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迷离
如果说一开始池脩对秦岭和池程两个人的身份只是猜测,那等到他做完那个扑朔迷离的梦,对这件事就起码有了七分把握。
跟他上次在宫中晕倒后的那个梦境一样,这个梦依旧充斥着蒙蒙的灰色,像是笼罩了一层雾霾一般,令他就算在梦境之中,心情也十分糟糕。
两个梦并不是连贯的,上次那个梦戛然而止在他看到破败的安阳长公主府,而这个梦,一开始的地点,则是在黄沙漫天的边城——阳城。
现实之中,池脩从来没去过阳城,但在梦境之中,仿佛有一道声音告诉他,让他清楚的知道,这个地方就是阳城,离洛阳远隔数千里的阳城。
边关的风一向很大,黄沙漫天,空气中都充斥着呛人的味道。
“他”立在高高的城楼之上,正凝目往下看着不远处空旷的平原。
“郎君。”
他身后传来一道沉稳的声音。
梦境中的那个池脩闻声也没转头,面上一丝神情变化都没有,只淡淡地开口道了声:“何事?”
来禀报事情的属下是拾陆,好像是看惯了他这样的表情,但面上还是露出几分不适应,不过也还是压着心思回复道:“临安来信。”
听到临安二字,池脩的眼神动了动,随即才转过身,一边迈步准备走下城墙,一边瞥了眼拾陆,继而问道:“谁寄来的?”
拾陆正跟在他身后,闻声便道:“回郎君的话,是夫人。”
他这话音刚落,在一旁旁观的池脩便看见梦境中的那个自己,眸中明显地闪过一丝怔然,随即便是掩饰不住的惊喜,最明显的便是他下城楼的步子都变快了,口中还急急问道:“什么时候寄来的,夫人派了谁来,还有没有带什么其他东西?”
池脩一开始还以为拾陆口中的“夫人”是自己阿娘,但听了梦境中的这个他这番话,便知道不是了。
他不会把自己阿娘叫做夫人,那这个夫人,是他自己的娘子?
也就是第一次梦境中他去迎娶的那位……
是秦见微吗?
已经是第二次梦到这样的梦境了,按理来说,自己这样性子的人,情绪变化已经不会太大,但方才那个猜测涌上心头的时候,池脩还是觉得心中似乎有根弦,被轻轻地拨动了一下。
不提这些,梦境中的他显然很着急,记着回去看临安来的信。
画面一转,他就看到了那封信的内容,只一眼,池脩就确认了,“他”所娶的妻子,就是秦见微。
因为那一笔字,他绝不会认错,就是见微的。
而信中的内容,他也看了个清楚,却不像是他想象的那般属于夫妻之间的温言软语,喁喁问候,字里行间尽是冷淡,内容也无关风月,却也足够让正在看信的两个池脩心神激荡,秦见微信中只道她已经怀胎三月,六郎与母亲将她照顾的很好,但只盼着她阿爹那边的池程莫要丧了人品,将军中机密送到自己这边来。
信中除此之外,再无别话。
随即,梦境便终止在梦里的那个自己压抑住欢喜,唤了来送信的人仔细询问的场景。
……
池脩缓缓睁开眼,入目的不是阳城漫天的风沙,而是自己熟悉的青色床帐,他又闭目平静了片刻,便从床上坐起,往窗外看了眼,天色还早,天光熹微,星子与月亮还挂在天边。
坐起后,池脩没有像往常那般唤在外间的小厮进来伺候洗漱,反而又在床上做了许久。
这次梦境之中的信息过于繁多,他需要时间来整理妥当。
梦境中的事能否当真,池脩一直持保留态度,宁可信其有,也不可信其无,能有启示是最好的,若是没有,也不必被梦境影响过多。
他起身,走到书桌前,在砚中倒入清水,骨节分明的手指拿起墨锭慢慢研着,顺便思考着方才那些信息。
直到天亮,他面前已经放了好几张写满字的纸,拿起来又看了一遍,起身投入火盆之中,看着这些东西在瞬息之中化为灰烬,这才叫了人进来伺候洗漱。
……
今日要上职,池脩出了门,便往往皇宫方向走,此时天色虽然还尚早,但是街上的人却已经不少了,熙熙攘攘,皆是人间百态。
池脩今儿出门,故而没在家中用早膳,后头跟着拾陆,一主一仆就这么熟门熟路地走出家门的巷子,再穿过几条街,走入了泰康坊的一条小巷子里。
这条小巷子的中间位置,有个小食摊子,前面架着两口大锅,正冒着白茫茫的热气,旁边则是几张小桌子,桌凳都擦得干干净净的,此时已经坐了好几位客人了。
这个小食摊是卖小馄饨的,夫妻二人是从广陵边儿上的浮湖来的,正宗的南方人,平日里衣着干干净净的,做的小馄饨味道也很是地道,从大清早就有这么些客人身上就能看出来了。
原本池脩是不知道这个摊子的,还是托顾清容的福,之前被他个小饕拖来泰康坊这边遍尝美食,无意之中发现的,吃过一次,他便记住了,后来但凡有空闲的日子,都要过来吃一碗,久而久之,这摊主夫妻二人都将他记下了。
这次也是一样,池脩和拾陆二人刚过来,还未落座,那汉子就冲他咧嘴笑了笑,大声道:“池郎君,今个儿还是一样的吗?”
晒得黝黑的皮肤,一笑就露出一口白牙,看上去健康得很。
池脩思想发散了一下,随即便回了神,微笑着道:“是,劳烦了。”
那汉子闻言就赶紧摆手示意无事,转过头同他媳妇儿开口道:“少放虾皮多放紫菜,汤也多点儿。”
“哎,知道了。”他媳妇儿也是个勤快人,听声儿就动作利落地将下好的小馄饨捞出来,配料也准备齐全,又从锅里舀好汤进去,一碗皮薄馅儿少,汤料精致的小饨馄就做好端了上来。
小饨馄,又叫绉纱馄饨,因皮儿特别薄,能透过皮看到里头的馅儿,表面又是皱皱的而得名。
皮薄馅儿嫩,汤鲜味美,十分得池脩的意。
他要了一碗,又给拾陆也要了一碗,在外头的摊子上没有那么多讲究,主仆二人便同桌而食了。
已经吃完了里头的小饨馄,池脩正拿着勺子慢悠悠地喝着汤,比起馄饨,他其实更喜欢味鲜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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