞬间蔓延开来。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毫无反抗之力便化为乌有。消失的干干净净。蒸发的就像是他们从没有来到过这人世间一样。若是还有亲人家在世的话,或许还有人会为他们哭嚎两嗓。若没有的话,那就真化为一滩血泥,尘归尘土归土了。从生至死,连一抔黄土都没得盖。埃里克这边,摆在最前面的,自然是智力低下,实力较弱的绿皮老鼠...哥布林和血腥高地的马贼。第二层就是狼人加王都俘虏军混编。第三层,则又是一层身强体壮的哥布林。第四层则又是五千狼人。最后,才是真正的雄鹰军。既作为压阵,也作为督军。将哥布林摆在最前面当炮灰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此次出征,家主虽未明言,但埃里克却明白,消耗领地内的兽人大军也是一项暗线任务。谁让领地内的兽人实在太多了呢。再一个,这一次埃里克摆出的军阵,名为鸳鸯阵。智力低下的哥布林与根本来不及参与训练的马贼,完全无法胜任这项艰巨的任务。所谓鸳鸯阵,以十二人为一组。下设队长一名,盾牌兵两名。狼筅兵两名。长枪兵四名。两名镗耙手。居中的是一名长弓兵。镜像分为两伍,分顾左右。其中两名牌兵在前,主先锋防御。身后跟着拿着令旗的队长。主指挥中枢。两侧则是各端着一柄宛若圣诞树般的名为“狼”武器的士卒。名为狼筅兵。左右各一個,主控场阻敌。再之后是四名手持索黑之刃的长枪兵。主杀伐收割。阵尾设置两名镗耙兵。主支援策应。所谓镗耙,就是三叉戟。所谓支援策应,就是一方面要防御来自于身后的敌人反扑。一方面要收割没有死透的敌军。若阵中长枪兵战死,则立刻转化为长枪兵。若阵中长弓手战死,则立刻转化为长弓手。若盾牌兵战死,则立刻转化为盾牌兵。阵中位置,除指挥队长外,身后则跟着一個长弓兵。主远程点杀。故鸳鸯阵,共十二人。军阵这种东西,不是说越完善越好。而是要综合全方面的考虑。比如要考虑机动性。追敌时的速度和效率。比如要考虑冲锋时的一致性。不能说一冲锋就自乱阵脚了?比如要考虑变阵的灵活性。一個好的军阵,自当有龙蛇之变,以应对战场上千变万化的瞬息局势。这种军阵,每增加一个人,所需要付出的训练时间和需要记住的口令旗语那都是成倍增长的。换句话说,一個12人的军阵,可能需要训练7個月就可以做到令行禁止。配合密切,默契无间。可如果这个军阵变成了13人,或许需要1年多才能做到这样的地步。这,就是最大的区别。或许会有很多人心中默默在想,為什么不在中央多增加几名长弓兵。以此来增加杀敌的效率。為什么不在阵前多安排一名盾牌手。以此来增加冲锋的威势!可是你要记住,你绝不会比这些要亲身上阵杀敌卖命的人多考虑到任何一丝的细节。“进!前进!”出身瓦尔领,由于吃的多而被家里人嫌弃,后被托尔看中挑选为亲兵,15岁便跟随雄鹰军远征兽人帝国,又独自在兽人帝国血石领坚守数年,今年只有22岁却已升任队长的亨利神情冷峻的大声喝道!之前提到过,因萨帝国的主体民族为盎格撒克族。基本上全都是海盗悍匪的后代。吃人、炼铜这种恶习也是从因萨帝国传来的。否则血腥高地都存在千年之久了,从来没吃过人。怎么朱珂金一来,碎颅就开始吃人了?这种白皮加黑皮的青皮混种,虽恶贯满盈,但长得却是人高马大,人模狗样。个子都很高,骨架也很大。眼睛也不小。故而除了与兽人相比外,在人族的国度内,盎格撒克族算是较为威猛的。这种身体素质决定了他们天然的力气大。故而因萨士卒多用更为沉重的长枪为主,而非长刀。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与因萨士卒作战,往往还没近身,便被乱枪戳死。