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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 71章 忽然想起的铅笔

    白天大部分时间,苏小妹和李清都需要上课,袁浩偶尔也需要给学生们上课。

    不过袁浩上理论课的时间少,很多时候袁浩都是上的实验课,因为化学实验神奇而且富有吸引力。

    “你们看这一瓶试剂叫氢氧化钠溶液,现在是无色透明的,这一支无色的试剂是酚酞试剂,我们将两支试剂倒在一起,有趣的事情就发生了。”

    随着袁浩的话音慢慢落下,无色试剂变成了粉红色的有色试剂。

    “现在是粉红色的试剂,我朝里面吹口气,震荡,它就再次变成了无色的。”

    现场学生大呼神异,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颜色变来变去的戏法。

    其实第一个过程不过是碱性物质遇到酚酞试剂变蓝而已,第二个过程则是氢氧化钠被袁浩口中呼出的二氧化碳转化成了碳酸钠,所以粉红色才会消失。

    “袁师,难道学化学就是为了变戏法的吗?”有一位学生问出这样的问题后,现场哄堂大笑。

    苏小妹不满的瞪了那个人一眼,这人的嘴实在是太贱了。

    “化学可以说是现阶段对人类最有用的学科之一了。”因为这个时代物理和电子学科还没有发展起来。

    “你们使用肥皂吗?那就是最典型的皂化反应产物。你们放过烟花吗?那就是最典型的燃烧放热反应……”

    “原来我们身边就有这么多的化学知识啊!可是我们将来都是要做官的人学这些有什么用?”那个人依然表示很不明白。

    “当然有用了,如果了解了我刚才的实验,就不会将它当成一个戏法看待。”袁浩笑了笑,“当你出任的地方发生了有人假冒亡杀人的案件,你才不会草草结案。”

    “另外用不了多久的将来,你吃的药就都是化工厂生产了”

    “化学的作用就是让人们拨开迷雾,探索事物背后的真理。”

    “啪啪啪!”现场的学生都纷纷给袁浩鼓掌。

    袁浩带到教室的试剂浓度都是调好的,因此不会发生意外。

    “现在你们谁想想要亲自尝试一下,化学的神奇之处?都可以上前一试。”

    袁浩发现古代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的,至少古人在探索精神上并不输现代人多少。

    这些人都非常勇于实验,勇于犯错。

    现代人反而都没有了尝试的勇气,甚至有些家长过分的宠溺孩子,不肯让孩子受一点委屈,这也就导致学校基本上不敢让学生做一些难度较大的实验。

    可是在大宋袁浩就完全不需要担心这些事情,因为大宋的官方给这些学生上了保险,真的出现事故了,他们也能拿到一大笔赔偿。

    另外大宋百姓一家不只有一个孩子,可以承担更大的风险,也不会像一个孩子的家庭一样,对事故学校穷追猛打。

    白天上课,傍晚和早上三人就做实验,研制新的鞣剂。

    晚上则三人秉烛夜谈,苏小妹和李清缩在被窝里听袁浩讲故事。

    因为发电机很贵(用金丝缠绕)的,所以现在很多地方还没有通电,主要使用煤油灯。

    “话说,在很久以前,东方有一小岛,名曰傲来国。”

    “傲来国?是日苯吗?”

    “不是,傲来国比日苯小,而且距离陆地也不是很远,应该在蓬莱附近。听我继续说。”袁浩绝对不相信猴哥会是个日苯人,虽然猴哥可能是有严重返祖现象的人,但是肯定不会是个日苯人。

    “这傲来国有一座岛,岛上有一块石头,这石头的来历可不一般了……”

    西游记讲完了,还不过瘾,袁浩就讲三国演义。

    可是三国似乎对女孩子没啥用,苏小妹和李清都听的昏昏欲睡。

    “今天我们来讲讲《聊斋志异》如何?”

    “《聊斋》这是个什么名字?好奇怪啊?”两女再次对袁浩讲的故事产生了兴趣。

    “咱们今天这一讲,叫《画皮》。很久以前有个书生进京赶考的路上得到了一张特别的画纸,这是渤泥国商人从更遥远的地方运来的,纸的质感摸上去肉圆滑嫩,就和人的皮肤一样……”

    “好渗人啊?该不会真的是人皮制作的吧?”

    “咱们明天不要制革了吧?我们用的不都是动物皮吗?生物学老师说,我们人类也是动物?不过是高等一点的动物而已?”

    “你们还听不听故事了?”

    袁浩表示很郁闷,不过故事还是要讲下去的。

    现在袁浩有些明白,为什么前世说,一定要和女朋友看恐怖片了。

    这不过是一个非常平常的鬼故事而已,还不是电影,像《贞子》那么有画面感的,可是苏小妹就已经吓得一个劲的往他怀里躲了。

    李清虽然平日里需要隐藏女儿身,可是杯袁浩这么一吓唬,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等到李清反应过来之后,才向袁浩拱手。

    “袁师,对不住了,晚辈失礼了。”

    “无妨,是我的错,不应该给你们讲这种恐怖故事的。”

    三个月后,鞣剂的实验才刚有点成效,可是袁浩。苏小妹和李清便已经一人写了一本小说。

    袁浩的写的是《三国演义》,苏小妹写的是《西游记》,李清写的则是《聊斋志异》。

    这三本小说虽然出现的实践早了一点儿,不过明朝的热都可以接受,那么大宋的人应该不会特别难以接受才是。

    果然第一卷书刊印发行之后的效果非常的好,四处都在穿越,茶楼也在传颂。

    不过小说的形式并不是唱词,因此传播的速度还是相对较慢的。

    “可惜了以前我坐在电脑前,每天都可以写上万字,现在用毛笔写字,一天只能写那么点儿。”袁浩说起这话的时候,总觉的什么地方乖乖的,但是就想不起来。

    有的时候,一个人会什么东西不重要,关键是要看他能不能将会的东西用好了。

    直到也里睡觉的时候,袁浩才晃从梦中惊坐起,一拍大腿道。

    “我王家发明铅笔了。”

    “铅笔其实不难做,将烧好的木炭或者石墨制成笔芯,然后用木头夹住,就可以书写了,非常的方便快捷。”可是袁浩都已经穿越到这个世界三十多年了,却一直没想起来这件事。

    大概是因为他从出生起就学习这个世界的字和读法,早就已经习惯了毛笔书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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