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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相敬如兵

    <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6517/510296517/510296553/20200514142514/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孙凯歌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一幕,心想特么你们在搞什么鬼?

    作为黑虎帮嫡传正宗女婿,孙凯歌终于发现了自己一项隐藏的天赋,就是原来自己也是一个很会做菜的人。有时候他甚至怀疑是不是丈母娘有什么秘传的相人之术,一眼就能看出哪些人有潜力成为厨神,然后直接拉进来做黑虎帮的女婿?

    不然怎么老丈人烧菜这么厉害,自己烧菜技术也是一日千里?虽说是硬生生被老婆大人学了一年多还是没学会的蛋炒饭给逼出来的!

    如此一想,孙凯歌顿时觉得似乎以前对老丈人有所误解,当年他坚决反对极力阻止自己娶他女儿,只怕是切身之痛不想后来人再体会一遍,这么看来他当年是真把自己当亲生儿子来对待的了,真是世界上最好的老丈人啊!

    最近有些心事的孙凯歌心想也不知道干女儿会不会有这样的功效,如果可以,丈母娘就可以认他十七八个干女儿,开一个婚介中心,附赠厨艺培训班课程,强强联合文体两开花,那还不得赚翻了?

    胡思乱想中孙凯歌向大舅子家走去,没办法,老婆大人想吃卤猪蹄,孙凯歌也觉得最近腰似乎没那么酸了,想着最近肯定有求于老婆大人,于是去菜场找嫂子买猪蹄,结果菜场里没有人,打了电话才知道因为接了一个很大的单,有人预定了三头猪,必须分解开来各自归类,所以嫂子干脆就不去菜场了,直接在家处理。

    于是孙凯歌只好亲自来一趟家里,接着就看到了眼前超出自己想象的一幕。

    潘小生在喋喋不休,潘金莲在掩面遮羞。

    潘小生守在嫂子身边:“我可以泡你吗?”

    嫂子一刀砍在猪肉上:“滚一边去!”

    潘小生两眼放光:“就喜欢你这么霸气!”

    ……

    潘小生腆着脸凑身上前:“美女!”

    嫂子懒得理会,只是刀下更狠了些。

    潘小生:“也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你喜欢什么样的癞蛤蟆。”

    ……

    孙凯歌心想你是真不知死活啊,虽然丈母娘确实说过因为少了杀性,这些人见到你未必就一定打得过你,但你这不是在硬生生的挑起她的杀气么?你这真是做得一手好死啊!

    大概是想着前不久还追着说要用五百万换别人老婆,这时却又换了目标改追人家嫂子,看到孙凯歌的潘小生居然难得的露出一丝脸红,解释道:“脚踏一条船,迟早要翻船,脚踏万条船,怎么翻也翻不完。”

    孙凯歌心说:胖子,快来看你失散多年的兄弟!

    终于处理完最后一根骨头的嫂子放下手里的刀,看着潘小生:“对于你的热情,我有一句星星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潘小生眉开眼笑,心想终于肯和我说话了,连连点头:“当讲!当讲!”

    于是一瞬间觉得眼前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孙凯歌也在心里星星了一声,心想真没看出来嫂子发起飙来居然如此生猛,难怪大舅子洗碗做饭拖地洗衣十项全能。

    终于等到机会插嘴的潘金莲趁着潘小生目瞪口呆之际,上前向毛蓉蓉解释了下此次前来拜访的目的,当然她没有说是来见识黑虎帮留下的功夫,只说是来感谢王老前辈的搭救之恩。

    毛蓉蓉脸色稍霁,心想你虽然空着手来道谢显得诚意有些不足,但如果你能再我这里买几十斤猪肉我也就不计较什么了。

    这时从毛蓉蓉的滚滚惊雷中回过神来的潘小生急忙又插了一句:“主要是来见识下王老帮主留下的绝技。”

    孙凯歌心想你们家里人真是帮亲不帮理啊,明明是个白痴,为什么要骗我们说是个疯子?你当我们是傻子么?

    毛蓉蓉本来脸色已经稍稍变得好看了些,正想着怎么含蓄而又直接的让潘金莲明白最好到自己这里买些肉,听到潘小生这么一说,心想我忍你好久了,这可是你自找的!

    随手将之前已经装好的猪蹄往孙凯歌身前一扔,说:“你先回去。”想了想看了眼孙凯歌,又加了一句:“一百块钱,打在我的卡上,卡号6222801475021047179。”

    孙凯歌心想这个号码听着挺熟悉啊,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打开手机翻开之前没有删除的短信,心里又狠狠的说了一句星星,心想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那自己还怎么可能离开?这么惊心动魄的一场架,自己这边这么能少得了一个男人来坐镇?

    打架不行,摇旗呐喊助威总还是可以的,这个时候不拍马屁什么时候拍?

    说起来老丈人家什么都好,有凳子,有茶水,就是没瓜子。

    毛蓉蓉眼睛一瞪,双手操起案板上的两把砍骨刀,翻身而出,站在潘小生面前,本来潘小生还在一脸花痴的看着毛蓉蓉,等看到她双手持刀站在自己面前,突然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压力,这才收起猪哥样,反手从后腰掏出自己的刀,看着毛蓉蓉,突然叹了口气:“你要是做我老婆,那我以后一定会和你相敬如宾!”

    一句话刚说完,“呼”的一声一把砍骨刀已经到了面前。

    两个人都是在黑市上血拼过的,知道格斗中气势尤为重要,所以潘家老祖宗才会在潘小生问他和李大龙谁更厉害一些时叹了一口气,所以两人才会在这场辨认眼中看来应该是极为普通的交流格斗中用上真家伙,一来是木刀之类的道具在他们手中威力未必就逊色于金属刀具,但自身气势却会收到影响,没有了一往无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自然就无法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二来自然也是知道,除非两者实力相差太多,不然真要杀一个人,哪里那么容易?

    了不起缺胳膊少腿。

    既然按照江湖规矩来挑战,那自然也是江湖规矩来善后。

    所以一刀之后,紧接着又是一刀!

    砍骨刀势大力猛,潘小生手中的刀源自永春八斩刀,只不过因为他学得不到家,所以后来自作主张做了改动,当时潘家老祖宗看了看也没说什么,只是微微叹了口气。

    这把刀刀身狭长,轻薄,刀身根部却不和八斩刀一样的加厚,所以完全不可能和砍骨刀硬碰硬,但走的还是八斩刀的战术风格,以刺、标、啄、挑、削为主,面对毛蓉蓉的猛力一砍,潘小生一个转马摊刀,刀身顺延往上一削,直接对准了毛蓉蓉握住刀柄的手。

    毛蓉蓉手掌一松,如兔起鹘落,那把砍骨刀立刻往地上落去,躲开了潘小生削手指的阴险一刀,也不去管往地上落去的那把刀,手里另一把刀迅疾无比的再次砍了下来,潘小生将刀一拍,摊刀变伏刀,两把刀的刀身相贴一带,险之又险的避了开去。

    孙凯歌看得热血沸腾,心想这才是江湖啊!他对于丈母娘一家有着莫名其妙的不可理喻的信任,并不觉得毛蓉蓉就会输,再说了,光靠数量,两把刀也比你一把刀要多,怎么可能会输?

    就你这样的还想娶我家嫂子?就算不被我家大舅子打死,娶了过去你以为就真的可以相敬如宾了?

    相敬如兵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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