而这,恰恰是鸳鸯阵诞生的由来。其中狼筅兵手持的“狼”,是一個形似圣诞树的三角形武器。上面细细的枝杈炸分,能够很好的大面积阻隔因萨士卒的可怕冲锋。再然后长枪兵挨个阎王点卯,一一戳死。高达十二人组成的鸳鸯军阵已堪称“笨重”。故而并非没有缺陷,譬如狼筅兵。因武器狼筅又长又重,人族士兵哪怕是特种兵,也往往不能久持久握。可这一点,却被狼人完美解决。所以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鸳鸯阵中的狼兵绝大多数都是兽人。不是狼人就是身强力壮的哥布林。但这不是雄鹰军最可怕的杀手锏,更可怕的是,这些鸳鸯阵的雄鹰军基本都配备了数颗魔纹符石。可以不用穿戴沉重铠甲上阵。这其中的差距,实在是云泥之别。天渊之隔。那种轻装上阵所能爆发出的灵活和杀敌时间上的持久,几乎是碾压式的!这就好比两个身体素质相当的人,一個背负着五十斤的哑铃,一個只穿大裤衩子。然后开始赛跑。输赢早已注定。又好比让一辆老头乐去与三吨重的仰望U8对撞,就是这么的不自量力。更好比让一头狐狸跟大象拔河,形同蚍蜉撼树。而魔纹符石几乎全部来自于白月麾下的狼人一族。所以说,雷文远征兽人帝国那一趟,收益远远大于雷文的付出。才能在此刻,彰显出狰狞的厚积薄发之势!双方大军数万的炮灰在短短时间内便被磨灭化为劫灰。顷刻间便到了鸳鸯阵与对方长枪步兵冷刃相接的地步!这同样也是米德尔斯大陆上明明就有魔法师,可战场上却很少见到的唯一真相。五阶以下的魔法师不会飞,法术威力也不够大。落在这种战场上,身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不是会不会死的问题。五阶以上的魔法师根本不会以身涉险,给自己平白树立强敌。埃里克虽只有五阶,可他有狮鹫,相当于弥补了这个缺陷。而且还听说,雷文手中还有羽翼药剂。没理由不给埃里克一颗。要知道,埃里克可是雷文的爱将。何况埃里克还有七阶法则神兵在手。谁会傻乎乎的在这个时候,飞到半空中站在原地吟唱魔法咒?那不等着给埃里克送战功呢么?况且战争无论是输是赢,是胜是败,对方身为贵族的主帅又不能被轻易的斩草除根。到时候战场上大败,一旦被忌恨上了。魔法师的名字出现在赏金猎人的任务名单上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都说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故而对高阶魔法师而言,谁也不会轻易的惹一身臊。当然,自然也会有特殊的情况例外存在。万事无绝对。“吼!吼!”盾牌兵身后,亨利的两边,两个狼人发出一道兽吼,身上裹着黄澄澄的防御光罩,举起狼筅朝对方刺去。这一下,瞬间将因萨士卒的攻势为之一滞!“阎王点卯!”亨利大声喝道。分列在狼筅兵身后的两個长枪兵立刻上前,举枪便刺。将那些被狼筅兵器上细枝分桠勾缠住的因萨士卒一一戳死。一旦被狼筅上條绺状的枝杈勾住铠甲缝隙,那种绝望感,不亚于被从河里被网上岸的鱼儿。咣嗤!咣嗤!咣嗤!短短几息间,五六个因萨士卒便缓缓倒下身躯。气绝殒命。满脸的不甘与惶恐。在他们戎马厮杀的一生中,从未见过这种军阵。更未见过这种奇怪的兵器。怎能不心生恐惧呢?“前进!继续前进!”亨利面不改色的吼道。别看一個军阵中十二个人里面,唯独他的岁数最小。但却是最为沉静的那一个。“不许探头看贼!”旁的一声脆响。亨利用刀背打在身前盾牌兵的头盔上。电光火石间,这些身着全甲的因萨士卒一個照面就死了四五个之多。