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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合成系文豪》正文 第694章 《挪威的森林》

    李默没有想到第五个故事的结局,居然会揭开这样一层反转。

    前四个故事里。

    第一个,是三个孩子们拯救了那名女运动员。

    第二个,同样是三个孩子与那个“不务正业”的歌手对话。

    第三个,则是属于杂货店老板的故事,同时揭开杂货店的秘密,以及杂货店老板对来信者们的拯救。

    第四个,也是将故事回溯到杂货店第一封正经意义上的来信。

    第五个,则是三个孩子和杂货店的老板,共同促成了一段爱情,一段弥足珍贵的爱情。

    总而言之,五个故事,每一个对杂货店都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而每一个也都十足的温情,深深的感动着李默的心。

    看完第五个,李默都有了浓烈的找对象的心思,也想尝尝那爱情的酸甜辣苦。

    而《解忧杂货店》这部小说,也来到了最终章的故事,全文的最后一个故事??

    “来自天上的祈祷”

    香江。

    尖东算是香江最繁华的娱乐购物中心之一,也是香港电影的一大热门取景地。

    此刻,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9285,正缓缓从尖东的街道穿过,吸引来过路的一道道目光。

    哪怕是香港,豪车依旧很少,保时捷同样少见,不少年轻的少男们踮起脚尖激动的越过人群,向着这辆保时捷望过去,被车子酷炫的外形震撼到说不出话。

    而江弦便坐在驾驶位上,这些天他也渐渐习惯了自己的这辆座驾备受瞩目,毕竟太惹眼了,甚至已经被狗仔队拍上了报纸,纷纷猜测这辆保时捷究竟又是香港哪位名人的座驾。

    不过香港的狗仔们也确实神通广大,很快把他的底细扒了个干干净净,付诸报刊,也包括了朱琳那辆红色的法拉利308GTS,同样见报。

    文章里不仅介绍了两人的内地身份,也介绍了江弦在香港的大动作,也就是他在香港成立的江氏影业公司,夫妇俩人一时间在香港很是出名。

    江弦对此也没什么办法,毕竟香港的狗仔神通广大,这些本就摆在明面想瞒也瞒不过去。

    而他也本就无意去遮掩什么,刚好用这种方式,为江氏,为即将上映的《合家欢》造一造势也是极好的。

    车子很快驶入北角英皇道,来到一栋毗邻维多利亚港的十层高楼前。

    这儿就是《明报》的大本营“明报大厦”了,一共十层,包含了印刷车间、编辑部和《明报》的办公区域,在香港,这就是传媒帝国的象征。

    江弦把车子停进停车场,握着大哥大给董桥打个电话,坐电梯上去,电梯门刚打开,便匆匆赶来,满面笑容和他握手,“江先生,欢迎你来到《明报》参观啊。”

    “好久不见,黄先生。”江弦也打个招呼。

    “我还想着去拜访你,没想到你亲自过来了,真是麻烦你了。”董桥有些抱歉的说。

    “无妨、无妨。”"

    江弦摆摆手,“我也刚好想来看看,被誉为香港传媒帝国象征的这栋‘明报大厦”究竟是什么样子。”

    最早的时候,金庸花了8万港元积蓄创办《明报》,初期租用了湾仔利源东街的办公室,后面到了76年,《明报》羽翼丰满,这才入主这栋“明报大厦”,这也是《明报》的核心资产。

    黄桥领着江简单的参观一下,而后在他办公室坐下来。

    “《解忧杂货店》我已经看过了。”

    黄桥给江弦倒一杯茶水,然后满脸赞叹道:“好,写的真是好,精彩至极,温情的同时不失文学性,有着时代特征的同时不失幻想色彩,平铺直叙的同时居然还带有一丝悬念的部分………………

    我真是想不到,一位内地作家,能写出如此文化元素丰富的精彩小说。”

    “您客气了。”江弦自谦一句。

    “我听说《解忧杂货店》已经在内地发行了。”

