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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云缓缓睁开自己的眼睛。

    外面那个家伙嘟囔的声音,他自然能够听到。

    就在前一瞬间,他还以为对方是对自己生疑。

    可没想到转瞬间,才发现对方仅仅是担心把自己给吵醒了。

    要知道,这家伙是站在外面,忍夜里的寒风,忍晨起的露重。

    这是最遭罪的事之一。

    相反萧云,则是躺在温暖的屋子里面,火烧的很旺,屋里干燥又温暖。

    萧云发着呆,看着屋顶。

    这种军营中的环境,他竟然很喜欢。

    是因为纯真吗?

    是因为直来直去的简单吗?

    还是因为互相之间这种粗犷的情感?

    萧云自己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一点,若是自己再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怕是真的会喜欢上这里。

    这会很麻烦!

    无声的叹了口气。

    萧云闭上眼睛,想要睡去。

    可是这一夜竟然无眠。

    他想了太多的事情。

    一件一件,一桩一桩。

    然后就看到外面的晨光升起。

    一个护卫立即悄声进来,通了通炉子,塞进火,将屋子再次烤的火热,把晨雾的湿气都给烤出房间。

    然后在炉子上面放了水壶,烧了热水。

    还在炉子上放上几枚枣子。

    拿一个稍大的水杯,铣一块烧红火炭,放入水杯中,再拿一些果皮,摆在火炭周围,让火炭的温度将它们烤的火热,也烤出了一种水果香气。

    又拿了一些茶叶,洒在火炭之上,茶叶立即被烧的卷曲起来,随后立即摆上烧的有些焦黑的枣子,再用烧开的水在上面一淋,直到满了杯。

    这才立即用盖子将水杯盖住,弄几块火炭围在水杯旁。

    很快,茶杯中的水就沸腾起来并且久久不绝。

    等萧云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刚睁开眼睛。

    那护卫便赶忙说道:没吵醒您吧?

    萧云砸吧砸吧嘴。

    摇了摇头。

    他其实是没有睡。

    护卫赶忙在萧云面前摆上一个小茶杯,还有一个刚刚被烤的外焦里软的饼子。

    用火钳夹着茶杯,往萧云的小茶杯里倒了半杯。

    秦兄弟,趁热吃喝,早上吃一口这茶,一天才有气力,您现在还在养伤,这营养可不能差了。

    萧云愣了一下。

    举起茶杯喝了一口。

    果香,茶香,焦香,尤其是枣子,烤焦的枣子有一股子焦糖的气味,配合一股子苦,很像是焦糖拿铁,而且要比那种味道,还要多好几种复杂的香气。

    很好喝!

    再嚼一口饼子,饼子很有韧劲,咬着咬着,面中的淀粉被唾液分解出糖分,再喝一口热茶,身体立即就暖了起来,也一下子就有了精神,一夜的无眠困倦,仿佛被一扫而光。

    尤其肚子里面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

    萧云喝一点,护卫就立即给他补上一些,让这个茶杯中的茶水一直是热的,温度刚刚好。

    等吃喝的差不多了,萧云都出了一头汗。

    护卫又立即用热水泡了锦布,趁热拧干,拿过来给萧云搽脸。

    这汗水被热气一带,就干干净净,整体通透。

    秦兄弟好好休息,有什么事叫我们。

    说完,他就把这里收拾干净,转身离开了。

    萧云一下子就愣住了。

    合着他忙活那么半天,根本不是要自己吃啊,而是要给萧云吃?!

    萧云真的没想到,这么一个大男人,竟然比女人还会侍候人!

    怪不得皇宫之中总会有太监这个行当。

    小瓜就算是很会照顾人的了,但跟他一比,可就没什么可比性了,因为他是有技术!

