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与白交汇的审问室内四周立设了几台摄影机,镜头全方位的对审讯人进行实时监控。
顾洵身着警服正襟危坐,一脸肃然的目视前方。
十月十一号下午一点,你是否同你的同事王路海说过这样一段话:
‘希望她爸(她指乔桥桥)能够冷静成熟一点,不要脑袋一热的就过来惹我,否则我会背着炸药包,把他家也炸了的。’
王路海问:也?还炸哪了?说出来我听听。
你答:研究院。
顾洵没有任何犹豫:是。
为什么要说这样一段话?
我同时记得当时王路海回我:‘不可能啊,我昨天也在那,怕火不够旺,还往里添了把柴火呢——’顾洵话音顿了顿:所以我认为,这只是两人没心没肺的同事,在私下里进行了一场毫无实际意义且十分神经质的对话。没有为什么。
审讯员微微颔首,又问:那么十一号的凌晨,也就是d研究院发生爆炸时,你在哪?
那个时间段,我肯定在家睡觉。
有证人吗?
顾洵沉吟片刻:没有。
和你同居的时轲同志难道不是你的证人?
在工作上,时轲同志是我的领导;在生活中,他是位不可或缺的良师。我与他无论是从工作还是各人生活中,都是相互尊重、且不存在任何龌龊或者是暧昧不清的关系。目前,他确实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短暂借住在我的家中一些时日,但并不是您口中所说的同居!
他年级长我十二岁,生活作息与我很不相同。我每晚饭后都会外出夜跑,经常回来的很晚,多数时候他已经睡下了,一个睡着的人,严格意义上来说,自然也不能的称之为‘证人’。
一直没有说话蒋明阳摩挲着下巴暗暗打量这位刚满20周岁的女孩,与之同龄人相较,她的目光更加沉肃冷静,神态自若且一脸坦然。
于是他微一摆手,审问员便停止了问话。反而从展开一黑色的档案夹中取出了一张照片推到顾洵的面前:认识他吗?
审问员所说的‘他’,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不能算一个人的代名词。
顾洵微一垂眸:是十月十一号下午四点被无名人氏‘送’到市南分局的无名尸体。
审问员:所以你不承认你认识他?
顾洵愣了两秒,又仔细看了眼照片:抱歉,我的视觉还不够智能,实在没办法从一摊烂泥中,辨认出这个‘人’的原有构成。别说承不承认了,我连认出他都难。
审问员:
蒋明阳忽然开口:十号当晚,你的夜跑路线是哪里?
桔林路。
记忆力不错。
顾洵自若迎上他的目光:因为当晚我逮捕了一位行窃的毛贼,并将他亲自送到了区域管辖的派出所并做了口供,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蒋明阳摩挲下巴的手一顿,一个眼神暗示,审讯室外的人员马上就去核对了这件事的真实性。
同时,蒋明阳继续问:既然印象深刻,那你一定记得离开区域派出所的时间?
九点五十左右。
那之后你又去了哪里?
原路——顾洵话未说完,突然拧了一下眉心,样子看起来似乎极为痛苦,但不消片刻,她又恢复自若,只是很随意的揉了一下耳朵后,继续说:哪也没去,原路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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