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早上运动完毕之后,岳枫又在姐弟两个的陪同下,见了潘大帅,陪他吃了一个早餐。

    饭后,大家就是各干各的了,岳枫在潘大小姐的陪同下来,准备去天师山祭拜他的那些师兄弟们。

    看到这里,大伙儿可能会有些奇怪,你昨天不是刚做了投资蓝图,昨晚又秉烛夜谈了,商议一些相对具体一些的事物,按理说,现在你不应该紧锣密鼓地去创办公司,先把公司注册下来再说吗?

    别忘了,还有一个杰门尼国的星河湾码头的承建生意要等着你们去谈呢,杰门尼国的人对这个项目早就蓄谋已久,估计在申报之前就做好了准备,现在又拿到了营建许可,应该在紧锣密鼓的破土动工了不是吗?

    这时候,你不赶紧去注册公司,找杰门尼国人把项目谈下来,却去祭拜什么师兄啊,这不是本末倒置,正事不干吗?

    答案当然不是,如果真有那么容易,岳枫早就单枪匹马去干么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简单说,需要给一点时间,让潘大帅去运作。

    这可是大项目,组建的也是大公司,不可能那么简单的。就比如,星海湾项目,如果没有潘府的背书,杰门尼人肯定不会把项目交给他们,原因很简单,杰门尼人之所以会答应,就是看中潘家的背景,本地的地头蛇啊,有了他的帮助,无论是劳工、材料还是其他乱七八糟的关系,都能摆平。

    但潘家就能这样紧锣密鼓直接去注册公司吗?

    当然也不行。

    怪就在怪现在的体制,现在大夏朝廷并不是不允许官员经商,相反,官员经商是再正常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叫做“官督商办”,就是即由商人出资,政府委派官员来管理。

    早先包括现在,大多数民用企业都是采用这种形式,也就是说,你要创办企业,只要你是民营的,就必须接受朝廷的监管和领导,没有自主经营权。

    这种模式,一开始想法是挺好的,官督商办企业吸收了私人资本,其生产也以追求利润为目的,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制外国资本的经济侵略,又能避免封建地方势力的干扰。

    它与不计盈亏的官办企业相比是一种进步的趋势。

    同时,官府一般给官督商办企业以减免税款、取得贷款以及垄断经营等特权,因而在创办初期得到了“商”人的赞同,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很快就普及开了。

    但是后来,商人们发现,这不对啊,办企业是自己主导的没错,但自主经营权,却不在自己手里了,而是到了官方手里。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大夏朝廷派来的总办、会办、帮办、提调等官僚,完全把握了经营管理权,根本就没有商人什么事情,用个比较不恰当的比喻,就是商人出钱,办了一个官办企业。

    这怎么可以行得通呢?官是官,商是商,官员们哪有商人懂什么商业经营,哪懂什么生产技术,况且这个时代官僚是什么德性,大家都是知道的,他们根本就不关心技术业务,只关心贪污挥霍,把企业办成了官僚衙门,而商人呢,“虽经入股,不啻路人。”

    这什么意思?花钱打水漂玩,养了一群官老爷呗,这样事情谁愿意干啊。

    所以,大家就纷纷停手,再也不愿意出钱投资了,银钱放在银行里赚利息,它不香吗?即便不放在银行里,放在家里,数着玩也比拿出去打水漂好玩啊,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凭什么给别人去享受。

    后来大夏朝廷,估计也觉得这样不方便,于是就加强了对官员的约束,增加了商人的话语权和经营权,于是就变成了“官商合办”,但这种本质还是没变啊,商人辛辛苦苦赚了钱,结果大部分都被这些官老爷们给拿去贪污或者挥霍掉了,谁愿意啊。

    所以,这年代,你要办点小企业,比如搞个十几二十个人作坊,那没什么问题,但是你要把企业办大办强,那不可能了,因为你过不了朝廷那一关。

    这也是功臣派搞洋务搞了许多年,但一直没有民营大企业发展起来的原因,即便有那么几个中型企业,其内部管理也是一塌糊涂,商人们有苦难言。

    别说是这种民营企业,就是大夏朝廷官方自己经办的企业,又有几个是成功的呢?除了不计成本亏盈的几个造船厂和一些兵工企业,几乎都是全军覆没,大笔大笔的银钱花了出去,结果事情却没办好,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也没得到。

    钱都去哪里呢?进了官僚们的腰包,大夏朝廷,已经从根子上烂掉了。

    所以,你现在要砸钱去办企业,那就是给钱让官员们花。即便你有一个很强硬的靠山,可以做个“官顶商人”,但好虎架不住群狼,能挡得住一时,能挡住一世吗?

