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初打发了玉梅下去,自己用帕子绞干了头发,坐在炉子旁烘烤着一头乌发。
那一头长发五黑亮泽。流水般铺陈下来,宛若一匹顺滑的丝缎,叫人爱不释手。
摸着这及腰的长发,沈念初却不由的有些惆怅。
对于从小头发就没长过肩膀的沈念初来说。古人的头发实在是太长,打理起来也十分的麻烦,若不是怕被当做异端烧死。她真想一剪子咔嚓了。
更加惆怅的是。她的长发已经及腰。可是她的少年太子殿下已经长成一个大叔,并且爱上了她的萝莉妹子。
这真真的没地方说理。
俗话说婊砸配狗天长地久,一想到那两人踩着原主的尸骨风流快活。沈念初就觉得心里一阵一阵的难受。
毕竟是和她同名同姓的人,而她之所以能存活下来也是因为她的离去,沈念初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帮原主出了这口恶气。
胡思乱想着。她仰躺着倒在了床上。从怀里掏出那枚从树上捡来的玉笛。
白玉的笛子在烛光下透着昏黄的光辉,笛身细长润泽没有过多的装饰,指孔圆润小巧,细腻的质地很像凝结的羊脂。触手生温。
沈念初暗暗的想。这种水头和包浆的程度一看就是有人长期把玩才能生成的吧?
那位大侠哥哥生的这样好看。却是个冷面冷心的,竟对这么一个小东西爱不释手。想必这东西对他来说极为珍贵。
长辈送的?朋友送的?还是情人送的呢?
总之不是那种可以随意丢弃的东西吧?
人家救她一命,她却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想想真是说不过去。
现在好了,只要她手上握着这个东西,大侠哥哥一定会再来找她的!到时候她就可以继续调戏他了。
沈念初在床上翻滚了一夜,第二日离奇的没有早起跑步,直睡到了日上三竿。
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绞了那笛子上原有的丝绦,让玉梅编了重新编了一条墨绿色的丝绦,而后将那笛子当做项链挂在了脖子上。
瞧着自己胸口处那枚精致小巧的玉笛,沈念初贼贼的笑:挂在这么明显的地方,你应该能看到了吧?
她脑海中忽然浮现一个画面:夜深人静、寂寥无声,大侠哥哥气急败坏的闯入她的闺房,将她床咚,然后揪住她的衣领低沉质问道:“我的东西呢!交出来!”
而她则一挺傲人的小胸脯,调笑道:“有本事自己拿!”
大侠哥哥的脸一定会变成猪肝色吧?
哦呵呵呵……
听雨看着自家小姐捏着项链一直笑一直笑的模样,不由的有些发慌,扯了扯听云的袖子:“云姐姐,你看小姐这是怎么了?”
听云正在院子里浇花,瞧了一眼沈念初这边,不以为然的道:“没事,估计是听说午饭是她喜欢的糖醋排骨,高兴坏了吧。”
听雨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哦……”
用罢了午膳,沈念初正在榻上小憩,忽闻门外有人道:“大小姐,老夫人跟前的碧水姐姐来了,说是要见您。”
她这日穿的是一身藕荷色的小袄,长发用一枝金镶琥珀的发簪挽了,素面朝天、未施粉黛的模样衬的她眉心那点朱砂痣越发的鲜艳欲滴了。
她在贵妃榻上抬了抬眼皮,有些懒洋洋的道:“让她进来吧。”
任何摸索着坐直了身子,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
这碧水乃是沈老夫人跟前的大丫鬟,二十岁上下的模样,模样端庄温婉,穿一身碧绿色的衣裙,低眉顺眼的站在沈念初的面前,仿佛看不见沈念初半死不活的模样,很是大方得宜。
她笑的亲切:“一些日子不见,大小姐出落的越发水灵了,老太太时常在奴婢跟前念叨您,不知您的身体好些了吗?若是得了空便去老太太那坐坐。”
她不提沈念初倒还忘了,这些炮灰女配的作死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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