    董桥开口说道:“我还专门和人打听了一下,听说发行的情况非常顺利,可见好的文学作品,不管在哪里都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解忧杂货店》已经在1988年11月的第五期《收获》上发行了,江弦也收到了李小林的来信,信里向他描述了这部小说发行之后在国内的火爆,他们《收获》也很久都没有哪一期发行的这么热闹了,刚加印了50万册就一售

    而空。

    而董桥在获得这个消息之后,更是对江弦的小说信心大增,与此同时准备对《解忧杂货店》这篇刚发行就风靡内地的小说进行优先的出版,也让香港的读者们吃口热乎的。

    “老实讲,江弦先生,你这篇小说真的吓了我一大跳,我完全想象不出,这是内地的作家们能写出的东西。”

    董桥非常诚挚的说道:“我不是对内地的作家有偏见,实在是在我的理解里,内地的作家们大概很难接触到那么多的元素,有所耳闻已经是了不起的事情,更别提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幻想和虚构了......”

    幻想,在桥看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一个事物上进行幻想,代表着这个幻想者对基础事物极其熟悉和了解。

    《解忧杂货店》的可贵之处正在此处,很多东西哪怕是董桥都觉得陌生和晦涩,而江弦却能在这些事物上大开脑洞的进行想象。

    这份天才让董桥联想到时下在霓虹要是火热的新作家村上春树。

    和江弦这部《解忧杂货店》非常相似的是,这位村上春树也发行了一部和披头士乐队有着极深联系的小说《挪威的森林》。

    据说这部小说是霓虹作家村上春树受到披头士1965年歌曲《Norwegian wood》启发后写作的,歌曲中“挪威的森林”象征着短暂而忧郁的青春记忆,他握着笔把脑海中从歌曲里听到的故事写了下来。

    只是原歌词“Norwegian wood”本指的是挪威松木家具,日语误译为“森林”后,但村上春树保留了这一诗意化表达,使其成为青春迷失的象征。

    在这部小说发行以前,村上春树还并没有确立自己的文坛地位,只是一个小有名气数次入围芥川奖的潜力作家。

    而这部《挪威的森林》,一经发行,一举打破了霓虹文坛多年的沉寂。

    因为在川端康成去世以后,霓虹文坛就仿佛步入了一个一潭死水的阶段,虽然芥川奖年年举办,但霓虹文坛始终没有什么令人赞叹,令人敬佩入灵魂的作品出现。

    而时隔十数年以后,这部《挪威的森林》的出现,可谓是一举打破这种沉寂,轰动全霓虹的文学界,引发了所谓“村上春树现象”和“《挪威的森林》现象”。

    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说村上春树不再是一位作家,而是一种现象。

    那些霓虹十几、二十岁出头的女孩作为最主要的读者,很快创造了一个专门术语:“挪威一族”,大概意思就是“酷爱这本书,想更严肃地谈论爱情及如何生活的年轻女孩。”

    挪威一族的人会每人怀抱一本《挪威的森林》,成群结队地出现在这本小说提到的新宿dUG酒吧。

    她们也会购买这套红绿封面的小说当作圣诞礼物送朋友,甚至很多女孩希望自己的男朋友以亲切体贴的渡边彻为楷模,改进自己的举止行为。

    年轻的读者将其作为一个爱情故事。

    而中年读者,则因其对衬着披头士的摇滚节奏进行的学生运动的描写而被吸引。

    广告业立马就抓住这种狂热大做文章。

    舒服的绿色森林的插图在全霓虹随处可见。

    有一款轻型地毯吸尘器的广告策略是告诉消费者,它适用于“你不想打扫房间”而是纵容自己沉溺于“《挪威的森林》、博若莱新酿葡萄酒、丝质衬裙,赤足漫步而且不接电话”的那种日子。

    一种拥有可爱的绿茶香味、绿树外形、“纯爱之森林口味”的新牌子巧克力也应运而生,包装上就用日文和英文印着:挪威的森林。

    音乐产业也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一家唱片公司发行了一张”《挪威的森林》甜美管弦乐转录版”的唱片,跟小说第一页里描写的一般无二,结果很快就蹿上了排行榜的榜首。

