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水管中传来一阵轰鸣声,那种仿佛痛苦的声音,像极了林嘉欣死亡之时,因为毒素被扼制的喉咙,未曾发出的痛苦吼叫。
林栋被这轰鸣声被吓了一跳,他飞快的走出水房,小跑着回到寝室。
“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他心中暗暗骂了自己一句。
夜里,每个人都睡卧不安,床板的吱呀声此起彼伏,大约到了凌晨一点半的时候,林栋听到边上的姚波小声的说:“我要去厕所,有人去吗?”
话音落下,半天都没有回应,姚波只好讪讪的说:“没人去,我也不去了。”
林栋根本就睡不着,他闭上眼睛,脑子却不断在转动,他意识到,也许这栋宿舍楼的平静就此失去,但令他更加想不到的是,整个龙海市第一中学,都即将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
……
年轻是个中性词,它代表着很多缺点:经验不足、少不更事、容易冲动,同时,它也意味着有很多优点,其中之一,就该是有大把时间去遗忘那些不该记住的事情。
一个多月过去了,再也没有关于这件凶杀案的更多消息,林嘉欣这个名字和那个恐怖的早晨,在人们的头脑里渐渐的由具体到模糊,最后完全被抛到记忆的角落中。
日子如流水般平静的过去,曾经因为一个人的死而喧嚣的校园慢慢恢复往日安详,就像是一颗石头落到池塘,波纹过后,便再也无记载,也许,生活本来就该如此。
此时,落到正坐在教室里,看着窗外的大雨发呆。
下雨总能引起人的无限遐想,至少,也能让人无法关注眼前的事。
这堂课依旧是李老师的课,这位老先生在校任职数数十年,在实验班给这些学校的拔尖生上课,在整个学校里,也就只有他会在高中时期拖堂,已经过了中饭的时间,他还没有下课的意思,只是说休息一会而已。
暗暗叫苦的学生们冒着大雨跑到附近的小超市买了点面包什么的充饥,胆子大一点的,收拾好书包就悄悄溜走了。
李老师在办公室里喝了茶,洗了根烟,又精神抖擞的回到教室,发现少了不少人,顿时脸就拉了下来,从皮包里拿出点名册。
此起彼伏的点答到声让林栋回过神来,不由的把目光投向李老师,随意答了声到后,就把头扭了过去,目光继续看向窗外的雨水,他是在整个龙海市第一中学中,恐怕是唯一一个还记得林嘉欣的死。
一连下了两天的雨,这天气已经有些微微转凉的迹象,林栋撑着伞,小心踏上图书馆的台阶,墙壁上贴了一张纸,林栋扫了一眼,好像是什么寻人启事,一片金黄的落叶华滑落他的面前,他抬起头,仿佛昨日还郁郁葱葱的大树已经略微金黄,一阵微风吹来又有几篇落叶飘下。
在图书馆待到中午,林栋便到了食堂吃饭,寝室长杜宇破天荒的没有跟他女朋友林姚腻在一起,而是拉着林栋坐到了食堂里一个显眼的地方。
“怎么了?这么快就和好不容易追上的女朋友吵架了?”林栋把西红柿炒鸡蛋盖在米饭上,奇怪的问道。
“没有没有。”杜宇显然没有心思和林栋闲聊,边往嘴里送饭边伸长了脖子四处张望着,不一会,他冲着排队打饭的人群中挥了挥手,林姚眉开眼笑的也向这边招了招手。
林栋并不想当灯泡,站起身,端起托盘准备离开,“你们吃吧!我去旁边吃。”
“哎!别走啊。”杜宇一把抓住林栋,并把他按在座位上,“她不过来,我们一起吃。”
林姚端着金属托盘和一个女孩子走到附近的一个作为坐下,冲着杜宇挤了挤眼睛,开始吃饭。
“在搞什么鬼?”
林栋嘟囔着,埋头吃起饭来。
杜宇这顿饭吃得非常不专心,不时的跟林姚眉来眼去,有时还夹杂着手势,过了一会,他笑嘻嘻的对林栋说:“怎么样?”
林栋有些摸不着头脑:“什么怎么样?”
“那个女生啊!”杜宇努了努嘴:“坐在瑶瑶边上的那个。”
林栋转头扫了一眼,那个女孩也正往这边看,遇到林栋的目光,便飞快的躲开。
“还行。”林栋瞪了杜宇一眼:“瞧你一脸吃着碗里望着锅里的样子,当着林姚的面居然也敢做这种事,待会被她修理起来,可不要向我求助。”
“靠!这哪儿跟哪儿啊!我是问,你对那个女生的感觉怎么样?”
“我?”林栋一下子明白了过来,显然这杜宇和林姚是想给自己拉红线。
林姚打了个手势,杜宇心领神会,站起来说:“走,过去一起吃!”
“别闹,你知道我有喜欢的人的!”
林栋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但那边的女生倒是落落大方的样子,端起盘子把对面的两个位置空了出来。
“你总不至于连这点胆子都没有吧?”见林栋被杜宇硬拉着坐在那里。
“你好,天才。”邓丽莎的声音有些沙哑,听起来很性感。
听到天才二字,林栋感到有些不知所措,头也不抬的嗯了一声,算是打过招呼,然后就埋头吃饭。
餐桌上一下子安静下来,过了几秒钟,林栋感觉杜宇狠狠在他脚上踩了一脚。
“干什么?”林栋抬起头,才看见邓丽莎的手伸在半空,举起来不是,落下也不是,表情十方尴尬。
林栋赶忙伸过去,却忘记手里拿着筷子,结果弄得邓丽莎一手紫菜汤。
“对不起。”
林栋慌忙的从口袋里找出纸巾,好不容易翻出一包,邓丽莎已经从包里拿出一包纸巾,把手擦干净了。
这下轮到林栋尴尬了,呆坐了几秒钟,索性就不再出生,拉过托盘大口吃着饭。
整个午饭时间,都是杜宇和林姚在不断找话题活跃气氛,而他们一心想要牵线的两个人,却埋头吃饭,一声不吭。
林栋最先吃完,很想立刻离开这里,一想这不礼貌,就默默拿出之前在图书馆内借的书,不过这时候他还是下意识的打量着邓丽莎。
她的身高在一米六八最优,长发被随意的垂在脑后,几缕挑染的金色头发垂落在白皙的脸庞。
鹅蛋脸,充满胶原蛋白的白皙皮肤,眉毛被精心修饰过,涂了睫毛膏,口红是纪梵希最新的产品,耳朵上戴着的是镶嵌着红宝石的耳钉,和胸前的项链是完美的一套。
穿着鹅黄色的吊带背心,肩膀上有穿过泳装的痕迹,但从她细腻的皮肤来看,应该不是生活在海边,估计是刚刚从海边度假回来。
白色短裙,白皙的双腿白皙修长,白色凉鞋,趾甲被涂成了淡淡的紫罗兰色。
这显然是一个家境优越的大小姐,从她待人接物来看,父母不是高级知识分子,就是政府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