如此丰硕战果,不由让军阵中的士卒们全都心中大振,士气高昂。其中一個盾牌兵忍不住探出头看去。想看看对方咋回事,怎么就这么蠢?这么弱?这么憨?不是说因萨帝国的士卒都可猛了么?在东北打的凯恩斯帝国节节败退。然而没等他眼睛高过盾牌,脑袋上便挨了一记警告,多杰心中一凛,知道再有下次,自己的小命恐怕就要交代在队长手中了。忙不迭缩脖颔首,举起厚重盾牌,跟随队长小亨利的指令来回腾转挪移。“左转!”“右转!”“停下!”“射箭!”“防守!”一道道指令从亨利的口中迸发而出,而整個鸳鸯阵也跟着令行禁止。前后不过一個小时,他们就屠杀了八十多个因萨士卒!一人未死!分毫未伤!这已经不是能够用“恐怖”“惊骇”等字眼来形容出的可怕了!任何文字恐怕也无法形容出鸳鸯阵带给因萨士卒的那种震撼与绝望!任何文字在此时此刻此地,都是极为极为苍白无力的。随着配合无间的鸳鸯阵开始发力,几乎一面倒的屠杀开始了!而令因萨士卒更为头疼的,除了鸳鸯阵本就攻守兼备外,除了他们身上不间断的防御光罩外,还有阵中的那个长弓手。那是怎样的一张弓?明明就是长弓,可他们却无一人能认得。长弓的两端,為何会有两个圆圆的凹槽滚轮在?為什么一拉弓就会发出“咔哒”一声脆响?為什么那长弓手可以不间断的满弓射箭?还脸不红气不喘的?满弓至少得5-6石,别说普通士卒了。就即便对方是超凡,也不可能不间断的点杀他们二十多个人连口气都不带歇的吧?而且开什么玩笑?每个鸳鸯阵里的长弓手,都是三阶以上超凡?那还不如告诉他们母猪会上树,会飞天来的更加切合实际一点!且雄鹰军的箭矢,往往都是附魔箭矢,一炸就是一大片。这仗还怎么打?真的没法打啊!所以明明人数占据绝对优势,足足十余万的因萨士卒,却宛若泾渭分明的海水般被打的节节败退。可谓毫无招架之力!这一战由于加布德昆信心满满的缘故,特意出城野战,故而地势开阔,退无可退,避无可避,逃无可逃!而与此同时,伊格妮也带着两千人参战。这些鹰人背部都蹲着一個雄鹰军。身上绑着密密麻麻的标枪。标枪的头部,则缠着蛇头果。“哈哈!风水轮流转!也该到让他们尝尝当年咱们所受的折磨了!”一头名为克亚的三阶鹰人兴奋的大叫道。当初雄鹰军的风王大队就是靠这一招让他们痛不欲生的!随着众人深入因萨军队的后方,开始投掷起手中的标枪来。标枪从天而灌,光靠自身重量所爆发出的惯性力道,便在空中引起一连串的尖啸音爆!如此可怕的威势,让一般的三阶超凡俱都难以招架!何况上面还有那么多能够制造毒雾的蛇头果了!嘭嘭嘭――连番的爆炸声响起。因萨军队中的重骑兵立刻遭到了重创。重骑兵虽为骑兵,可跑的真的不快。身上的铠甲与战马身上的铠甲便是再怎么坚固,也抵挡不住标枪的戳刺。就退一步来讲,即便能抵挡住也没用啊。一枪下去,光是可怖的震荡之力就能让铠甲中的士卒五脏俱裂!倒头就睡。弥漫的苍绿色毒雾更是如影随形,见隙就钻。让包裹在紧致细密的铠甲中,武装到牙齿的因萨重骑兵有苦难言。活生生皮肤溃烂而死。但因萨帝国并非没有空中部队。很快,一头头蝎尾狮便出现了,直奔鹰人而来。“老娘等的就是你们!”鹰人的战术虽发挥奇效,斩敌颇丰。但人数太过少了些。只有两千左右。而对方的蝎尾狮甫一出现便密密麻麻,至少不低于五千之众。可伊格妮这段时间以来一直被幸福浇灌的俏脸上却丝毫不见胆怯之色。反而骑在狮鹫上,环视睥睨的娇喝一声。“孩儿们,拿出我们的唐门复合弓!射死他们!”伊格妮说着,自己举起一把长弓两端带有凹槽滚轮的复合弓,直接就是一箭。轰隆一声。打头的蝎尾狮连带士卒,直接化为一蓬血浆,哗啦啦倾泻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