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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奴隶场

    木笼子不高,所有奴隶只能蜷缩在里面,直不起来。他们蹲着身子,盯着过往途人,眼里全是恨意。

    让人奇怪的是,这里没有一个女奴隶,就算是女童也没有。

    猛莺道:“这两天时间,女人们全给买走了,一个都没有剩下,剩下的全是男人和男孩。”

    木冕双手紧捏着拳头,尖锐的指甲插进了掌心浑然不觉。

    对买卖人口一直深恶痛绝的他自然看不得此场景。

    “要是没人买他们,这些人最终的结局会怎么样?”

    没人听得出来,他这句话是从喉咙里硬生生挤出来的,猛莺和山黄还以为他是伤愈没好,声带受损呢。

    要不是他是穿越者,他和山黄有可能已经死在了多次野外狩猎之中,也有可能今天蹲在木笼里的就是他们。

    这也是他对奴隶们同病相怜的原因之一。

    生怕让奴隶们听到,猛莺压低声音道:“要是没有人买,他们大多会被扔在野外喂了恐龙,少数带回族里,干活干到死为止。”

    山黄惊讶道:“难道不是像我们两人那样,只要狩猎十次就能加入部落吗?”

    猛莺苦笑了一下:“当然不是,那是我哥仁慈,一般狩猎队不会带奴隶去的,怕的就是奴隶会半路反水。就像第一回围剿獂的时候,你们要是大声呼唤,我们肯定会被一锅端。”

    木冕一怔,他从来没有想过这问题,猛高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其实心里也是住着一个菩萨,虽然,这慈悲心还差了一点意思,可在丛林法则的原始世界已算是难能可贵了。

    这也是他们两人投缘的缘故。

    山黄又问道:“奴隶在族里,一般能呆多少年?”

    猛莺笑了:“还能有多少年,中小部落通常就是两季。雨季前和冬季前的交易会,卖不出去就扔在野外,毕竟渡季的时候族里自己都不够吃了,更不可能养闲人。大部落还好,大人物们或者矿坑需要奴隶,他们通常都不会死,有的还会被押上斗兽场参加比斗。”

    听到这一切,再看向奴隶们渴望生存的眼神,他觉得自己心里堵得慌。

    他自问不是圣母,要是在部落战战死,他不会怨天尤人,但抓作俘虏,被劳役被买卖被抛弃,这就违反了他做人的底线。

    总有一天,我要改变这一切。

    他暗下决心,身体站得笔直,心里升腾起一团火。

    远方。

    半山,石屋。

    老人似乎又感应到什么,在入定中醒来,喃喃自语道:“这小子,还让不让人好好休息了,觉醒不了还要挑动天道真意。这天道也是真闲。”

    他再也没有了入定的心思,披上一件羽毛衣就走出了石屋。

    两名高大的守卫连忙跪下,尊敬的道:“见过大祭司。”

    老人正是古秋部落的大祭司,稷,他点了点头,道:“荒呢?把他叫过来。”

    荒就是古秋部落的族长。

    很快,荒在守卫的引领下匆匆忙忙来到石屋。

    “大祭司,你找我?”

    荒差不多有2.8米高,1.8米的稷在他面前就像一个侏儒,他觉得这样对站着有些不尊重大祭司,于是便盘腿坐了下来。

    稷沉声问道:“四大部落有什么动静没有?”

    荒咧嘴一笑:“他们敢?上回打怕了他们,这回都在装孙子呢。”

    稷点点头:“你切莫要小心,别让他们给骗了。”

    “安啦安啦,我早让泠老打探消息了。”荒站起来,拍拍身上的泥土,道:“我走了。”

    说罢,大步流星,直往山下跑去。

    稷盯着他高大宽阔的背影,重重地吁出一口气:“二十年了,小屁孩长大了,自己也能独当一面了。”

    他回过头,浑浊的眼里出现了一滴泪珠,划过斑驳的脸庞滴落在尘土之中。

    想当年,部落遭逢劫难,被赶出了万星草原,来到了这里。

    其时,他还是一名小小的祭司,荒也不过是十三岁的少年,两人共同扶持,带着族人找到了这个世外桃源,从此以后偷偷发育,最后一鸣惊人,箇中艰辛,实不可为外人道哉。

    苦尽甘来,当然不可以任由外人夺走。

    秋古交易所。

    木冕不是圣人,也没有逆天之能,当然拯救不了所有奴隶,他只能将愿望置于心底,待来日完成。

    绕过奴隶买卖场,前方是宠兽买卖场,相对奴隶来说,买卖宠兽就没有心理负担了。

    一眼看去,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珍禽异兽数不胜数。

    买卖的禽兽,分为三种。

    宠兽、骑兽和驮兽。

    在原始世界,宠兽必须要签订“血契”的,只有签订了“血契”的宠兽,才会不遗余力为主人战斗。

    而骑兽就没有这种约束,只要是驯服了的骑兽,谁都可以骑,譬如猛高的地行龙就是如此。

    但正所谓野性难驯,没有哪种野兽会乖乖让人类骑上去,成年骑兽更是如此,所以,驯服骑兽就必须从幼崽开始。

    木冕听说盘土和骻两人都买了一头骑兽,也给崩带了一头,他们早就对猛高的地行龙馋得慌,这回有钱了,还不加紧犒劳自己?

    最后一种是驮兽。

    有部落是专门驯养驮兽用来出售的,最受欢迎的就是猛犸。驯服后的猛犸老实、听话、吃草、负重大,对于部落来说自然是首选。

    其次就是石门陆龟,这种龟类既不吃肉也不吃草,吃的是石头,只要有石头啃就行,比猛犸还好养。但石门陆龟走路较慢,对于脾气大、急性子的原始人来说就是相性不符了。

    最后是骆驼和驮马,但骆驼只适用于沙漠,驮马负重力不行,部落不会大量豢养。

    听说还有会飞的伪齿鸟和海里的鲾鲼,也能驯服成驮兽,用于远途运载,不过就只是属于传说了。

    木冕想要一头斗宠。

    家里的鹰蛋是打算熬成座骑的,飞骑谁人不爱?

    慢慢走在兽场,越看越觉得眼花缭乱。

    斗宠以豕类最多,蒲扇耳、长獠牙、吊搭嘴、毛粗硬,一看就不合自己的审美。

    猛莺指着一头大野猪道:“要不,挑这个,它叫做当康,可厉害了。”

    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一头小车般大小的野兽映入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