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子过的好好的,为什么要寻死觅活啊,而且还是在这么好的年华,多可惜。”
生在王权富贵家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不知道这天底下有多少平头老百姓想尽办法的想要和皇家搭上关系。
可是皇家的女儿却想要寻死觅活,这在寻常百姓们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要知道当今圣上的女儿,那岂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如果说投胎是一份试卷的话,那么眼前的这位公主已经是满分了,而且要知道现在还是唐朝最为鼎盛的时候,而不是其他一些短命王朝的公主。
这含金量已经是相当的高了。
然而即便是次次答满分试卷的学霸不也有自己的烦恼吗?
清河公主解释道,“有的时候生在王权世家未必是一种福分,很多事情都身不由己,实不相瞒,是我父皇前些日子非要将我赐婚给程将军之子,程怀亮。”
“但那程怀亮并非清河想要终身托付之人,如若清河托付之人非心中所愿,那清河宁愿以死明志。”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清河公主这么一解释,王枫才反应过来。
程将军自然就是初唐开国大将军之一程咬金,而程怀亮自然是程咬金的儿子,李世民想要将自己的女儿嫁给程咬金的儿子,成就一桩姻缘。
这样一来既能够进一步的拉近两家之间的关系,让程咬金一脉对自己绝无二心,另外一方面也算是还一部分程咬金为他拼死打下这江山的感激之情,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李世民是个言而有信并且不忘初心的人。
不愧是开国皇帝,这权数和心思不知道比普通人要缜密多少,难怪能够坐上这个皇位。
只不过这样一来,这场百利而无一害的交易唯一受到伤害的就是清河公主了。
清河公主则成了这场交易中唯一的牺牲品。
她的幸福以及自己的名誉则要搭进去了。
只不过对于皇家来说,这种程度的牺牲也是必要的,既然生在皇家,体会到寻常百姓所不能获得的荣华富贵,那么代替皇家成为皇族维系各方势力的牺牲品却也理所应当。
王枫心中有些默然,封建主义就这点不好,父母指婚是任何人都无法违抗的,哪怕她贵为当今圣上的女儿也是一样。
“公主崇贞之念实在是让在下敬佩不已,不过其实很多事情都有很多其他的解决办法,有的时候折中一下也未尝不可啊。”
王枫毕竟是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正所谓医者仁心,很多事情医生对于生命的敬重要远远大于其他人。
这一点已经深深的融刻在了王枫的骨子里面,所以他自然不想让清河公主在如此花样年纪就中道夭折。
那多可惜啊,而且清河公主还是一位小美女……
听到王枫的话,清河公主有些疑惑,当即询问道,“公子何处此言?莫非公子另有蹊径不成?”
“正是,其实公主如果不想和那程将军之子完婚的话,在下有一计,不知道公主愿不愿意一试?”
“你这庶民,连个秀才都不是,能够出什么好主意啊。”
一旁看了半天的兰儿有些看不下去了。
之前王枫救清河公主的时候占了数次便宜,虽然王枫确实是抱着无比崇高的医者仁心……当然,作为当代单身大好男青年,有点其他的想法也是不可避免的。
不过呢王枫基本上都是为了治病救人。
只是现代的医疗抢救手段放在这个时代的人眼中,尤其是这个时代的女人眼中,那就和趁火打劫的登徒浪子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作为唯一目击证人的兰儿已经将王枫和登徒浪子划上了等号,此时王枫在清河公主面前嘚嘚这么长时间,兰儿早就看不下去了。
生怕王枫是个江湖骗子,趁机想要诱骗清河公主意图不轨。
王枫听到兰儿竟然这样说自己,苦笑着用手捋了几下自己的头发,将被水打湿凌乱的头发整理一下,意图挽回一下自己在清河公主心目中的形象,虽然好像眼下已经来不及了。
“无碍,公子智勇双全,有勇有谋,更何况还救下清河性命,此等大恩清河没齿难忘,清河愿意聆听公子妙计。”
清河公主显然要比这个丫鬟兰儿明白懂事多了。
就凭王枫能够将她救上来,再加上谈吐不凡、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就足以证明王枫并不是普通的凡夫俗子。
如果是普通的凡夫俗子,恐怕不是诚惶诚恐,而是趁火打劫了。
“嗯,既然如此,那我就给公主一计,回到宫里之后,公主就对外宣称身染顽疾,身体孱弱,如果陛下得知这件事情的话,自然是不会强迫公主带疾完婚的,这样一来可以拖延一段时日。”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不过拖一拖婚期也许事情就有了些许的转机也说不定,以公主殿下之聪慧,和太医们提前交代一声应该不是难事吧。”
听了王枫的建议,清河公主眼睛微微一亮,显然是对王枫提出的建议有几分信服。
确实,如果可以寻找其他的借口推脱婚期,那么谁又会一心寻死呢?
“公子的妙计确实有几分可行,只不过我这般气色,若是父亲来探望,恐怕会出纰漏。”
“这个简单。”
王枫拍着胸脯。
“不瞒公主殿下,在下是一名赤脚医生,我给你开几味药材,你将这些药材捣成粉末,混合在脂粉里,涂抹在面目,看上去会面色苍白、毫无血色,宛若身体大虚,但公主切记不可内服,需要时涂抹在面部即刻。”
王枫四下寻找纸笔,可是这荒郊野外的也没有,于是王枫干脆从自己本就破旧的衣衫上撕扯下来一部分,咬破自己的指尖书写下了几味药材,交给了清河公主。
清河公主接过衣衫。
看到王枫如此认真,她不由的信了七八分。
“既然如此,清河多谢公子了。”