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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炸毛了

    就这样,时间越长,宣传的人越多,云杰村那些没有地的,或者是自家出产不多的,都想要给凌月打工。

    后来,凌月在洪大爷家的地旁边,又买了三百亩良田,但这良田有一百亩被改成了池塘,池塘里面养的都是贝类,能吐珍珠的贝类,一个珍珠就能卖一万两黄金,何况,里面的贝类那么多呢。

    她合计着,貔貅吐出来的东西,必定跟别人不一样,她打开了两个小的贝类,又打开了一个大的贝类。

    小的贝类里面的珍珠就特别小,但不是粉红色的,而是黑色的,白色的也有。

    大的里面也是一样,黑珍珠,跟她拍卖的粉珍珠是一个体积。

    而且,这大的贝类,她看了一下,跟它刚被突出来的时候,体积是一样的,一直都没长过。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可能珍珠也就只能是这么大了。但是她不想马上就卖这些贝类,毕竟她现在摸不透貔貅到底是什么情况。

    万一,不是不能长大,只是时间的问题呢?所以,她现在不缺钱,就养着那些贝类,反正也不需要耗费太多的心思,每天就是清理池塘的青苔,避免河中之物缺氧。

    如果时间长了以后,万一再长大一些呢,这都说不准,她准备半年以后,再次开一个大的贝类,然后对比一下。

    上个粉色的珍珠是三两重,如果说这个半年后的大贝类还是三两重,那就没有必要再养着了。

    除非,靠这个产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反正就是说,缺钱就卖。这次的一万两黄金,够她开设很多东西了。

    现在王利的信安堂,因为有她的全效粉,所以分成特别多。这东西,卖的价格越高,他分成的利润就越高。

    因此,全家都移到了莫城来居住,这居住的房子,还是用在信安堂赚的钱买的呢。

    因为凌月的生意在莫城开张稳定了,她想的是,把凌云凌琴给接到城里住,但是凌云就想着带着余芳。

    最后,凌月跟凌云各让一步,让余芳和凌河在王大娘的院子里养老,临叶镇距离莫城,也就只有一天左右的时间,起码的话,半天就能到达莫城了。

    凌云会起码,所以不用担心这方面的问题,如果家中有什么事的,就让下人过来告知。

    凌月给余芳还有凌河买了一男一女的仆人,为了避免小丫头有上位的心,她直接买的50岁以上的老太太,工作个十年就退休,给一笔养老金。

    工作差的,就继续换。反正,辛寡妇,辛丽玉,她就是带在了身边,然后凌云凌琴才放下心的跟她在城里住。

    凌月这样做,是完全架空了这两个人的经济,她会给凌云凌琴更多的钱,让他们两个养着余芳跟凌河,算是替原主尽心尽意了。

    反正,爹妈还是自己亲生的好。如果余芳跟凌河对她好的话,她不介意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空白,可是这么一个对比,真的还是自己的爹妈好。

    老家的地,因为凌河跟余芳种的出产真的不如凌月好,收成微薄,然后她知道这件事以后,就跟凌云说:“你回去问一下,看看家里的五亩地要不要卖给我,按良田价格给。”

    凌云想着,那废田也就在自己姐姐手里能起死回生,那四百亩田地,有两百亩都被用活了。

    所以,反正谁买了都一样,他以后就跟在姐姐身边做事,都是亲人,不怕失业,养得起父母,就去说了。

    就这样,地卖了。凌云想的简单,但是凌月就只想架空余芳跟凌河的经济,然后偷偷写了一份财产转让。

    就是凌云跟凌琴,到了成年时会自动生效,分给他们一人两百亩良田地。将来如果他们到了回家养老的时候,还能有一份念想。

    再过个一两年,凌云该娶媳妇儿了,有了孩子,将来孩子若喜欢当农夫,也就让他回家种地,毕竟人各有志。

    洪大爷两百亩良田养活了一大家子,什么事都说不准。

    到了临叶镇,王大娘的房子她也买下来了,实际上是归她所有,但将来如果王大娘养老的话,想回去,就回去。

    反正迟早,余芳还是要被她接到莫城。但是她不会跟余芳一起生活,也就是凌云每次去看她的时候,驾着马车,带着余芳去莫城看了一眼孩子。

    凌云也曾经劝过凌月,说孩子开始认人了,要不然,还是在母亲身边比较好,不如就让俩孩子回去。

    当时凌月动摇了,本来想着下次回来的时候,就带回去吧。于是,第二次来了以后,同意她带回去了。

    但是让凌月气结的是,余芳急急忙忙的跑过去,就只抱了凌海走,当时凌月就炸毛了,结果到现在,俩孩子都留着了,一个也不让她带走。

    她那个时候是真的很无语了,想不明白,她身为一个女子,生意都做起来了,到底是为什么,让余芳这么看不起女人?