    公司发言人针对指责他们“投机”的说法进行了批驳,毕竟,他们是按照披头士歌曲的日文标题以“Noruwee”来拼“挪威”的,而村上则拼作“Noruwei”。

    作为源头的披头士的那首歌在霓虹一直并没有多大知名度,但《挪威的森林》小说一出,披头士包含这首歌的专辑《橡胶灵魂》的销售也节节攀升。

    总而言之,在如今的霓虹,《挪威的森林》已经成为一种现象,一种流行的文化,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这种程度几乎是地球上一本文学作品能做到的终极。

    身处国际化大都市,董桥当然也听闻了这册小说在霓虹的火爆,甚至这种流行在香江已经有所体现,披头士文化以及《挪威的森林》现象已经在香江成为一种新流行。

    而要真正出版《挪威的森林》,对香港的出版行业还是非常困难的。

    而江弦的这部《解忧杂货店》,在董桥看来是一部可以替代《挪威的森林》的小说。

    因为二者都有种非常浓郁的味道,换个更接地气的词语就是逼格。

    恰巧,江弦也将披头士的文化带进了他的这部小说当中,也不知道是受到了村上春树的启发,还是江弦自己心中原本就有此构想。

    董桥把心中所想和江弦说了一遍,向他抛出这个问题。

    “村上春树啊......”

    江弦笑了笑,“当时我在霓虹出版小说,还是由他代作翻译,我当时在他的酒吧喝过酒,两个人的品味确实很接近。”

    “那就难怪了。”董桥立马明白过来。

    自己如果觉得江弦是看中了《挪威的森林》之成功,才将披头士写进去,那就是倒果为因了。

    人家这俩人之所以写的像,是因为人家俩人本就爱好接近,明显都是披头士乐队的粉丝嘛。

    说着,董桥忽然接到个电话,然后脸上露出喜色,朝着江弦开口:

    “江先生,我们社长回来了,听说你也在这里,想要和你见一面,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社长?”

    江弦抿了抿嘴,能被董桥称为社长的,显然就只有一个人了??

    金庸。

    对于这位,江弦的内心还是非常憧憬一见的,虽然知道其人可能会让他有些失望,毕竟金老爷子性格上的缺陷和漏洞,那是广为人知的。

    可江弦又不得不承认,自己绝对有过数个夜晚,看其小说或是改编的影视作品看的辗转难眠的时刻,就说“龙骑士”那一段,绝对的儿时NTR启蒙课啊......

    对这位作家,那是恨得牙痒,也是爱的发狂,看他的小说看到痴迷,看到心中有了个抹不去的江湖梦、武侠梦。

    总而言之,见自然还是非常乐于见一面的。

    而在董桥的引领下,江弦很快便在另一间更为宽敞的办公室里见到匆匆赶回的金庸。

    他身着西装,戴金属边框眼镜,身材圆润,嘴角时刻挂着愍和的笑。

    “社长,这位就是内地来的江先生。”

    “江弦先生,这位便是我们社长......"

    董桥对着二人一番介绍。

    “你好,江先生。”

    金庸主动递过手,“我对江先生的名字已经是早有耳闻了,当初《霍元甲》风靡香港的时候,我也找来看了小说,写的真是漂亮,很有江湖味道。

    “那可能要让先生你失望了。”

    江弦笑了笑,“当时这篇小说,我只是给了一个大纲,细枝末节都是请我另一个朋友代笔,我个人还是不太擅长写这种东西的。”

    “是么?”

    金庸尴尬笑笑,“原来如此,不过就故事本身来说,也已经是个足够好的故事了,说起来,我还有个朋友经常会提起你。”

    “哦?”

    江弦有些好奇,“金先生和我开玩笑了,我在香港可没多少熟人。”

    “你和他不熟,但他确实常提起你。”

    金庸笑着说道:“此人名为黄?,常说你那首《万里长城永不倒》写的漂亮,想和你见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