    仅仅一些简单的东西,就连那个茶叶,也都是最差的那种。

    结果弄出来的东西竟然就这么好喝。

    能力,技术,细心程度。

    萧云禁不住苦笑一声。

    这军中的一个七品的官员,怎么好像比自己原本的生活还要快活?

    倒不是说生活质量会有多高,而是这种感觉,真的是太好了。

    就这样,萧云又休息了一天。

    这一天,冯林川竟然都没有来看他。

    仿佛把他遗忘了一样。

    而萧云却清楚。

    这是对方的一个手段。

    是为了不让自己感觉,对方把自己逼得太急了。

    总要让萧云自己缓一口气,好好思索一下,以后到底应该怎么做。

    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耳朵,会被一张嘴,真正说服!

    人的想法,就像是一个天平。

    天平两头,总有两种对立的东西存在。

    另一个人的建议,最多就只能在天平上面,填上十分之一的分量,再多就不可能的。

    至于天平到底怎么倾斜,有时候这十分之一显得很重要,有时候,却根本无济于事。

    更何况,一些没有那么大说服力的人,他们的话放在天平上的重量,怕是只有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重量而已。

    任你嘴唇磨破,最多也徒增呱噪罢了。

    所以即便是特别有说服力的话,真正遇到大事的时候,真的需要给人足够的思考时间。

    也就是说。

    若是遇到一个人,他极力的向你灌输很正确的话语,却急于逼着你做一些决定,那么他的话有九成几率,是不那么正确的,甚至知道你必然会反悔。

    就好比一个人去商店买一件商品。

    若是普通的商品,产品力一般,性价比一般,往往是利用人冲动消费来产生销量,那么销售人员会极力的想要让你立即做决定,当场埋单。

    因为他们清楚的知道,你所谓的考虑一下,再看一看,九成九是不会再回来了。

    可其他一些真正有一些东西的商店,就没有这样的事。一些真正可以被称之为名品的东西,不管是名牌汽车,还是名牌手表,名牌包包,皮鞋。

    他们的销售人员很少会极力的去挽留人,即便他们确实在极力的介绍,极尽所能的表达出善意,向你传递他们的产品力。

    但他们真的会给你足够的思考时间。

    产品力品牌力什么的,是一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反悔。

    只有经过细致思考的决定,才不会那么容易反悔。

    对方的想法,萧云知道。

    而萧云也早已想出了自己的答案。

    又过了一天,冯林川才来,不过来的理由却不是要说服萧云,而是带来了一块肉。

    军中的肉食,从来不是什么稀罕物。

    但这块肉却不同。

    是三色鹿的肉。

    三色鹿是南方特有的一种野生动物。

    它跟普通的鹿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因为身有三色,几百年前被秦国当时的国主看做祥瑞。

    这么多年,三色鹿虽死不能食。

    已经成为全国百姓的共识。

    甚至写进了秦国的律法。

    但过了这许多年,其实有些地方也是偷偷吃用的。

    三色鹿的皮子,很适合做皮靴,坚韧且厚,只要掩盖了上面的色彩,谁也看不出来。

    至于肉,虽然也不是什么人间绝品,但终究也算是品质不错的肉,就是缺少了一些油脂,细归细,但少了一些香味。

    人们喜欢吃它,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国法不让吃!

    如今这块肉就摆在萧云的面前。

    卤制的,用手轻轻一撕,就能变成碎末,很嫩。

    闻一下,萧云就知道这是什么了。

    然后苦笑道:军中吃这个,没有问题吗?

    冯林川低着头,轻描淡写的问道:你怕了?

    萧云叹了口气说道:那倒没有,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不必要的风险。

    风险就是风险,哪还有什么必要不必要的区分?在我看来,这份风险是必要的。

    哦?

    萧云疑惑。

    但冯林川没有回答。

    冯林川也有自己想要的答案。

    这种答案,同样也不需要萧云的回答。

    萧云拿起肉,直接塞进嘴里,然后喝一口酒,咧嘴笑道:也算不得太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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