    凌云当时也在身边,看见自己母亲这个做法,从此以后,再也没提过这个事。凌琴其实也有点生气了,弟弟妹妹都是他的亲人,何以自己的母亲就这样不待见女儿?

    凌琴对这个姐姐很敬佩,他不觉得女子不如男,为什么母亲就偏心男孩子呢?由此经历,凌琴暗暗发誓,以后自己有女儿了,绝对不会这样做。

    现在凌海凌心都会爬了,也会啊啊啊的说话了,余芳每次来看的时候,孩子跟她根本就不亲,尤其是凌海被抱着的时候,就哭,只有王大娘,凌云,凌琴,还有凌月抱的时候才不哭。

    就连穆白和田宓抱,都不给面子的。一来,凌海从小就是王大娘带着的,他认人。二来,三姐弟是他的亲人,经常见得到,见的也最多。

    每次凌海哭,余芳就说了一句,“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从小就不在我身边。”

    这话说的带着情绪,凌月听得出来,从来不接话茬。因为莫城与临叶镇的距离,隔了半天的路程,所以,余芳见到孩子从一个星期变成了两个星期,因此见的就更少了。

    别说凌海见的少了,就连凌云凌琴也都是没有事不会回来,但是每个月回来的时候,都会送上来一笔钱。

    尽管凌云在从中调节,他发现,自己的娘,从根儿上就不喜欢女儿,大姐是这样,五妹也是这样,就当没这个孩子一样。

    反观,他每次劝凌月的时候,就能看见凌月的动摇,两个一对比,凌云也是个大孩子了,过年就十四周岁,虚十五岁了,可以定亲了。

    他的思想本来就早熟,有担当,好赖是非还是能分得出来的。尽力过了,就不再盲目的尽力了。

    洛河村那边的村子,凌月当时问了张林和柳氏的想法,是想在乡下生活,还是要跟她去城里生活。

    张林的意思是,要在乡下生活,祖上一直在这,舍不得离开。柳氏也随着丈夫的意思,不想离开。

    于是,凌月就跟张林说:“姐夫,这周围的村子,你都帮我打听,地是一定要买的,有卖的就拿下来,以后洛河村周边的村子,就都归你管。你看上哪片地,优先挑选最好的拿在手里。

    钱不够就我先买着,等你钱够了,随便挑地。”

    就这样,张林根本没有什么经济上的负担,而且,这地管理谁家的都跟管理自己家的一样,只要有人手工作,就什么都不是问题。

    出于良心,发生了点什么事,人手不够了,张林都会舍弃自己的地,让凌月的地优先发展。

    为此,凌月也是非常感激,知道自己把自己的食物来源交给张林是对的,所以,她才敢一步一步的前进。

    不然的话,她很有可能把凌云留下来,或者把王大娘和李大伯这一家留下来看着。

    就是因为张林这么有良心,不忘初心,所以她才能把凌云凌琴两个都接到城里来,谋更好的发展。

    其实凌琴,凌月是无论如何都不舍得放走的。凌琴的天赋太让凌月喜欢了,不管走到哪,都带着。

    以至于,穆白都吃醋了。甚至,他偷偷的去找凌琴学习,到底怎么才能算的那么快?

    凌琴就很认真的回答了一句,“不知道,就都记住了,所有的规律,所有的可能性,都记住了。”

    他自己一个人闲来无事,就喜欢算数,算完就记住。

    后来,穆白以为这是个过目不忘的主儿,所以给凌琴测试了一下,结果发现,除了数字,他什么都记不住。

    凌月当时说了一句话,人的天赋不同,就像是她,她对什么事也都是记不住,唯独跟医学有关系的事,一看就明白,一看就会,不存在刻意去复习。

    穆白本来还想着,取代一下凌琴的地位的,现在看来,真的没办法取代,他对数字不是那么敏感。

    其次,他虽然记忆强了一些,可达不到过目不忘的地步。他最擅长的,是心计。

    没办法,他放弃跟凌琴讨教了,既然凌月要带着,就带着吧,多亏这是她亲弟弟,否则他还不知道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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