    最后,搞得和大夏朝廷做生意的洋人们都看不下去了,因为他们的企业,很多都是要依靠本地的商人进行采购和销售的,这就是形成了所谓的买办阶层,就是帮助洋人企业和大夏朝廷做媒介,做中间商的那群人。

    一开始,这群人确实没什么问题,依靠在中间跑腿,沟通双方的关系,不但和洋人企业关系密切,也跟大夏朝廷这边的官僚们熟识,渐渐的就有了自己的资本,有的还在洋人企业中有股份,赚了不少钱。

    后来这群人有钱了,就想兴建自己的企业,当然也带着一定的外资色彩,可以看做是洋人公司在九州本地本土化的一种形式,于是,问题就来了,你要在本土兴办企业,就离不开大夏朝廷的监管和剥削,慢慢的,商人们的热情也消退了,企业也衰败了,洋人们的利益也跟着受损。

    于是,洋人门就不高兴了,想方设法逼迫大夏朝廷,必须开放民营企业,加上本土商人的积极奔走,于是大夏朝廷就颁布了两本法律,叫做《商法总则》和《公司律》,规定:“凡设立公司赴商部注册者务须将创办公司之合同规条章程等一概呈报商部存案”;此外还纳入了“股权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和“公司法面前所有公司一律平等的原则”,这也算是从制度上允许商人自由开办企业,并且允许全部商办,也就是自主经营。

    但问题又来了,你们这么一搞,等于断了官僚们的财路啊,没有好处的事情,谁跟你办?而且你要兴办企业,总得得到了官府的审批和报备吧,有了审批报告,还有各种各样的土地租赁许可、厂房兴建许可、商品运输许可,还要进行交税、查账之类的,官府还时不时的来“检查”、“官督”一下,总之,就是各种吃卡拿要,有一百种方法搞死你们,反正他们该得的银钱,一分也不能少。

    所以有洋人曾今这么感慨“九州的法律,从颁布开始,就是用来从上至下进行破坏的。”所以即使有了相关的法案,也得不到彻底的贯彻和执行,反而成为官府的另一种剥削手段。

    所以,在这种环境下,民营资本兴建企业是没有活路的,即便有些能够勉强运营的,也有着深厚的官方背景,其生产的大部分利润,也不在商人手里,而在官府手里。

    所以,岳枫才会说,现在不适合在大夏国内搞投资,你有再多的钱,也拼不过这种体制,也干不过这群官老爷啊,哪怕他有潘大帅做背景,做靠山。

    在整个大夏朝廷中,潘大帅只是一个镇守一方的大将,甚至都没有地方的管理权,只能通过天师教这半民间种半官方的形式,插手天师城的事物,你能指望他去和那群文官们拼刺刀吗?

    即便那是现在可行,仗着潘大帅的权势能够横行一时,把企业办起来,但以后呢?潘大帅总会老的,总有卸任的一天,到时候,潘大小姐能够继承他的权势还好,要是继承不了呢?即便是能继承,那也要付出超大的代价。

    所以,决不能在本土商人的身份去办这些事情,必须想办法避开这种官僚体制的贪婪之手。

    另外,还有一种原因,就是以九州企业去阿美利亚国或者去其他国家投资的话,是逃不过资本监管那一套的,洋人们也不可能放任一个九州企业壮大起来,就是你背地里的资本,可以是九州资本,但是明面上的身份决不能是九州企业,必须拥有外国企业的身份。

    而要有外国企业的身份,就必须先有外国公民的身份,并且合法合规安全可靠,最好是纯正的洋人,这种条件就比较苛刻了,凭岳枫自己的能力,是没办法去运作的,而且,为了方便监控和监管,岳枫和潘大小姐,也必须同时具有外国的公民身份,做一个合法的外国公民。

    好在现在世界各国,都承认双重国籍,想要加入某国国籍也简单,缴纳一笔钱,能有可靠的人进行担保,能够取得相关国家在华公使的承认许可就行。最好的方法,就是去该国留学,就能合情合理地拿到国籍了。

    比如潘大小姐,实际上就有好几个泰西国家的国籍,比如不列颠、法兰奇、杰门尼、斯般国、波奇哥、斯维登等国的国籍。

    这些都不用岳枫去操心,潘大帅自然会帮他办妥,这样就需要一些运作时间。而且这种时候,基本上没岳枫什么事情,所以,他就可以安心地去祭拜他的师兄们了。

    所以,吃过晚饭之后,两人就在潘府汽车的护送下来,来到了天师山。

    【作者题外话】:今天第一更为大家奉上,周末愉快。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