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姆露飞到了法尔姆斯王国军队上空,身边浮了一千几百多颗的水球。
同时上空还有十几颗凸透镜状的水球展开,比那些水球更大。
这些水球在将阳光集成细细的光束,经布在下方的镜面水球反射,在结合大贤者的运算,可以轻松导至任意地点,并由接近地表的凸透镜状水球集结,朝标的物照射。
而这些集成细如铅笔的一点——温度高达数千,将是最致命的武器。
同时,再将热量释放后,水球还能继续积蓄热量。
这就是利姆露的新开发的魔法术式——物理魔法“神怒”,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学好知识的重要性。
第一轮的乱光齐发让骑士死得毫无招架之力,人数破千,导致行军脚步大乱,“神怒”也造成恐慌。
然而,作为物理魔法,以隔绝魔力形成防御是不可能的,可想而知,这还没完。
在大贤者的帮助下,利姆露算出最合适的安排,让水球自动调整位置,放出第二波攻击。
又杀了一千多名士兵,全都来不及抵抗。
该魔法的可怕之处就出在这里——能量消耗不多。最终射击点的凸透镜可能因光束热度蒸发,但要立即填补不成问题。
这就是水精灵的作用,从大气中搜集水分子,不需要耗上太多能量。
重现凸透镜花不到三十秒,可以连续照射。毕竟只需填补清水,调整位置。
且必要的魔素量很少,够召唤水精灵,继续维持就行了。
真是居家旅行,杀人必备的技能。
毕竟该魔法的能量主要来自自然界能量象征——太阳。
缺点是白天才能用,但现在刚好正午时分。
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了,那么,接下来就剩收拾眼下这些垃圾,为什么就不能乖乖等死呢,利姆露脸上的笑容出现了崩坏。
而初始看着这一幕,眉头一皱,叹了口气,或许这就是现实与小说的区别吧!
光速炮静静地飞射,不让骑士有反应的机会,将他们烧穿,大开杀戒。
无论是着劣质皮铠的佣兵,抑或高级金属铠加身的骑士——在死亡面前,一律平等。
恐惧随之蔓延。
同时,利姆露也不会打特别华丽的马车和营帐。
毕竟,不确定王在哪里,不小心杀了就不能逼他忏悔啦。
谁把我惹毛,我一定找他报仇……
毫无疑问,利姆露于杀戮之中,蜕变了。
单方面开战后,短短五分钟过去,跑来攻打我国的军队就被削掉三分之二。
所以杀破一万人,夺取他们的灵魂,也毫无问题吧。
时间点正好——
利姆露缓缓拍动翅膀,往地面降落。
让那些愚蠢之人品尝更多的绝望。
另一边,大魔法“魔法无效领域”一发动,法尔姆斯王国的大魔法师拉赞就变为其乱七八糟的规模感到惊讶,但是,他立刻把这样东西归类成多余之物,没有想太多,毕竟,也太挑战尝识了。
同时,各类防御用军团魔法早已发动,要消除魔法效果必须使用解咒魔法。
但是,魔法无效领域只用于瘫痪另行施展的魔法,不能用来消除事前发动的魔法。
为了保险起见,拉赞查看魔法效果是否失效,确保一切顺利。
“嗯,看样子没问题。也就是说,敌人对近身战很有自信?那就让我出马吧。只要提升一搓骑士的士气——”
但是,一条闪光划过。
拉赞一时间反应不过来,不知道眼前的情况该做何解释。
不,不只他一个,在场众人全都状况外。
咚沙一声,伴随一记沉闷的声响,负责站岗的骑士倒下。眉宇间开了一个圆形小孔……
“————!发生什么事了?”惊讶的拉赞开口唤道,却得不到回应。
弗肯强打着精神立刻下令保护国王,骑士们按捺心中的慌乱,依令行事。可是,这么做一点意义也没有。
那耀眼的的光束依旧到来。
眨眼间,骑士们纷纷倒地,当场死亡。
“唔嘎————!手,我的手————!”
“救命、救命啊————”
“唔哇啊啊啊啊啊,在哪里,光从哪来的——?”
运气不好踏进射线攻击范围的人遭受波及,又哭又叫,看战友被杀而陷入恐慌的骑士们慌得嚷嚷,周围清一色是这些声音。
战场瞬间沦为炼狱。
而利姆露仍旧神色平静,仿佛做着寻常的小事:“你们不是要战争吗?这就是战争啊。”
那娇小的身体,那平静的神色,毫无杀人后的恶心感,仿佛杀人就是碾死地上的蚂蚁一般。
而军团长和魔法师拉赞前不久还斗志高昂,一副胜算操之在我的模样……
真是,以前有多猖狂,现在就有多狼狈。
无视军队的哀嚎声,利姆露如同末世中走出的死神,无情的收割着灵魂,快了,一万的灵魂就快集齐了,我一定会成为魔王,然后复活大家的!
此乃那位天真无邪之人,面对残酷的现实,最终举起屠刀的模样。
“果然,老实人惹不起,惹不起啊,明明长的那么可爱,杀起人来却毫不手软!”
“话说,利姆露会成为魔王,这股隐藏着的杀戮欲望与那股冒险精神,说不定才是真正的原因啊!而这次的战争,也只是提前引爆了隐藏起来的那一面,加速其成长!所以,利姆露无论怎么看,果然都是天生的魔王种啊!”
而利姆露这边,也集齐了两万的灵魂,并毫不犹豫的开启了进化,看的初始满脑子的黑线。
无论是什么小说,晋级都是危险重重的,利姆露这货没死真是走大运了!
话说,大菠萝偏偏被利姆露所吸引,并将后续战争完美收官,一定是命运石之门的选择吧!
若是换一本小说,敢像利姆露一样晋级,分分钟死亡的说。
不过,魔王诞生的前奏曲已然吹响,利姆露终将加冕成王,这就是小说主角的待遇吗?
真是,爱了,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