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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看不见的幽灵30

    第一,凶手选择团建时动手,很大程度上‘他’认为自己不会暴露,或者成为被怀疑的焦点。所以凶手与被害人的关系,在外人也就是他们同事的故有印象中,根本没什么交集,或者交往极其平常;

    第二,正常人在喝醉的下是不会洗澡、更不会泡澡的。凶手故布疑阵的将人弄死在浴缸里,主要是想造成受害人自杀假象,然而这也恰恰说明了一个问题,受害人在案发前,就身处卫生间。

    他应该是在卫生间呕吐,吐过之后趴在马桶附近醉的不省人事,凶手在这个时候进了受害人的房间。受害人体型高大微胖,凶手实在是无力扶他回到床上,于是看到卫生间的浴缸后,临时起意,想到了这么一个杀人手法;

    以上两点,已经无形暴露出了‘他’的真实身份。

    时轲并未对她的言辞赶到一丝丝的意外,只将做好的三明治推到了她的跟前,淡淡的问:什么身份?

    顾洵还没洗手,只能拿起刀叉慢慢切割:和受害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女性。

    时轲:继续。

    顾洵:法医在死者的胃液中提取了到了安定,说明那晚她在行凶做足了准备和决心,她对行凶志在必得;凶案现场有条不絮,没有故布疑阵多做无用功,也没有在形凶前后乱了阵脚。就是将人丢进了浴缸、放水、割腕,事后,极其耐心的将现场做成了密室状态!证明她思维缜密、临危不乱、有很好的变通能力、而且心里素质极佳。

    这些重重,充分反映了凶手有一定的人生阅历。我怀疑,她,年级应该不小了。

    时轲眼底慢慢浮出笑意来:还有呢?

    顾洵想了想:这种性格的凶手往往会为了洗脱嫌疑,通常会在案发后出现两种极端的态度。要么,她会极度的冷漠,给人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感觉,不过这样做,不免会让人感觉她没有人情味,如果把握不好尺度,反而看上去有些刻意与做作。更引人怀疑!

    所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做出一个与她平常大相径庭的反应最为合适!

    比如——撞鬼。

    董倩儿今年三十岁,未婚,单亲家庭长大。同事眼中的她性格落落大方,做事极有条理,虽然是销售部门,不过建材方面的知识过硬。曾就职过成本控制专员一职,因此可以很好的给予项目公司客观、成熟的建议,销售业绩不言而喻。

    她性格很好,与同事在工作生活中也算合群,但私下生活中大多独来独往,极少参与员工私下的聚会。

    试问这么一位事业成熟,性格无趣的女人,居然会在公司团建中号召大家玩‘碟仙’?而且还被噩梦惊吓的失了气度!种种迹象,未免让人太过生疑。

    对于顾洵的分析,时轲一直没有表态。

    案发后,时轲马上对董倩儿动了疑心,不过是祝洪光的虐猫行为激怒了时轲。

    而且,祝洪光的养父祝博文也说过:连环杀人犯多数都有虐杀小动物的习性,所以这种畜生活着只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死了就死了,何必浪费警力替这种人主持公道?

    不过法律主张人权!祝洪光就算再渣,警察也有义务帮他找到凶手主持公道。

    时轲慢吞吞的吃完了最后一口三明治后:很好,轮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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